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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及开放能力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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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2160000201168 发布时间:2021-12-16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及开放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项目背景

“数字化改革”是‘数字浙江’建设的新阶段,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一次拓展和升级,是浙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举措。”2月18日,省委召开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全面部署我省数字化改革工作。省委书记袁家军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加快建设数字浙江,推进全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起好步。4月20日上午,省数字化改革第一次工作例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省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袁家军出席并讲话。他强调,数字化改革是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也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标志性改革,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数字化改革的内涵要求和重点任务,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只争朝夕、蹄疾步稳,全上“跑道”、都跑起来,高质量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数字化改革是“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基础上的迭代深化,绍兴市紧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府工作流程整合,着力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

绍兴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按照“经济适用、共建共享”的原则,从绍兴市“最多跑一次”及数字化改革实际需求出发、从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求出发,充分利用绍兴市公共数据平台服务能力,整合全市各部门自建应用系统数据,将数据来源、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有机的串联起来,推动绍兴市各区县与绍兴市数据互联互通,形成集约化建设、平台化应用、一体化服务的协调发展新格局。

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已成熟的信息技术,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建设方案》、《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省市两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导则(试行)》,省大数据局 “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汇报”中提出一个系统即“建设全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管理系统(IRS)”,实现省市县三级数字资源要素关联、过程监测、闭环管理,推动项目管理更精细、资源管理更集约、供需对接更敏捷、绩效评估更精准。构建连接绍兴市大数据中心与数源单位的“数据神经网络”优化深化公共数据共享及开发能力,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及绍兴市十四五规划为建设指引,面向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建设统一服务网关、数据共享专区、IRS资源管理系统对接及开放能力提升四位一体的绍兴新动力,进一步提高数据共享开放利用率,满足各类业务应用多样化、复杂化的数据需求,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的深入和拓展,促进政务服务模式创新,为政府数字化改革提供核心支撑力。

建设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

《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

《浙江省加快公共数据和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17〕8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8〕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发[2019]11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县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导则》的通知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四部分 信息共享》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五部分 支撑技术》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六部分 信息安全》

《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

《信息技术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GB/T 19581-2004)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1部分 总体框架》(GB/T 21063.1-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2部分 技术要求》(GB/T 21063.2-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3部分 核心元数据》(GB/T 21063.3-200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第6部分 技术管理要求》(GB/T 21063.6-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3部分 数据接口规范》(GB/T 21062.3-2007)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 第4部分 技术管理要求》(GB/T 21062.4-2007)

《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网络层安全协议》(GB/T17963)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4856-200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内容

功能模块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业务协同网关

集群管理

详见业务协同网关采购需求

1

插件管理

网关链路监控

路由管理

限流管理

熔断管理

灰度发布

安全管控

2

IRS系统对接

接口开发

详见IRS系统对接采购需求

1

接口注册

数据推送

用户体系对接

3

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能力升级

区县专区数据共享服务

详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能力升级采购需求

1

日志分析

区县调用监测

数据订阅推送升级

用户权限完善升级

共享业务流程改造

4

公共数据平台平台开放域能力升级

开放域系统建设

详见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域能力升级采购需求

1

开放域系统运维服务

区县开放专区

5

项目驻场运维人员

质保期提供驻场运维服务

2

人/年

 

采购需求

1、业务协同网关

1.1业务协同网关设计

基于数据化改革任务、绍兴市2021年政务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做好2021年度“15分钟政务服务圈”重点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需搭建一套业务协同网关服务体系,让数源单位在公共数据的基础上形成数据服务接口以及各部门各地方基于业务场景形成的接口都注册在业务协同网关服务上,从而实现相应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统一网关服务。

供应商需基于SpringCloud Alibaba分布式微服务框架对业务协同网关进行整体设计(设计内容需包括注册中心、配置中心、负载均衡、网关实例、服务提供者、日志服务、网关可视化管理等内容)。除此之外需根据上级部门对本地业务协同网关建设的相关相求做好对接调整工作。

针对业务系统网关的性能、业务方面的诉求,为了更好的使网关本身提供相关服务,本项目建设的业务协同网关需具备集群管理、插件管理、链路监控、路由管理、限流管理、熔断管理、安全管控等方面的功能。

