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内容: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分5个标段分别实施。(▲如遇疫情、政策调整等因素,需终止履行或调整疗休养线路规划,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二、实施原则:
为维护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休息休养权,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依法履行好党和政府赋予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的社会职责,保护和促进我区广大职工身心健康,让职工愉悦身心,休养生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允许出行情况下,温州市龙湾区总工会原则上采取单位统一组织、相对集中的疗休养方式,委托供应商(旅行社)组团实施。
本次采购按疗休养线路共分成5个标段,一个供应商可投报所有标段,但仅允许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职工疗休养按合同约定的线路、服务标准和其他要求,根据疗休养职工实际报名的线路组团实施,按照实际组团的人次结算。
市内路线、省内路线、周边省市路线为5天(含在途时间)。新疆、四川、青海路线为6-9天(含在途时间,工作日最多占用5天)。吉林、重庆路线不超过9天(含在途时间,工作日最多占用5天)。供应商的方案已获得采购人的认可,疗休养活动单位仍可行使对供应商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
三、项目具体线路安排及要求:
(一)疗休养线路
职工疗休养总数暂定约5000人次,每年约2500人次,实际组团以职工自愿选择出现线路,按实际人数结算,投标人需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项 内容 |
标项名称 |
市内路线 |
省内路线 |
周边省市路线 |
对口支援路线 |
标段一 |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标项一 |
鹿城、龙湾、瓯海三区范围5日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任意选择或组合) |
金华或台州5日纯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一,针对所选地点进行响应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上海 5日疗休养 |
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 |
标段二 |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标项二 |
龙湾、苍南5日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任意选择或组合) |
宁波5日纯疗休养 |
江苏溧阳 5日纯疗休养 |
四川(南充市仪陇县、阿坝州) |
标段三 |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标项三 |
龙湾、洞头5日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任意选择或组合) |
杭州5日纯疗休养 |
安徽5日疗休养 |
新疆(阿克苏拜城县) |
标段四 |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标项四 |
文成、泰顺5日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任意选择或组合) |
舟山或绍兴5日纯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一,针对所选地点进行响应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江西 5日疗休养 |
重庆(涪陵区) |
标段五 |
2022-2023年龙湾区职工疗休养线路采购标项五 |
乐清、永嘉5日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任意选择或组合) |
湖州或衢州5日纯疗休养(上述地点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一,针对所选地点进行响应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福建厦门 5日纯疗休养 |
吉林(吉林市) |
备注:▲1)市内路线、省内路线、周边省市路线投标单价为3000元/人,该报价不可竞争。
▲2)对口支援路线:新疆路线最高限价9800元/人;青海路线最高限价8000元/人;四川路线最高限价6500元/人;重庆、吉林路线最高限价6000元/人。
▲3)各路线费用超过3000/人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补差(报名时由个人自行交纳)。
4)新疆线路1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阿克苏拜城、赛里木湖、巴音布鲁克、那拉提等。新疆线路2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阿克苏拜城、库车、温宿大峡谷、卡拉库里湖等。不得安排吐鲁番、火焰山等景点;青海线路一般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格尔木,青海湖、茶卡盐湖、大柴旦、水上雅丹等;四川线路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南充、阿坝州;吉林线路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长白山;重庆线路出行的地点或安排在出行线路中的景点为:涪陵。上述涉及地点或景点仅作为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安排并丰富路线,不限于上述地点或景点。
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市内路线、省内路线、周边省市路线为5天(含在途时间)。新疆、四川、青海路线为6-9天(含在途时间,工作日最多占用5天)。吉林、重庆路线不超过9天(含在途时间,工作日最多占用5天)。
2、餐标: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10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正餐标准不低于50元/人。供应商具体供应正餐的方案,得到采购人认可为准。
