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文)。
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5]141号)。
3.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项目背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需调查摸清我县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基础支撑,按照自治区对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制定本项目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厅下发的全州县约16720个指引图斑,65500公顷,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工作,全面查清我县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的类型、面积和分布情况,形成全州县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数据库并上报汇总。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一)调查对象
我县耕地后备资源潜力需调查包括以下四大类:宜耕农用地潜力调查约85800个指引图斑,41200公顷;宜耕未利用地潜力调查约1500个指引图斑,1000公顷;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调查约55400个指引图斑,10300公顷;耕地提质改造潜力调查约24500个指引图斑,13000公顷。
(二)调查方法
本次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以厅下发指引图斑为基础,通过对指引图斑采取内业识别预判与外业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调查。
三、调查流程
(一)资料收集
主要包括: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影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举证照片、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统一航空摄影数字正射影像、城镇开发边界、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调查库、原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矿产规划成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废弃园地、残次林地数据成果、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已立项未实施、已实施未入库)、耕地提质改造数据成果、最新三调数据成果、自治区下发指引图斑及生态红线数据等项目相关资料。
(二)开展内业识别预判
根据厅下发的指引图斑,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影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举证照片、广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统一航空摄影数字正射影像等资料,充分应用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潜力调查、原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原废弃园地和残次林地调查等成果以及其它各类数据,对指引图斑按照区域预判和限制因子预判进行内业识别。对内业可以准确判定的指引图斑应在“判定方法”字段中填写“内业判定”;对无法准确判定的应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在“判定方法”字段中填写“实地调查”。并同时做好“十四五”期间新建交通项目沿线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查。
在规定时间内基于内业识别预判结果形成全州县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初步成果后,提交市级、自治区级逐级汇总。
1.区域预判
将城镇开发边界、饮用水源保护区、矿产规划成果等范围与自治区下发的指引图斑相叠加。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指引图斑在“图斑类型”字段中填写“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矿产规划成果等范围内的指引图斑不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图斑,在图斑“内业预判潜力结果”字段中填写“否”,同时在“图斑类型”字段中填写“饮用水源保护区”或“矿产规划范围”等。
同时,根据自治区要求,可结合实际增加符合土地整治条件的潜力图斑,但应在“备注”字段中填写“自主提取”。已立项未实施、已实施未入库可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数据预检的项目图斑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图斑,在图斑“内业预判潜力结果”字段中填写“是”,同时在“图斑类型”字段中填写“已立项未实施”或“已实施未入库”。
2.限制因子预判
结合实际,对坡度级别、灌溉条件、排水条件、土层厚度、土壤类型、交通状况等限制因子进行初步判定,根据限制因子综合预判能否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图斑以及宜垦地类。整治为水田的应具备灌溉条件和排水条件。建设用地复垦为其他农用地不受以上条件约束。若一个指引图斑中存在多种评价结果,则需切割图斑。
灌溉条件:参考已建、在建和规划的重大引水灌溉工程中灌渠末端出水高程数据,指引图斑的附近灌溉水源、高程等属性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判断灌溉条件,判断结果为“有/无”。
排水条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判断排水条件,判断结果为“有/无”。
土层厚度:按耕地资源质量分类调查成果中的邻近点值获取土层厚度。
交通状况:根据影像等数据判断指引图斑的交通状况,判断结果为“便利/不便利”。
坡度级别、土壤类型、附近灌溉水源由自治区统一赋值,若发现确实与实地不符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
(三)开展外业实地调查
对于内业不能准确判断的指引图斑,需逐图斑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对内业已作出判断的图斑,自治区将按不低于图斑数量5%的比例随机抽查,由各地进行外业实地调查。
在开展外业调查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调查的图斑进行全景、局部近景和利用特征等多角度实地拍照举证,做好相关外业调查记录,并认定该地块能否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图斑以及宜垦地类。
对于影像特征一致的,可采用类似图斑典型举证的方式进行举证。采用类似图斑典型举证的,应限定在同一地貌单元或同一地类图斑邻近的连续区域,并在判定方法属性中填写“类型举证”。
(四)调查成果整理
在内业识别预判和外业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将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成果以县级为单位进行整理。成果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后,提交地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并汇总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最终形成自治区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数据库。
四、工作时间安排和成果提交
(一)时间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要求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
(二)潜力调查成果
1.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要求:数据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查成果矢量图形数据要求提交gdb数据格式,gdb包含宜耕农用地潜力调查、宜耕未利用地潜力调查、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调查、耕地提质改造潜力调查四个图层,空间数据无拓扑错误,数据结构属性完整明确。
2.表格成果
含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记录表(宜耕农用地潜力)、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记录表(宜耕未利用地潜力)、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记录表(建设用地复垦潜力)、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记录表(提质改造潜力)、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统计表等5个表。
3.外业调查照片成果(初步成果不需提交)
外业照片成果主要为“互联网+”举证软件下载的包含有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等综合信息举证成果包,成果命名为:县代码+县名称.db。
以上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成果以电子光盘形式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服务方案署名权归成交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服务方案审定后公开展示成果文件,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服务方案。
(二)服务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
(三)成交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①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
②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③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文件的;
④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
⑤成交人未经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服务方案的。
六、服务期限及地点:
(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根据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要求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最迟不得超过2022年1月25日。
(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全州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
七、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分二期支付:
第一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二期:最终成果通过自治区主管部门核查通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结清尾款。
备注:申请支付时应开具正式足额发票给采购人。
八、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响应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