1.2功能要求

A、 集群管理

集群是指一组独立的松耦合的多处理器系统,它们之间通过网络实现进程间的通信。应用程序要求通过网络共享内存进行消息传送,实现分布式计算。集群管理模块需展示现有网关集群运行、网关实例详情。

1、网关集群

网关集群需直观展现各网关集群运行情况。展示内容需包含网关集群名称、所拥有实例、运行情况、集群描述、集群管理员等信息,并支持根据需要按照节点IP与集群名称进行搜索。网关集群与网关实例通过后台自动匹配机制的建立实现与网关实例功能的联动。在选择网关集群后网关实例需自动匹配网关集群下的网关。

2、网关实例

网关实例应以列表的形式直观的展现网关集群下的各网关运行情况。展示内容主要包含网关节点IP、服务器配置、节点状态、健康状态、上一次启动时间等信息。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各网关进行启停。

B、 插件管理

本模块需支持系统管理人员查看为保障各类网关平稳运行所需的网关插件。展示信息需包含插件名称、插件描述、插件分类、版本号、上一次启动时间、安装状态、启用状态等信息。同时需支持对插件进行安装、启用、禁用、卸载等操作。

C、 网关链路监控

本模块需具备对全平台网关情况的实时把控能力。支持系统管理人员在选择相应的网关集群后查看各网关运行情况。网关监控信息应包括网关概览、网关搜索、监控详情等功能。

1、网关概览

需直观展现所选择网关的重要信息,主要包含运行时间、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TCP连接数等信息。方便系统管理人员对网关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把控。

2、网关搜索

为方便系统管理员对各网关运行情况进行查看,需具备网关搜索功能。支持按照应用、网关地址、时间段对网关进行搜索与查看。并可根据需要对刷新时间进行设置,减轻系统运行负担的同时满足管理员监控需求。

3、监控详情

需详细展示网关各个服务、内存、系统、磁盘的运行情况,支持系统管理人员通过监控详情对网关异常进行排查。

D、 路由管理

通过对路由管理的建立,实现将网关API服务相关应用系统的转发。在保证数据安全、稳定的情况下为各委办局和部门提供API服务。路由管理模块需具备路由列表、路由分发、规则新增等功能,支持系统管理人员在路由管理中对系统转发规则进行管理。

1、路由列表

需直观展现系统中所配置的路由转发规则,展现内容需包含规则名称、流量筛选方式、流量筛选条件、限流算法、启用状态、更新时间等信息。支持系统管理人员在路由列表中对系统中的转发规则进行停用、编辑、删除等管理操作。

2、路由分发

需支持基于用户特征值的访问路由配置路由策略,如按用户ID 的尾数,把尾数为奇数的先路由到灰度版本,或根据用户类别、等级进行路由,或根据一些固定的业务场景进行路由。当用户请求符合特征值后,则路由到对应的灰度版本中。

3、规则新增

需提供可视化规则配置界面,方便系统管理人员对转发规则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包括:基本规则、流量筛选条件、路由处理配置。

E、 限流管理

为防止短时间内大量请求转发到后台压垮服务器,业务协同网关需对请求做限流,同时需提供多种限流算法。要求对所有的限流规则做集中管理,主要包括规则的查询、新建、刷新、停用、编辑、删除的功能。

F、 熔断管理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一些服务很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发生故障而不可用,比如服务内部错误、网络延迟等,如果放任故障服务不管,可能会因为级联故障导致雪崩效应,使得整个系统瘫痪。因此,需建立熔断管理模块,对所有的熔断规则做集中管理,包括规则的查询、新建、刷新、停用、编辑、删除的功能。

G、 灰度发布

业务协同网关需支持灰度发布方式,为网关集群更新提供灰度版本部署策略,实现网关集群更新过程无感知、平滑过度。

H、 安全管控

业务协同网关需具备安全管控能力,将网关插件分为前置插件和后置插件:当一个请求达到网关时,先执行前置插件,前置插件需对请求进行身份验证、鉴权、限流等一系列的前置安全处理,只有当前置处理通过后,才能进行服务的调用。当服务调用完后,执行后置插件,后置插件主要是对请求进行日志记录、统计等处理。后置插件执行完之后,向客户端返回响应。

