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绩效承包的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传播性强、发病迅速、致死率高等特点,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最快可在40天内死亡,能使松林在3-5年内大面积毁灭,素有松树“癌症”之称。为提高防治成效,加大疫情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全面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5年防控攻坚行动,以系统工程和可持续控制为指导,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和治理并重,坚持防治与林种结构调整相结合,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对我场疫情防治工作进行三年规划,持续采取疫木除治、注药预防、媒介昆虫防治等综合措施,有效控制、压缩、扑灭疫情。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疫情科学防控、系统治理和森林可持续发展的防治模式。
二、绩效承包的目的意义
歙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实施以“三年防治目标绩效承包+防治质量监理”为主要模式的综合防治策略,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充分调动承包方主动性,增强责任感,促进承包方思想观念由“要我做好”向“我要做好”转变,自觉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疫情防治质量和效果,控制压缩松材线虫病疫情,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我场松林资源安全。
三、防治绩效承包区域概况
(一)绩效承包范围
歙西国有林场发生疫情的四个管护站,西干山、篁墩、岩寺、煤矿管护站所辖范围有松树分布的区域。
(二)绩效承包范围内疫情发生情况
2021年秋季普查结果,松材线虫病疫情涉及西干山、篁墩、岩寺、煤矿四个管护站,发生面积9891.4亩,发生小班82个。
四、绩效承包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共计三年。
五、年度及总体目标
(一)彻底清除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的松树,清理率达到100%;注药松树当年死亡率控制在0.5%以下。
(二)就地就近粉碎(削片、旋切)或焚烧处理除害率达到100%,杜绝疫木及其剩余物流失。
(三)枯死松树数量以2021年秋普数据为基数,2022年下降20%以上;2023年下降40%以上;2024年下降52%以上。
(四)逐年压缩4个以上疫情小班,至2024年秋季普查时疫情发生面积减少1800亩,一旦出现新疫情小班,力争1年内实现无疫情。
承包范围内所辖范围有松树分布的区域内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的松树除治、树干注药4.95万株,化学媒介昆虫防治4.5万亩次。
(一)枯死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每年11月至翌年3月底)对承包范围内所有的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集中清理。
2.技术要求:全面彻底干净地清理承包范围内的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伐桩、树干、枝桠以及枯枝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国家若有新的规定,可根据实际按新规定实施。
2.1施工管理:枯死松树除治过程使用市监管平台管理,由施工人员按要求用手机APP操作上传。施工记录上传要求:枯立木伐前一张、伐倒木一张、伐桩定位编号一张,枯立木和伐倒木照片拍摄必须完整,能够说明枯死松树的现状,焚烧除害或粉碎前、后各一张。除治山场施工前、施工后各拍一张整体照片,交由林场留存。采伐的疫木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就地就近及时除害处置,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
2.2伐桩处理:对枯死松树的伐桩进行网罩覆盖除害处理:伐桩横截面距四周自然地面高度不超过5厘米并剥除伐桩上的树皮,然后用304材质的不锈钢网罩(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覆盖,网罩需从伐桩底部外延5厘米以上,并用包装带、铁钉固定在伐桩底部后,四周用土压实。
2.3粉碎(削片)处理: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和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桠进行进行切片或粉碎,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切片或粉碎现场的剩余物必须全面清理,并焚烧除害干净。具体按照县松防指办有关文件执行。
2.4烧毁处理:在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的条件下,就近选取用火安全的空地,对采伐下的疫木、1cm以上的枝桠或挖除的伐桩进行烧毁处理,实行全过程现场监管。
2.5旋切处理。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小于0.3厘米,旋切后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进行粉碎或焚烧、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二)健康松树打孔注药
1.时间要求:健康松树打孔注药施工时间为当年12月底至次年2月底。
2.技术要求:
2.1打孔注药对象: 徽州国家森林公园及公路沿线等重点林区的优势松树,承包范围内需要打孔注药的健康松树。
2.2钻孔部位:在距地面30-100cm的树干木质部的边材上、树皮软薄的位置;如果在皮厚位置注药时,需要用刀刮一小块致韧皮部后再打孔;需要钻2个及以上注孔的,钻孔位置应均匀分布于树干周围,相互间隔,且不在一个水平面上。
2.3钻孔深度及孔径大小:根据药瓶瓶嘴的长度和大小确定钻孔深度和孔径大小。钻孔深度一般要求 5-8cm,孔径 4-7cm。
2.4钻孔角度:用钻孔机沿松树干倾斜向下45度方向钻孔。
2.5确定使用药剂和用量:使用农药三证齐全的注干药剂施药,根据松树胸径大小,选择合适的注干药剂量。
(三)媒介昆虫防治
1.时间要求: 在媒介昆虫松褐天牛羽化期(每年5月至8月),交替施用噻虫啉微胶剂、氯氰菊酯等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药剂,灭杀天牛成虫。
2.技术要求。
2.1防治范围:在疫情发生小班、枯死松树发生较多的松林及周边范围内施药,避开水源地、桑园区、养蜂点及居民区周边。
2.2 药物及使用方法:药物需三证齐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药剂使用说明书操作。采用无人机和人工地面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歙西林场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防治费用测算一览表
年度 |
秋普数量 |
枯死松树清理经费金额 |
打孔注药株树(万株) |
打孔注药经费 |
媒介昆虫防治经费 |
