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
徽州区城区及周边区域。
二)、服务内容
1、市容管理
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内的店面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乱堆乱放,流动摊点,乱搭乱建、乱停放、乱晾晒、露天烧烤、摊点疏导点(早点摊、小百货、各种维修等)、应急任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占道经营、占道作业:服务人员要对跨门经营和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劝阻,并负责整改到位。
(2)乱堆乱放:占道堆物,影响行人行走,主要是经营户门前堆物,销售、修理的非机动车停放门前等,要劝导处理,保持道路通畅。
(3)流动摊点:劝导、劝阻流动摊点至疏导点,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4)乱搭乱建:服务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违建处置,服从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安排,协助拆除道路两侧、物业小区、安置区内的乱搭乱建。
(5)乱停放:服务人员劝导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对停放有困难的,服务人员协助停放好。
(6)乱晾晒、乱拉挂:对未按规定的各种晾晒,如树树之间、电线杆之间、绿化带上、市政设施上等乱晾晒现象,以及乱拉各种横幅,主要是场地出租、开张祝贺、商业促销等未经审批的,服务人员要进行劝导,对有碍市容观瞻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清理到位。
(7)乱张贴:为了宣传自己的商品和销售手段张贴的宣传广告,服务人员都要进行取缔。清除乱张贴,应不破坏材质原貌,不留痕迹,及时清理遗留物,不得污染、破坏周边的环境、不得破坏周边绿化、植物。
(8)露天烧烤: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妨碍交通、占用人行道影响市容的露天烧烤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9)摊点疏导点:包括早点摊、小百货、各种修理等,要按照各自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10)路面污染: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要在60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11)按城市容貌标准辖区内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服务人员对占道装潢、乱堆放物料、装修敲除承重墙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具有发现、报告、制止、管理到位的职责。
2、辅助性执法
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活动。
3、应急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置
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4、临时性事务的临时处置
5、遇有重大保障任务或重点中心工作,上岗人数及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时间及装备要求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人员配备 |
总人数60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管理人员4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40周岁以下。所有人员具备保安人员上岗证。 |
投标时提供拟派出人员花名册和相对应的上岗证书及身份证明上传到电子标书内,花名册上注明管理人员名单。 |
服务时间 |
每日上班时间:7:00—22:00,遇到节假日或其他重大活动另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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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要求 |
夏季服装 2 套、春秋服装 2 套、冬季服装 2 套、多功能大衣 1 件;头盔、执法记录仪、防刺背心、防刺手套、对讲机、各类工作标志等;劳防保护用品:手套、雨衣、雨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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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容管理标准
1、辖区范围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无停车线的,禁止停放。无占用盲道现象。
2、辖区范围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现象(含洗车、修车等)。各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进行,以墙面为界。店外无煤炉、拖把等摆放、堆放物。
3、辖区范围无乱贴乱画现象(含沿街店面玻璃门上)。严禁在城市绿化树木、电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4、辖区范围无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临时许可的摊点(群)应在指定的地段、时段规范摆放。无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擦鞋卖艺等。
5、辖区范围在建工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车辆按照许可的路线行驶,无抛洒、滴漏。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应在60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6、人行道应保持清洁卫生,无堆放垃圾、废弃物,无乱倒污水行为。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无饲养(含圈养)家禽,空隙地无种菜现象。
7、无未经许可的占道装潢行为。沿街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文明施工,无乱堆放物料现象。
8、无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已许可的应与现场商业促销行为相符。
9、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户外广告改造路段标准,无破损、无缺字、无错别字等现象;布幔、条幅悬挂有序美观。
10、无毁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现象。对损绿、毁绿(包括砍树、伐枝、撞坏树木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11、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街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
12、着装规范,无违反着装规定现象。队容队纪严谨,文明劝导,无暴力管理行为。
五)考核扣费标准:
依据《徽州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运行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扣费