1.3IRS系统对接

本项目IRS系统对接工作包含:数据资源开通通知接口开发、数据资源申请单详情查询接口、数据资源开通回执接口开发及用户体系对接、接口注册和数据推送等内容。

2、公共数据共享平台能力升级

2.1区县专区数据共享服务

本项目需基于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区县个性化接口开发、注册,本地个性化数据的统一共享,为县域范围内各应用的数据共享提供支撑,在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新增区县接口专区。区县专区建设主要包括:接口管理服务、接口开发服务、接口注册服务、接口申请服务、接口审批服务、接口应用统计服务、对接运营运维子系统等。具体要求如下:

1、接口管理服务:供应商需要对注册到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区县专区上的接口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接口备书,使用者可通过接口备书查看接口内容、接口参数、接口名称等信息,同时提供接口分类查询能力、接口权限管理能力,根据区县专区数据管理方组织架构进行权限设置,配置相应接口审批流程。

2、接口开发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接口开发服务,基于区县业务部门提出的明确且具体的接口需求,将数据治理后产生的优质数据及专题库内的专题数据开发成接口,注册到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上。

3、接口注册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接口注册的服务,将已开发的接口注册到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区县专区上。

4、接口申请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接口申请服务,根据区县各级业务部门数据使用需求,协助各部门进行接口使用材料的准备,主要包括接口使用申请填写讲解、初步判断接口使用申请是否合规,接口使用申请通过后的接口封装、接口配置等。

5、接口审批服务:供应商需要提供接口审批服务,根据受限接口和非受限接口申请情况分别建立相应审批流程,数据需求者在提交数据使用申请时,可自动配置相应审批流程。

6、接口统计:供应商需要提供接口应用统计服务,对区县专区接口共享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包括接口调用量、接口申请审批办理实效性、接口应用服务场景等进行统计,出具分析报告。

2.2日志分析

为使数据管理部门更全面的掌握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内接口调用情况、平台操作情况,需建设日志分析系统。日志分析系需包括异常调用、异常查询、规则管理、报警处理四个模块,支持数据管理人员对接口的调用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多条件查询。同时,也能够使管理人员对接口的异常状况以及异常日志进行查询、回溯,为接口统计、问题反馈、行为审计提供一系列参考依据。

2.3区县调用监测

本项目需基于绍兴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增加区县公共数据共享接口调用情况的分析,对区县共享接口数量、共享调用量、区县部门调用情况、区县应用调用情况等进行检测和分析。

2.4数据订阅推送升级

本项目需对接口服务类型进行完善,提供消息推送的订阅服务,并通过定制化管理消息推送的格式和模式等。需定制订阅消息的模板,满足用户对于消息格式的不同要求。需支持对于订阅消息的推送方式、推送人员、推送频率等进行定制化选择。

2.5用户权限完善升级

为支撑省市县三级公共数据平台的统一规划,需对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用户权限体系进行升级,对接浙江省统一用户,接入区县级用户,新增区县级管理员角色和区县级部门业务角色。为区县级管理角色赋予区县接口申请审批、接口注册审批、接口次数审批等功能,为区县级部门业务角色赋予接口申请、接口注册、应用管理等权限。

2.6共享业务流程改造

为支撑绍兴市区县级用户共享接口管理、申请、使用,需对绍兴市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的接口申请、接口注册流程进行改造,具体要求如下:

1、接口申请流程改造

在原有省级接口、市级接口的申请流程之上,新增区县级接口申请流程。针对区县自行开发、注册的接口,建立以区县自行管理为基础的流程,即区县共享接口申请由对应区县数据管理部门审核、区县受限共享接口由对应区县数源单位审核与数据管理部门审批。

2、接口注册流程改造

新增区县级接口注册流程,区县自有接口的注册审批工作,由对应区县数据管理部门审核。区县自有接口在注册时,可选择同时注册在市级平台,针对此类接口的注册审核,需由市级数据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注册成功。

3、公共数据平台开放域能力升级

3.1开放域系统建设

为支撑社会机构对受限开放数据分析、使用的需求,需建设开放域系统。开放域系统主要包括计算空间申请、计算空间审核、应用服务管理、应用服务审核、受限开放目录申请、受限开放目录管理、我的受限数据、数据接入等功能。具体要求要求如下:

