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业务运行事宜。
主要职责承担区级智慧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相关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对外服务窗口的相关业务,受理、交办、反馈12345阳光热线和各类信访,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辅助工作。
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完成各业务系统的日常问题受理、跟踪、反馈与问题解决,机房设备运行环境包括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网络链路租赁、云平台租赁费、各业务系统运维管理及相应机房设备运维。
序号 |
产品 |
描述 |
数量 |
带宽 |
1 |
地区内VPN套餐 |
|
133 |
10M |
2 |
地区内数字电路 |
12芯光缆 |
1 |
1000M |
3 |
物联网卡 |
用于执法记录仪的网络通信(4G) |
50 |
6G/月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云主机 |
2.4G 16核,X32G内存,500G硬盘,公网IP1个,1000M共享,VLAN(含电源维护) |
台 |
3 |
2 |
云主机 |
2.4G 16核,X32G内存,1500G硬盘,公网IP1个,1000M共享,VLAN(含电源维护) |
台 |
2 |
3 |
高性能云主机 |
2.4G 16核,X32G内存,300G硬盘,公网IP1个,1000M共享,VLAN(含电源维护) |
台 |
2 |
4 |
存储 |
FC-SAN\IP-SAN 15k转速SAS硬盘1200G |
台 |
2 |
5 |
出口带宽 |
1000M共享 |
1 |
1 |
6 |
IP地址 |
IPV4地址 |
1 |
1 |
7 |
云备份 |
1000G |
1 |
1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1 |
南浔区智慧公厕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2 |
南浔区垃圾分类云监管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3 |
南浔区路灯照明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4 |
南浔区智慧城管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5 |
南浔区渣土GPS轨迹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6 |
南浔区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7 |
南浔区大数据平台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8 |
南浔区违停抓拍系统 |
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
内容 |
要求 |
硬件维护 |
日常巡检、每月巡检、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 |
主要包括智慧城管系统运维主要包括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链路租赁费进行续费、云平台租赁费、各业务系统运维管理及相应机房设备运维服务。
做好系统运行保障热线日常受理工作,记录、解决、跟踪各类问题。
巡查、记录各系统及设备运行状况。做好设备机房、UPS机房的日常设备工作环境及消防设施状态的巡检工作。
(1)在中心接待任务中负责大屏系统的操作演示。
(2)完成账号管理等系统配置调整工作。
(3)日常机房设备运行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序号 |
系统 |
1 |
南浔区智慧公厕系统 |
2 |
南浔区垃圾分类云监管系统 |
3 |
南浔区路灯照明系统 |
4 |
南浔区智慧城管系统 |
5 |
南浔区渣土GPS轨迹系统 |
6 |
南浔区油烟在线监测系统 |
7 |
南浔区大数据平台系统 |
8 |
南浔区违停抓拍系统 |
设备维护清单列表:
序号 |
设备 |
数量 |
备注 |
1 |
服务器 |
14台 |
|
2 |
网络设备 |
16台 |
|
3 |
主机 |
1台 |
|
4 |
配电柜 |
1套 |
|
5 |
电脑 |
10台 |
中心电脑 |
6 |
UPS系统 |
1套 |
|
7 |
大屏系统 |
22台 |
含18块大屏 |
8 |
机柜 |
3个 |
|
根据热线受理规范做好96热线受理,热线受理全年无休,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现场电话坐席受理世家 :(工作时间:6:30——22:00;22:00——次日6:30电话转移到手机上。)
根据不同巡检级别完成系统使用情况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负责按故障处置要求协调相关开发单位分析、跟踪、解决系统问题,故障解决后进行测试验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相关人员。
负责管理该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使用、发放、维修、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台帐清晰健全,所管设备不发生丢失。每月对中心所有电脑及办公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帮助用户解决,不发生有责投诉。对各种更新或升级服务包(操作系统、防毒软件等),中标方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须在厂商发布对应升级服务包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更新到所有桌面计算机上。设备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采购方负责设备采购费用,中标方承担人工费用。
根据招标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用户管理等系统配置调整。
1、为保证项目服务实施效果,中标方应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提供运维服务,中标方应有完善的项目组织架构(如项目层级管理架构、岗位职责及分工、岗位流程规范等),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行政制度、员工到离岗制度、员工考核制度。招标方对中标方维护人员要求如下:
(1)思想端正、有责任感、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维护人员提供学历证明,大专以上学历为佳。
(2)其中中标方运维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2)维护人员为中标方正式员工,前需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公司挑选符合基本条件人员承担本项目的维护工作,进入试岗程序;岗前试训:到岗一个月为试训期;上岗测评:试训结束后参加由招标方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评,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2、当有突发事件或者服务提供方维护人员因故不能为采购方提供服务,服务提供方必须为采购方提供后备人员或更换人员,变动期间须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服务的延续性。
3、服务提供方自行承担其维护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4、住场人员1名,后台服务人员1名、项目经理1名。
合同签定后:一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5日内支付30%,6个月后15日内支付至60%。合同结束后15日内支付至100%(除扣款外)。
注:扶持政策说明: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