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供应商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5.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开发软件的源代码。(仅适用于C1类评标办法)
6.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7.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需求说明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管理服务项目地位于南陵县公安局及其基层所队。主要服务内容为保洁,水电等设备设施检修,电梯维保,绿化养护,停车场管理。
二、服务期限
3年(1+1+1年),中标单位综合考核通过,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人员配置
序号 |
部门及物业工种 |
配置及要求 |
人员数量 |
1 |
保洁员 |
县公安局(含办公大楼、刑侦大楼和食堂综合楼)3人,巡防大队1人,执法办案中心1人、派出所11人 |
16人 |
2 |
水电工 |
负责公安局办公大楼、刑侦大楼、食堂综合楼、巡防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战训基地、仓库等水电的日常维护维修。 |
1人 |
3 |
项目经理 |
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对接、协调、沟通及服务质量监督,及时、合理安排好各单位日常保洁服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卫生保洁、服务保障、临时接待任务、服务人员的调配等)。 |
1人 |
合计 |
18人 |
其中:全日制用工人员7人(项目经理1人,县公安局3人,巡防大队、城西所、城东所各1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11人(月工作时间不少于9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与用人单位协商),项目经理、水电工要求24小时响应。
1、具体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水电工:50周岁及以下的成年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岗位要求:有责任心,具备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年审要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保洁员:年龄:55周岁及以下的成年人。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确保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调整各岗位人数的数量。
*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全日制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不得低于2350元/人/月,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不得低于1350元∕人∕月。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2、 中央、省、市、县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迎检期间按照要求,酌情增加人员,确保完成任务。投标报价为一年的报价,包含物业服务内容中所需各种人员工资、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加班费、福利费、绩效考核奖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员工服装费、以及劳保用品、专业保洁工具、消耗品、维修费、垃圾清运费、员工培训费、责任风险金、节日费、办公费、电梯维保和检测费、行政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各工种所需劳动工具(包括电工工具、水工工具、瓦工工具、油漆工工具、清洁工工具,以及板车、三轮车、撬棍、铁锹、榔头、电筒、手电钻、冲击钻、爬梯、高压冲水龙头、抹布、大扫帚、垃圾袋、除污垢剂)等费用,纳入管理相关费用进行报价。
四、服务范围及要求
1、环境卫生
(1)各办公楼及院内全方位全天跟踪清扫与卫生保洁,做到地面干净、墙面干净、顶面干净、门窗干净、玻璃干净、扶手干净、院内干净、公共部位和物品干净、人行道光洁、楼梯光洁、水池光洁、便池光洁、管道光洁、下水道通畅等,无任何不洁净现象。
(2)定期清洁电风扇叶、空调滤网、灯管灯罩、不锈钢门框等设备设施。
(3)绿化管理,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及时对花木、草坪进行施肥、浇水、松土、修剪、除草等作业,保持花木、草坪、绿植内无杂草、枯叶、烟头等杂物。
(4)保持垃圾桶等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卫生整洁,无污迹;及时清理、搬移服务区域内的杂物,处理其他杂务。
2、维修、维护服务
(1)维修、维护的场所主要是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刑侦大楼、食堂综合楼、巡防大队、执法办案中心、战训基地、仓库等场所。
(2)根据维修、维护场所的实际使用年限,定期对公共场地、部位及办公设施、水电设施进行检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预算计划,提交业主研定。24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30分钟内维修人员到场,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解决好水电维修、下水道疏通等问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地面清理干净,物品归位,经用户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3)每日巡查1次消防器材、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公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5)每周的公共照明设备系统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器具。公共照明完好率100%以上。
(6)冬季要及早对室外供水管道、消火栓采取防寒防冻措施,做到防冻、防爆。
(7)电梯维护:有专业人员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年检(含检测、维修费用),保证电梯24小时安全正常运行,电梯内外清洁干净。
3、停车场管理
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县公安局办公大楼院内车辆(含电动车)停放管理。
4、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根据业主的要求,及时做好其他临时接待等应急工作任务。
五、保洁服务人员的责任规定
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串岗、聚在一起闲聊、代岗、消极怠工、出勤不出力。
2、需请假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人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上班期间不得做私活,不得酒后上岗。
4、工作期间应穿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
5、必须每天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保洁服务工作。
6、及时解决业主单位和公司人员提出责任片区所存在的问题,不得无理顶撞争吵。
六、中标单位责任
1、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中标单位负责按《劳动法》规定。合法用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意外、社会等保险,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加班费用。
3、中标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和安全管理教育,做好日常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涉高涉危作业要安排专业人员操作。
4、中标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条件胜任所从事的岗位。
5、中标单位应及时处理南陵县公安局服务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对因中标单位工作不力而导致文明创建工作被问责或被处罚的,南陵县公安局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
七、考评办法
每月根据物业管理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评分,并纳入绩效考核。中标人的劳务费与绩效挂钩。若发现中标人在当月的物业管理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相关合同条款,影响到采购人工作的正常运转,采购人有权利酌情扣除当月的物业管理费用(每次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的5%以上)。 考评分为每月考评和季度考评。
1、每月考评:由县局各用人单位对照考评表自行开展;县局办公楼由警保室组织。
2、季度考评:由县局考评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
3、考评奖惩: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足额支付劳务费;
考评分在85-95分的,按劳务费的95%支付;
考评分在85分以下的,按劳务费的90%支付。
4、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服务人员。
5、服务期内各用人单位月考评分有3次以上在70分以下的,或合计有5次以上在7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与中标单位中止采购合同。
八、特别说明
1、中标人负责自身的安全管理,非采购人直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2、付款方式:经公开招标,履行合同后,采购人按月向物管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违约责任等问题依照中标合同中的详细约定处理。
4、服务期限要求: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先签订一年,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通过并能较好地完成各项服务及保障要求的,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九、其他
1、中标方设项目负责人1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招标人负责监管。
2、服务人员上岗前须按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学习有关管理规定、服务专业知识,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3、做好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履行好交接班手续,交接时双方对办公场所内的一切物品和当班情况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4、中标方派驻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生病、工伤、死亡等,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劳务纠纷,均由中标方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南陵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
|
物业管理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南陵县公安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