1、计算空间申请:供应商需要提供为社会机构提供开放域中计算空间申请的功能,开发者登录绍兴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可在进入到开放域系统后,在计算空间申请模块进入开放域介绍和申请页面,通过输入应用场景、使用协议、数据安全承诺书等信息,提交计算空间的申请。

2、计算空间审核:供应商需要为绍兴市数据管理员提供计算空间审核功能。平台可展示计算空间申请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时间、申请用户和相关附件等。

3、应用服务管理:供应商需要提供应用服务管理模块对社会机构应用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应用服务新增和应用服务管理的功能。

4、应用服务审核:供应商提供需要为绍兴市数据管理员提供应用服务审核的功能。平台可展示应用服务新增申请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时间、申请用户和应用信息等。管理员可通过审核功能完成应用服务的审核操作。

5、受限开放目录申请:供应商需要提供受限开放目录展示和受限开放申请模块,为社会机构提供受限开放目录查询及申请功能。

6、受限开放目录管理:供应商需要提供受限开放目录的发布、管理和受限开放数据申请审核功能。需支持对受限开放目录进行发布、查看、删除、申请审核等操作。

7、我的受限数据:供应商需要提供我的受限数据查看功能,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受限数据目录、受限数据信息项、申请时间、状态。也可根据申请类型展示消息,申请类型包含全部、已通过、未审核、未通过等。点击查看详情,弹窗可展示申请内容详情。

8、数据接入:供应商需要提供数据接入管理支持用户将自有数据接入计算空间,提供数据源接入、数据导入等不同方式接入自有数据。

3.2开放域系统运维服务

为更好的支撑开放域系统的使用、支撑社会化应用的落地,本次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开放域系统的运维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计算空间管理、数据接入服务、应用发布、分析数据接口开发以及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开放域推广和架构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空间管理:供应商需要为审核通过的计算空间申请开辟对应的租户空间。租户空间分为开发空间和生产空间。开发空间为社会机构提供数据模型开发的计算环境,对社会机构可用可见;生产空间为数据模型正式运行环境,由运维服务团队进行发布和审批,保证发布代码安全,保证数据不泄露。

2、数据接入服务:供应商需要为租户空间提供数据接入的服务,开发空间内接入的是脱敏的样本数据,生产空间内接入的是已申请的全量受限开放数据。

3、应用发布:供应商需要提供应用发布服务,当社会机构在开发空间完成数据模型,经过审核后交由运维团队进行应用的发布。

4、分析数据接口开发:供应商需要在生产环境运算完成的分析结果数据,运维团队提供开发接口的服务。开发完成的分析数据接口,将提供给对应计算模型创建的社会机构使用。

3.3区县开放专区

绍兴市各县级公共数据平台不再单独建设数据开放网站,由绍兴市级数据开放平台设立区县开放专区,绍兴市各区县依托市级数据开放网站实现数据开放。逐步实现绍兴市全域开放数据价值化,从而提高政府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同时,随着政府数据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数据开发者能利用政府开放的数据,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推动绍兴市各区县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个过程能够提高绍兴市在大数据时代的竞争力。区县开放专区建设内容需要包括开放门户区县专区建设和开放管理端资源发布、目录发布等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区县开数据集门户:供应商需要基于绍兴市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梳理出绍兴市各区县特色开放目录及数据集、数据接口,明确数据项名称、数据格式、更新周期、开放属性、开放单位等,并将梳理的开放目录及数据集同步至绍兴市数据开放平台。

2、区县目录发布:供应商需要对区县开放目录提供统一发布管理,在区县开放目录管理模块内,管理员可通过领域、场景、时间等维度的筛选对平台内区县开放资源目录进行精准定位,并对区县开放目录进行审核、发布、查看、删除等操作。

3、区县数据集管理:供应商需要为区县用户提供区县特色数据集统一发布的功能,已审核发布的数据集需支持撤销操作,有效解决管理员误操作的问题。

4、区县接口管理:供应商需要提供区县开放接口管理模块,将为区县用户提供区县特色接口统一发布的功能,已审核发布的接口需支持撤销操作。

5、区县审核:供应商需要提供区县特色开放资源申请使用、下载审核管理的功能,主要包括数据集下载审核、接口注册审核、接口申请审核,为区县管理员提供开放数据集的发布、撤回和开放接口的发布、撤回的能力。