年度绩效承包总经费(元) |
||
预计采伐株数 |
单价(元/株) |
金额(元) |
||||||
2021-2022 |
6234 |
|
|
1920072 |
|
425000 |
300000 |
2645072 |
2022-2023 |
4987 |
|
|
1535940 |
|
280500 |
300000 |
2116440 |
2023-2024 |
3740 |
|
|
1151920 |
|
136000 |
300000 |
1587920 |
合计 |
|
|
|
4607932 |
|
841500 |
900000 |
6349432 |
注:预计枯死松树数量只作为测算依据,不作为工程款结算凭据。年度枯死松树除治费用为当年秋普至第二年3月底前发生所有枯死松树的除治经费预算。
八、防治质量验收和效果评价
(一)年度质量检查验收
1.组织形式:防治质量验收由承包单位自查,林场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县松防指办组织核查。
2.检查时间:在现场监理基础上,每年4-5月份进行疫木除治质量验收,每年的3月份和10月份开展打孔注药施工验收和效果调查各1次,5-8月份开展1次媒介昆虫防治质量检查。
3.检查内容:
3.1枯死松树除治质量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枯死松树清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除害处理质量;枯死松树清理山场疫木管理情况。验收结果处理措施:县级对枯死松树除治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95%(含95%)不足100%的,限期整改,由林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工程款;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80%(含80%)不足95%的,限期整改合格后,按合格率比例计算本年度工程款;质量验收合格率80%下的,终止合同,不支付工程款,没收履约保证金。项目如需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2打孔注药验收。3月份验收打孔注药施工质量,合格率在98%(含98%)以上算合格,合格率在98%以下的,按不合格株数的10倍数量进行补救施工,补救施工必须在监理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3.3媒介昆虫防治验收。要求药剂用量准确,喷洒药液均匀,漏喷率控制在3%以内。一是飞防验收:查看飞行轨迹,其次飞行作业时抽取飞防面积5-10%的作业区进行喷洒质量检查,随机选定样地若干块,每块样地1片,飞防结束30分钟后收集测试卡并观滴数,每平方厘米有雾滴10滴以上为合格。二是人工地面防治验收:同步跟踪防治面积和药物喷洒均匀度。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由县松防指办组织。根据当年年度质量验收结果,结合当年的秋季普查情况,于当年10月份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对相应的指标进行考核。一是核查防治区当年度秋普枯死松树发生数量,与2021年度秋普数据相比,下降率是否达标。二是疫情发生小班当年是否减少4个以上(含4个)。未达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相应扣除当年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终期绩效考核
1. 组织形式:由县松防指办组织终期绩效考核。结合各年度监理报告、验收成果、绩效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组织开展终期绩效考核。
2. 考核时间:2024年11-12月。
3. 考核内容:枯死松树除治、打孔注药、媒介昆虫防治完成情况;枯死松树除治山场疫木管理情况;每年的枯死松树数量、分布面积、疫情面积对比情况;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等。以2021年度秋普数据为基数,核实枯死松树是否下降52%(含52%)以上(低于等于2992株)、疫情发生小班减少12个(含12个)以上、发生面积减少1800亩的终期绩效考核目标。
4.考核方法: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对相应的指标进行考核。
5. 终期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未完成三年绩效目标的承包方,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纳入“黑名单”,不允许其3年内在我县继续承接相关业务,同时将考核结果行文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并通报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
九、结算与付款方式
分年度支付:2022年支付合同总价的35%,分两次支付,第一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年度应付工程款的70%,第二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支付余下的30%,绩效考核不合格则扣除本年度工程款3%作为终期绩效考核的质量保证金;2023年支付合同总价的25%,分两次支付,第一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年度应付工程款的70%,第二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后支付余下的30%,绩效考核不合格则扣除本年度工程款3%的作为终期绩效考核质量保证金;2024年支付合同总价的40%,分两次支付,第一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年度应付工程款的70%,第二次终期绩效考核合格后支付余下的30%,并退还前两年扣除的质量保证金,若终期绩效考核不合格则扣除合同价款10%的质量保证金,同时没收前2年扣除的质量保证金。
县级对枯死松树除治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95%(含95%)不足100%的,限期整改,由林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额工程款;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80%(含80%)不足95%的,限期整改合格后,按合格率比例计算本年度工程款;质量验收合格率80%下的,终止合同,不支付工程款,没收履约保证金。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歙县歙西国有林场 |
2 |
提供服务的期限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
3 |
验收 |
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
4 |
付款 |
付款人:歙县歙西国有林场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结算与付款方式” |
5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 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中标单位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