以下为《徽州区市容管理社会化服务运行考核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区市容管理社会化运行服务标准,严格组织纪律性,完善规章制度,发挥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承担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服务单位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服务合同,以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城市管理工作及市容市貌和投诉处理情况为重点,以“六城联创”为目标,全方位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1、徽州区城市管理辅助服务单位的考核按百分制计算。
2、由法规稽查股、行政审批股、大队、中心各抽调1人组成督查小组,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方式,每周考核不少于1次,每次考核汇总后,被考核单位签字。月底考核计分取周平均值,以最后得分扣除的费用加区内、市里、省里、国家考核检查扣除的服务费汇总作为当月服务费支付依据。
3、单位考核分为2个等级,扣10分以内(含10分)视为优秀,当月服务费全额支付;扣11-40分(含40分)视为合格,每扣一分扣除100元服务费;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扣分项超出40分视为不合格,解除合同。
4、区内、市里、省里及国家明查或暗访查出的问题,每扣除1分或每查出的1个问题依次扣除200元、500元、2000元、5000元服务费;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核内容
1、队容风纪
(1)人员按时到岗,无迟到、早退现象,遵守日常考勤制度。
(2)着装规范,无违反着装规定现象。队容队纪严谨,文明劝导,无暴力管理行为。
2、市容市貌管理标准
(1)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有停车线的应在线内停放。无停车线的,禁止停放。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盲道等现象须在2分钟内规范停放。
(2)沿街店面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含洗车、修车等)须在5分钟内规范经营。店外煤炉、拖把等摆放、堆放物须在2分钟内制止清除。各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进行,以墙面为界。
(3)辖区内乱贴乱画(含沿街店面玻璃门),在城市绿化树木、电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拉绳索、管线、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须在2分钟内制止清除。
(4)临时许可的摊点(群)应在规定的地段、时段规范摆放。辖区内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沿街叫卖、流浪乞讨、算命卖艺等问题应在5分钟内劝导离开。
(5)辖区内在建工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车辆按照许可的路线行驶,无抛洒、滴漏。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应在30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6)人行道、小区道路应保持清洁卫生。堆放垃圾、废弃物,乱倒污水行为应在2分钟内制止,督促清理完毕。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饲养(含圈养)家禽家畜,空隙地种菜现象应在5分钟内制止清除、恢复原状。
(7)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应在2分钟内制止,督促办理活动许可。已许可的应与现场商业促销行为相符。
(8)辖区内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户外广告审批标准,无破损、缺字、错别字等现象,布幔、条幅悬挂有序美观。发现设置不规范、破损、缺字错字、过时的广告店招、布幔条幅,应在2分钟内上报整改。
(9)及时收容辖区内的流浪犬只,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应在2分钟内制止。
(10)协助辅助执法。
(二)扣分细则
1、队容风纪
未佩戴执勤标志,着制服外出时未戴帽、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制服混穿;男队员蓄长发、留胡须、戴首饰,工作时间抽烟、喝酒等不符合着装规范、有损形象的行为;酒后执勤、驾驶或非公务着制服进入餐馆、娱乐场所的;工作时间非执行公务进入麻将厅、网吧或驻足观看打牌、下棋等行为;因管理简单粗暴、引发纠纷、查证属实确属己方责任;直接引发群体性暴力事件;经核查路段无人上岗的;未按照有关督查规定办理督查事项的,情节较轻的,每件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市容市貌
(1)非机动车乱停放,每辆扣0.1分。
(2)有店外摆放煤炉、拖把、堆放物、游戏机、游乐车等,有出店经营、占道作业的,每处扣0.5分。
(3)“牛皮癣”、乱张贴、占道摆放广告牌和宣传牌,乱拉绳索、管线晾晒衣服、毛巾,每处扣0.5分。
(4)有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未在指定地段、时段规范摆放摊点(群)的,每处扣1分。
(5)发现出口道路未硬化、无冲洗设施且未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城管执法局,未上报;发现未按许可路线行驶未上报;抛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超出1㎡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到位,每处扣1分。
(6)人行道、小区道路(含主次干道、12条背街小巷)有堆放垃圾、废弃物和乱倒污水行为的;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有饲养(含圈养)家禽家畜、空隙地有种菜现象的,每处扣0.5分。
(7)未经许可占道装潢及乱堆放物料,每处扣0.5分。
(8)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及现场促销行为与许可不相符的,每处扣0.5分。
(9)未经许可或不按许可设置户外广告或店招店牌;未经许可悬挂布幔、条幅;广告破损、缺字、错别字;未经许可设置灯箱广告;悬挂条幅过时未拆除的,每处扣0.5分。
(10)辖区内有流浪犬只,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每处扣0.5分。
(11)未配合城管局开展整治活动,每次扣2分。
(12)国家、省、市、区督查发现问题:
①区内明查或暗访查出的问题,每扣除1分或每查出的1个问题扣除200元服务费;
②市里明查或暗访查出的问题,每扣除1分或每查出的1个问题扣500元服务费;
③省里明查或暗访查出的问题,每扣除1分或每查出的1个问题扣除2000元服务费;
④国家明查或暗访查出的问题,每扣除1分或每查出的1个问题扣除5000元服务费。
五)、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徽州区城管执法局另行研究决定。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 |
供货完成时限或提供服务的期限 |
签订合同日起,服务期限 1 年 |
3 |
验收 |
根据《徽州区市容管理社会化运行服务督查考评标准》考核验收 |
4 |
付款 |
付款人: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付款方式:经费支付分基本费用和考核费用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 80%, 绩效考核费用占 20%,每月度考核支付。按合同总价款 1/12 按月为单位并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向中标人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
5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 5%。 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中标单位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