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运行维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长沙市公安局公安专用三四级网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包括: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链路租赁及维护(三年),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接入网点维护(设备更换、维修,网点割接、现场维护和网点拆移机等)(三年),人员驻场服务(三年),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核心、汇聚网络设备维护(现场维护与质保服务等)(过渡期),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网点备份链路租赁(过渡期)。
过渡期定义:自2023年4月(政务云一期建设项目到期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维护服务主要采用故障发生处置及主动性预防维护两方式。网络故障处置包括网点网络完全中断,网络通信质量严重下降,网络不稳定,网络病毒攻击等。主动性预防维护,需定期分析系统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并拿出解决方案,提交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安全隐患报告,及时处置。
维护方应参考本文件制订运维服务保障方案。方案包括运维服务概况、运维服务内容、服务期承诺、运维保障方案、运维服务评估考核管理办法等部分组成。
长沙市公安局专用三四级网络在逻辑结构上分为核心层、汇聚层和接入层三个层次,核心层与汇聚层每一节点均部署主用与复用两台设备,采用主用与复用链路负载分担模式,实现业务双平面运行。项目原租用运营商裸光纤(万兆、千兆)接入组网,网络设备采用MPLS&BGP、OSPF、MPLS-TE、VPN、PIM等技术,构建一张全面覆盖长沙市公安机关的信息化专用网络。
核心层位于长沙市公安局核心机房,部署两台高性能交换机,分别作为主用核心设备与备用核心设备,主用核心设备与备用核心设备互联。设备采用全冗余,双主控、双电源、双风扇的设计,上联省公安厅骨干网,下联各汇聚层设备。
汇聚层包括市局机关、机关二院、6个城区分局(芙蓉、天心、岳麓、雨花、开福、高新)、4个县(市、区)局(长沙县、望城、浏阳、宁乡)共12个节点。每个汇聚节点各部署两台汇聚交换机,分别作为主用汇聚设备与备用汇聚设备。每个汇聚节点的主用汇聚设备上联主用核心设备,备用汇聚设备上联复用核心设备,主用汇聚设备与备用汇聚设备互联。
接入层12个支队均部署两台汇聚交换机,分别作为主用支队接入设备与备用支队接入设备,主用支队接入设备上联主用核心设备,备用支队接入设备上联备用核心设备,主用支队接入设备与备用支队接入设备互联。接入层265个派出所、大队均部署一台接入交换机,按属地原则,上联其所属汇聚节点。
2.3维护服务范围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链路租赁及维护服务范围包含: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主备用链路(万兆)及四级网主链路(千兆)共计308条裸光纤三年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络核心、汇聚网络设备过渡期维护服务范围包含:2台核心网络设备和50台汇聚层网络设备设备过渡期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2台核心网络设备和50台汇聚层网络设备过渡期维保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接入网点过渡期链路租赁包含:252条全市科所队级四级接入网点千兆裸光纤过渡期租赁及维护服务。
公安专用三四级网四级接入网点维护服务范围包含:一次性更换265个四级接入网点网络设备,完成四级接入网点网络数据配置、业务割接,265个四级网点的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提供265个四级网点设备三年免费维保。
人员驻场服务:提供7x24小时人员驻场维护服务,现场人员不少于2人,总人数不少于6人。
在维护服务租赁期内,因长沙市公安局实施三四级网络升级改造造成上述维护服务范围内的设备更换的,维护对象随之变换为更换后的设备。在服务期内甲方因业务或行政规划调整须新增或削减网点的,服务提供方免费提供相关线路租赁及设备,调整数量汇聚点不超过3个,接入点不超过30个,其运维服务纳入本项目统一考核,不做变更。
裸光纤链路租赁详见附件1
设备配备情况
设备型号 |
参数配置 |
数量 |
引擎板(主控板) |
备注 |
核心交换机 |
总装机箱;一块48口10GE光口板;一块48口GE光口板;一块48口GE电口板;四块交换网板 |
2 |
主控板*2*2 |
政务云在用核心交换机,需提供过渡期维护服务(2023年4月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
汇聚交换机 |
总装机箱;两块48口GE光口板;一块48口GE电口板;四块交换网板以太网光接口板(EC,SFP) |
50 |
主控板*2*50 |
政务云在用汇聚交换机,需提供过渡期维护服务(2023年4月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
接入交换机 |
一体化机箱;48*GE RJ45端口 + 4*10GE SFP+端口 交换容量758Gbps/7.58Tbps 支持MPLS VPN 支持IPv4/IPv6双栈 支持IPv6隧道 支持IPv6 支撑Ping6、Telnet6、TCPv6/UDPv6、DHCPv6 |
265 |
主控板*1*265 |
本次需更换的接入交换机(更换原接入交换机) |
四级网点设备更换详见附件2
维护服务的要求范围包括:日常巡检维护、设备管理、故障排查和恢复等方面,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1)日常巡检及维护。核心层节点的巡检周期为1个自然日1次到站,汇聚层节点的巡检周期为每季度1次到站,并提供相应的巡检报告。
(2)告警、性能、数据配置检查。每周定期进行数据配置、端口配置、告警性能分析及故障历时的核对,并按要求提交网管数据检查分析报表,每月形成汇总表。
