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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 号),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尽快启动开展。根据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编制工作方案》(皖修规办[2021]1 号),我省开展《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的编制工作,由省水利厅牵头组织编制安徽省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题研究报告。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和要求,以维护河湖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核心,根据水资源布局和配置条件,针对安徽省主要河流、湖泊及皖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水生态状况、问题和发展趋势,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提出全省主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任务;坚持保护与修复并举,工程措施与管理手段配套,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和水环境、水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
2.基本原则
全面研究,协调发展。以国家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在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基础上,与区域相关规划相衔接。以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水资源保护的关系,切实改善水生态系统,确保区域水生态安全。
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立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状况和河湖管理现状,准确识别突出水生态问题,因地制宜合理分区,科学确定规划目标,突出重大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分区分类提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和保障措施。
生态优先,系统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重点维护长江、淮河、新安江、江淮运河、巢湖等主要河流湖泊生态本底格局,遵循流域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系统治理。
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
(三)主要编制依据和水平年
1.主要编制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3)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修规办[2021]1 号)
2.研究水平年
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035 年。
(四)研究任务内容
1.开展现状调查,分析梳理问题及原因
系统收集和整理已有水利规划、水利普查、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已建与在建工程情况等基础资料,结合我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三线一单”成果,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状况以及河湖管理等情况开展评价,分析流域水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提出研究范围,科学设定规划目标
明确省域内具有重要水生态功能的涉水生态空间范围,确定省域水生态空间布局与分区;重点从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功能恢复等方面,综合设定规划指标体系,提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指标。
3.合理优化分区
结合河流、湖泊等河湖水域岸线,蓄滞洪区、饮用水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地下水超采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考虑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谋划全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空间布局, 并确定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合理优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分区。
4.确定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
结合我省流域水生态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聚焦我省重点涉水生态空间的生态修复需求,以流域综合规划、水量分配、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地下水超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生态治理与保护规划等为基础,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化修复,从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要求出发,提出生态流量保障、水土流失防治、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地下水保护、河湖库水系连通、水生态监控与管理等重点任务。
5.提出重点涉水生态空间管控措施,梳理重点建设工程
在提出全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总体布局的基础上,针对主要河湖水生态和皖 北地下水现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巢湖等 重点河湖涉水生态空间和皖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分级管控措施,确定沿淮生态走廊、沿江生态走廊和皖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等重点建设工程。
(五)主要成果和进度安排
1.主要成果
《安徽省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题研究报告》以及有关附表、附图等。
2.进度安排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提交工作大纲;工作大纲确定后 5 个月内,编制完成安徽省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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