高邮位于江苏省陆域地理几何中心,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江苏省中部、里下河西缘。东邻泰州市、兴化市,南连江都区、邗江区、仪征市,西接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淮安市金湖县,北界宝应县,介于北纬32°38'~33°05',东经119°13'~119°50'之间。南北宽50.04千米,东西长57.6千米。总面积196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175平方千米、水域面积788平方千米,分别占总面积的59.9%、40.1%。
高邮市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高邮街道、经济开发区(马棚街道)、龙虬镇、汤庄镇、卸甲镇、三垛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临泽镇、送桥镇、城南经济新区(车逻镇)、菱塘回族乡。另有2个省级开发区(高邮经济开发区、高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新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共175个村,1787个村民小组。52个社区,453个居民小组。
1.3 项目说明
项目地点:扬州市高邮市。
预算总金额:190万元
2.目标任务
(一)创新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模式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继承现有国土利用全覆盖遥感监测和地理国情监测等监测技术方法,以“三调”及其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和相关自然资源分类为技术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全要素一体化监测试点,一次监测满足多种业务需求。探索建立制度化、体系化的监测工作沟通机制和业务协调机制,为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构建自然资源监测技术方法
统筹利用最新航天、航空、无人机等遥感影像,采用影像比对、内业解译和外业核查等技术手段,结合部、省下发的监测成果,开展系列遥感监测工作,掌握高邮市耕地、水、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
3.工作内容
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内容为耕地资源、湿地资源、水资源监测,监测指标按照苏自然资函〔2021〕750号文件的要求,详见下表1所示。
表1 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内容和指标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频次 |
上图面积 |
一 |
耕地资源监测 |
|||
1 |
耕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 |
新增绿化造林(种树、种草) |
四次 |
400m2 |
2 |
新增挖湖造景(人工湖、湖库塘拓宽) |
四次 |
400m2 |
|
3 |
新增绿化通道(公路、铁路、水运航道两侧,以及河湖周边植树) |
四次 |
400m2 |
|
4 |
种植果树、茶树、人工草皮,兴建坑塘水面,修建乡村道路 |
四次 |
400m2 |
|
5 |
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等 |
四次 |
200m2 |
|
6 |
耕地未耕种(撂荒、闲置、休耕) |
两次 |
400m2 |
|
二 |
湿地资源监测 |
|||
1 |
湿地变化 |
湿地及湿地上的地表附着物的变化情况 |
两次 |
400m2 |
三 |
水资源监测 |
|||
1 |
地表水体 |
地表水体的分布范围、季节变化和水域开发利用保护等 |
两次 |
400m2 |
4. 作业依据
1.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2.《2021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开展2021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2021〕38号)
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50号)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TD/T1055-2019
7.《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16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2012
5、提交的主要成果
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成果包括:数据库、影像成果、图件成果、技术报告。
(1)数据库
①高邮市耕地资源监测数据库。
(2)影像成果
①高邮市正射影像图(按季度提交)。
(3)图件成果
1高邮市耕地资源遥感动态监测图;
2高邮市湿地资源遥感动态监测图;
3高邮市水资源遥感动态监测图;
(4)技术报告
1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技术设计;
2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技术总结报告;
3高邮市自然资源监测试点工作报告;
4其它文档资料等。
6. 保密要求
(1)成交单位须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保密安全协议另签);成交单位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业主方的相关保密制度;
(2)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3)各种档案文件,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4)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不得采用临时聘用人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