(3)故障及投诉的处理。针对不同等级的故障按规定的处理时限进行故障的排除。
(4)重要业务、时段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包括增加人员值守,应急调整网络配置等。
(5)实施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评估、制定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方案,监督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实施过程及完成情况。维护服务期内,对单次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未超过同辖区属性网点数30%的,全年累计网络改造、割接或升级网点数未超过总网点数30%的,不另行收取费用。
(6)配合数据业务开通及调整。按照生产任务要求,配合数据设备业务调整和开通(包含线缆布放、标签制作、资料归档),并调整设备配置数据。
(7)设备、通道及端口测试。每月对网络的备用设备、通道、端口及备份倒换功能进行测试。
(8)隐患、问题整改。检查、发现设备、网络存在的问题,制定、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9)固定资产的盘查。配合进行数据设备固定资产的定期不定期盘查。
(10)在网运行数据的更新与核对。根据需求对在网数据进行更新与核对,同时更新网络维护文档资料。
内容 |
实施频率 |
要求 |
日常维护 |
日 |
机房的日常巡检以及环境清洁。 |
日 |
检查交换机外部情况,要求设备安装牢固,接地符合标准,指示灯显示正常、电源运行正常,风扇运行正常,标签准确、清晰、牢固。 |
|
|
检查交换机内部配置,记录设备告警、性能等日常运行参数,确认所有设备均运行正常,无异常告警。 |
|
日 |
检查机房线缆情况,要求尾纤和电缆布放整齐规范,接头连接正常、稳固,标签准确、清晰、牢固。 |
|
周 |
核对端口的占用情况,如果发现与维护资料不符,应及时进行校对并进行资料的更新。 |
|
故障处理 |
次 |
故障的处理工作。 |
次 |
在确认告警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
|
次 |
故障处理过程中,未经客户许可不得擅自撤场,安全或消防等紧急故障,应及时主动采取应急措施。 |
|
割接整改 |
次 |
割接方案提前一周提交客户审核。 |
次 |
割接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
|
次 |
割接时准备充分,听从客户的指挥调度,按照规范操作。 |
|
次 |
割接不能影响其他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
|
其他 |
次 |
设备扩容时的线缆布放。 |
次 |
设备资产清点、核对、资产标签整改工作。 |
|
次 |
特殊恶劣天气、通信保障期间或客户要求时,适当增加巡检频度。节假日前专门组织节前安全巡检及整改,并提交巡检报告。 |
|
次 |
提供网络优化方案。 |
(1)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编号、购买时间、保修期限、存放地点、购置价值、主要责任人、软硬件配置信息、所承担负载与应用等详细信息。
(2)设备配置档案:对在网设备建立配置档案,在设备配置调整时及时备份,同时进行档案更新,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配置档案要保留不同版本,便于故障时回溯或修复。
(3)日常巡检及维护操作记录:日常巡检及相关维护、修复操作应形成详细记录。维护人员应按规范填写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包括事件、时间、地点、现象、数据、处理经过、责任人、处理人等。维护记录和值班日志应详细记录网络、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维护工作过程,反映维护工作的全面情况。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或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备注 |
1 |
光纤链路租赁服务 |
均为裸光纤,其中三级网(市局至分局、支队)为万兆带宽,四级网(分局至派出所)为千兆带宽,具体详见附件1。 |
308 |
三年租赁维护服务 |
2 |
过渡期备份光纤链路租赁服务 |
均为千兆裸光纤,过渡期252个四级网点的备用链路。 |
252 |
过渡期维护服务(2023年4月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
3 |
四级接入网点设备质保服务 |
265个四级接入网点网络设备购买质保服务,购买设备达到使用寿命前的质保服务,在2021年7月前设备达到使用寿命后对接入交换机进行整体更换并购买合同期内设备质保,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 |
265 |
265个四级接入网点一次性更换设备服务 |
4 |
四级接入网点业务割接服务 |
根据公安IP地址规划需求,265个四级网点需要重新分配并更改IP地址。负责四级网点配置网络数据、割接业务,配合派出所更改10类业务的终端电脑及监控会议系统的地址,每个派出所的终端数量估计平均数为50台左右。 |
265 |
含人工、车辆交通、辅材(尾纤和网线)等费用。 |
5 |
四级接入网点现场维护 |
265个四级网点的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维护标准见《采购需求》四、维护服务要求 |
265 |
/ |
6 |
三级网点设备过渡期现场维护 |
2台核心网络设备和50台汇聚层网络设备设备巡检、清洁、故障处理等现场维护工作。维护标准见《采购需求》四、维护服务要求。服务期从政务云一期建设项目到期之日起(2023年4月)至本项目合同到期时间。 |
52 |
过渡期维护服务(2023年4月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
7 |
三级网点设备过渡期质保服务 |
2台核心网络设备和50台汇聚层网络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从政务云一期建设项目到期之日起(2023年4月)至本项目合同到期时间。 |
