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鸠江区清水街道境内黄山东路、春江路、香樟大道大湾子周边等主要道路、次要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两侧已建和未建的大绿化的物业管理(具体物业管理范围依据现场实际路况为准),包含道路、小区、背街巷、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及主要道路城市管理、数字化抄告整改回复等物业服务。
二、道路物业范围及内容
(一)道路、小区部分
1、建成区主干道道路、绿化带、慢车道及人行道(有坡角的两侧均向外延伸2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乱堆放清理及城市管理工作,各处小张贴、牛皮癣的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洗、维修和更换,路两侧杂草的清理,范围为黄山东路(大湾子至元号沟与黄山东路交叉点)、春江路、香樟大道(东起怡园小区北1号楼小树林,西至香樟小区西北围墙)、大湾子周边及清水河大桥下两侧绿化带、一小路(黄山东路至北京东路)。
2、建成区背街背巷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有坡角的两侧均向外延伸2米)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乱堆放清理及城市管理工作,各处小张贴、牛皮癣的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洗、维修和更换,路两侧杂草的清理,范围为光明路及延伸段至桃花沟、邮电巷(老芜屯路至转河沟)、小桥路、大饭店路、元号沟西侧道路(香樟大道至黄山东路)、标准件厂巷(清联路至厂门口)、高强度螺栓厂巷(清联路至「门口)、粮站路(至原老年大学)、清联路至竹秀清苑一期东大门道路、街道文化站院内、香樟小区南面道路(门面房至南面沟)、香樟农贸市场周边、春晓路西边延伸段(春江路与春晓路交叉口西侧至停车场)、竹秀清苑二期与三期中间道路(南至小区围墙,北至黄山东路)、竹秀清苑三期北面道路(东至竹秀二期,西至二号大沟)。
3、清水创业园园区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有坡角的两侧均向外延伸2米)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乱堆放清理及城市管理工作,各处小张贴、牛皮癣的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洗、维修和更换,路两侧杂草的清理。
4、丁字街、小康村、四合院、国清小区、桃园小区、联代小区的垃圾清运、牛皮癣清理、乱堆放的清理及城市管理工作,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洗、维修和更换。
5、黄山东路清水段、军滩段人行道两侧向外延伸2米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牛皮癣的清理、乱堆放的清理及城市管理工作。
(二)各事业单位封式小区生活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三)罗渡小区垃圾清运。
(四)金都檀宫苗木产业园垃圾清运。
(五)垃圾桶(54个)垃圾清运。
1、转河沟沿线垃圾桶(26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2、元号沟沿线垃圾桶(3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3、沿青弋江大堤北侧垃圾桶(5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3、联盟社区垃圾桶(2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4、粮站路垃圾桶(3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5、堆木站垃圾桶(3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6、清水社区沿二号沟至文化站后面新增垃圾桶(12个)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六)军滩垃圾桶中转的清理与清运。
中标供应商负责上述所有道路、小区、背街巷、垃圾池、绿化带、慢车道及人行道(有坡角的两侧均向外延伸2米)的垃圾清扫、清运、保洁及城市管理工作,路面渣土污染的清理、各类偷倒垃圾和季节性落叶的清理、冲洗车油费、各处小张贴、牛皮癣的清理,垃圾桶、果皮箱的清洗、维修和更换,路两侧杂草的清理及街道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宾保障等活动)的工作任务。
三、人员管理和设备
1、人数要求为45人:其中一线环卫工人38人(含冲洗车驾驶员1人,公厕保洁4人)、文明劝导员5人、管理人员2人(含数字化工作人员1人)。
(1)人员工资、福利。中标单位承包期间所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 元/人/月。如遇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经双方协商,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社保“五险”。此次报价含所有聘用人员购买社保五险费用,购买标准按2021年现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 元/人/月,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需按最新规定执行。
(3)意外保险。中标单位承包期间为所聘用人员购买赔付不低于每年10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进场履约前将购买保险的票据报送至采购人处审核存档。
2、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投入车辆:4吨以上(含4吨)冲洗车1辆、电动垃圾清运车2辆、电动三轮保洁车10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辖区内分类垃圾桶的采购(每年不少于200个)、清运、其他清运服务(包含罗渡、军滩、堆木站、青弋江大堤、金都檀宫等)及各事业单位封式小区生活垃圾的清理与清运。
4、劳保用品、劳动工具(详见附件2)。
5、行政费用。中标单位需在作业区域设立必要的办公设施。
四、委托管理期限和管理模式
1.委托管理期限三年。
2.合同先签订一年,待第一年考核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五、考核
要求:中标供应商履行《清水街道2021年道路物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接受。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清水街道道路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年 |
|
|
物业管理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清水街道道路物业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