3、住宿:不低于挂牌四星或网评四星标准的酒店(或度假村等同标准住宿,下同)(酒店未评挂星的,应提供相关酒店网站截图、评分资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供评委评审认定),住宿为标准间(住宿房型标准间及以上)。住宿要求尽可能在同一楼层,房间干净,各个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24小时供应热水。供应商方案应列出每一线路的酒店名称、具体地点、网评分(网页截图);省内线路、市内线路、周边省市线路、对口支援为2人一间房(如配置大床房的,按1人一间房),具体成团的酒店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5、景点:包含线路安排的主要景区(除纯疗休养线路以外),周边省市线路(除纯疗休养线路以外)、对口支援至少包括一处5A级景点(如目的地无5A级景点的,必须包括一处4A级景点),其他沿途景点或周边景点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为准,不得安排购物点。景点门票包括大门票和景点内必游的小门票,以及索道(如有)、电瓶车(如有)、游船(如有)等,自费的娱乐项目除外。方案应针对每条线路具体编制,并列出每个参观景点及计划参观时间等。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允许下,可安排非人流密集型景区。
6、服务人员:设本项目服务专员(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配导游,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7、组团:由职工自由报名组团,每团以30人为标准预算,车37座;不足30人时可与采购人协商提供其他较少座位数车辆,但必须保证车辆足够舒适,供应商可提前在标书中做好预案供采购人参考,最低组团人数不低于30人(已报名成团的,因临时退团不足30人的,高于20人的,该团继续出行)。组团后出现临时退团的情形,供应商应允许出团前除预定的高铁车票(飞机机票)退票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由疗休养出行单位或退团职工自负)外可无条件退团,并保证不得降低未退团职工约定的疗休养标准;由以上原因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进行报价。出团时如临时替换人员的,被更换人员应承担机票、高铁等退票费用。
除上述外,投标供应商还应提出相应的应急方案,如出团前提出退团的或因退团导致出团人数过少的解决方案或应急措施,以供应商编制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为准。此外,投标供应商还需具有10人及以下人数组团的能力,该费用由疗休养出行单位或职工自行与中标供应商另行协商确定,该费用不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8、费用:报价包括以上参团职工吃、住、行及景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疗休养全程保险费)、服务人员(导游、司机等)吃、住、行费用、供应商预计的其他费用和风险费用。疗休养结束后提供发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疗休养费用。
9、采购人制定动态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进行不定期业务考核,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资格,终止合同。根据职工满意度进行调整,每次疗休养结束后必须进行职工满意度测评,一次满意度达不到90%的,暂停2个月疗休养接待业务;一次低于75%的取消当年所有业务,全年满意度低于85%的,取消下一年承办业务;严重违反职工疗休养政策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即时暂停所有业务,已产生的业务费用,自行承担。
10、中标供应商完善职工疗休养工作台账制度(包括疗休养服务协议、参加职工名单、职工意见反馈表、行程单、每次疗休养服务小结),并交区总工会备案;疗休养线路规划的确认、调整的,必须上报区总工会审核同意确认。
11、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并可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加下一次的疗休养定点项目招投标;
12、如果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乙方的要求,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3、除可不抗力、疫情防控等原因,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故拖延、取消已定疗休养计划和行程,否决取消中标资格。若酒店有经营等原因需要调整,经甲方审核同意,可安排列表的同一批次或高一批次酒店。
(二)疗休养线路必须遵照省市区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疗休养安排符合浙江省、温州市职工疗休养政策相关规定。实时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即时进行调整;职工疗休养政策以省、市职工疗休养政策为准,中标后政策如有变动,根据最新疗休养政策进行调整。
(三)费用支付:
(1)每次疗养前,由疗休养活动单位提供疗养团员名单,投标供应商制定详细计划和报价明细上报疗休养活动单位审核通过,并与疗休养活动单位签订当次疗休养服务协议。
(2)疗休养费用具体包含承包本次职工疗休养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车、住宿、门票、餐费、交通、保险、导游、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其他因疗休养活动单位原因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以疗休养活动单位带队人员签字的清单为核算依据。
(3)在疗休养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疗休养活动单位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当次费用清单和职工满意度调查表,疗休养活动单位一个月内结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