6、个性化数据监测:绍兴市数据开放平台区县开放专区需持续做好各区县本地化数据的管理和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绍兴市各区县数据开放比例,跟踪数据开放效果,为数据开放应用提供高质量数据,推动各区县优秀数据开放应用落地孵化。

服务要求

1、期限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中标供应商需要在建设周期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项目启动后3个月内完成初验,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验收通过后项目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1年,中标供应商需提供2人/年质保期驻场运维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系统咨询、安装、调试、与其他系统对接等技术服务。

2、系统实施要求

2.1环境和工作条件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投所有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2所遵循的标准和质量

供应商所提供的业务系统,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的设计、开发、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2.3项目管理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要求供应商采用迭代式开发方法,每次迭代包含平台软件的部分功能模块的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和部署过程,可以保证每次迭代完成,平台都有部分功能可以上线联调测试。

供应商应提供基于迭代式开发过程的项目管理与实施计划,包括项目范围管理、组织结构、团队组成、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变更管理、沟通汇报机制等项目实施的管理方法。

2.4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在项目服务过程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参加该项目的建设与服务。项目经理要求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并参与过类似项目的管理。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服务质量,满足工程的需要。项目组核心成员了解浙江省、绍兴市现有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数据治理体系、数据共享及开放体系,具备类似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经验,以上人员要求为供应商在职员工。

2.5安全保密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要求运维服务方建立可行的安全保密措施,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为保障相关数据及应用安全,将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遵守绍兴市关于数据安全和保密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用户的涉密信息,包括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未经用户批准,中标供应商不得持有、保存用户的各种涉密载体。如由于中标供应商不慎泄露涉密数据或隐私数据,由此引发的刑事、民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系统交付与验收要求

2.1交付与安装

供应商应根据与采购方对接的要求作出系统对接和联调测试方案,经双方讨论确认后,作为实施对接和联调的依据。

系统提交时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产品介质和全部文档。

系统提交时供应商应提供全部系统技术文档和应用开发与定制部分的所有源代码,以便今后进行二次开发和系统维护使用。

2.2验收方案

为保证系统实施完成,并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方案应包含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内容和验收流程的说明。

2.3技术支持与服务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供完备的售后服务方案,以响应招标人对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各项要求。

整个项目的实施分为需求调研及设计阶段、实施阶段、试运行阶段、验收阶段、售后技术服务五个阶段,供应商投标时应对系统建设开发的每个阶段做出具体的分析与设计,应描述项目实施的里程碑、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计划、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成果、验收标准等做出实质性响应。

2.4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场地及制定培训考核。

其他要求

1、在服务期内,做好相关功能的开发和数据服务工作。在上级部门考核关键期,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考核相关工作。根据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实际需求,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应数据服务工作,协助制定数据相关政策标准,编制技术规范等内容,按要求做好平台密评、等保工作,以保证数据服务能满足招标人业务使用需求。

2、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重大业务应用上线、重要保障需求期间,提供必要的24小时的活动保障和值班服务。在保障期间,对客户环境进行深度检查,发现问题并进行问题修复。如系统发生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通过各种通讯方式给予技术支持;此种方式排除不了故障时,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3、中标人提供的驻场人员入场前需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入场。入场后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运维人员,如需调整,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若运维期常驻人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及时更换人员。

4、系统集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人必须及时提供验收规范、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检测文档、项目管理文档等有关文档。

应用系统开发应严格按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中标人必须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

①准备阶段:《实施计划》;

②需求分析阶段:《需求分析说明书》;

③设计阶段:《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④测试阶段:《测试计划》、《测试报告》;

⑤上线阶段:《试运行/上线报告》;

⑥培训文档:《培训计划》;

⑦交付使用:《用户手册》;

⑧软件源代码光盘;

⑨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5、根据项目日常运行情况,中标人须定期(至少包括周报告、季度报告、半年报告及年报告)向招标人提供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6、在服务期内,中标人应对服务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责任、侵权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保费等)。

7、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运维期间的相应工作或给招标人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负全部违约责任。

付款条款

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验通过后15个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终验通过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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