52 |
过渡期维护服务(2023年4月至本项目服务期结束) |
8 |
人员驻场服务 |
要求维护单位提供人员现场7X24小时驻守服务。 |
6 |
三年 |
具体维护内容详见附件1、2、3、4
应建立健全日常维护保障体系,具体内容包括网络监视、资料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应至少提供每月一次现场巡检服务,每季度一次全面巡检服务,提交巡检报告。通过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
应根据长沙市公安局要求,建立维护值班制度,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指定地点开展7x24小时值班,并根据长沙市公安局特别保障要求制定保障值班制度。
应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组建现场维护项目组,不少于6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6名驻场人员熟悉主流厂商网络设备特性及操作、具有至少三年公安网维护经验。
4.5关键汇聚节点故障监控
驻场人员应实时监控市局核心、机关二院汇聚、十个分县市局汇聚节点网络状态,及时发现网络断连等故障,第一时间处置并告知采购人。
在服务期内,为长沙市公安局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保障。需承诺免费提供24小时故障申告电话,7×24小时接受长沙市公安局网络故障申告。
对于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故障,应在60分钟内给予故障申告响应,一般故障城区在24小时内修复,四县市局在4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城区在4小时内修复,四县市局在8小时内修复;特大故障城区在2小时内修复,四县市局在4小时内修复。故障和服务响应时间表如下:
故障级别 |
故障解决时间 |
I级:属于特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三四级网络系统崩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汇聚局网络故障;单一汇聚局内发生故障的网点在40%以上 |
城区汇聚局在2小时内修复,四县市区局和警校汇聚局4小时内修复 |
II级:属于重大故障。其具体现象为:三四级网部分系统发生故障;一个汇聚局网络故障;单一汇聚局内发生故障的网点在20%~40%但不影响系统整体运行。 |
城区汇聚局在4小时内修复,四县市区局和警校汇聚局8小时内修复 |
III级:属于一般故障。其具体现象为:单一汇聚局发生故障的网点在20%以下和四级网点单点故障 |
城区在24小时以内修复,四县市局在48小时内修复 |
备注:
(1)城区汇聚局为:市局机关、机关二院、支队、警校、芙蓉分局、开福分局、天心分局、岳麓分局、雨花分局、高新分局汇聚局
(2)四县市区汇聚局为:长沙县局、望城分局、浏阳市局、宁乡市局汇聚局
5.1 项目按一般程序验收
5.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5.4在服务验收过程中发现服务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光纤、备品、备件及配件等)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2整体项目质保期为维护服务租赁期内。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6.3 维护服务租赁期内硬件产品服务范围包含的所有设备的维护均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6.4 维护服务租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维护服务租赁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7.1 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续签,服务期以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后及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算。
7.1.1 服务交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7.1.2 服务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2 结算方法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正式提供服务后每半年按运维考核评定结果支付一次,当期满额支付为合同总额的六分之一。达到付款条件前,中标供应商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支付。
注:每半年度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运维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结果在95分以上(含95分)按当期服务租赁费100%支付,60-95分(不含95分)按得分比例支付当期服务租赁费,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支付当期的服务租赁费)。
7.3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长沙地区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响应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7.4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响应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7.5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6 项目所有四级网点新更换的设备资产,所有权在本项目到期后移交给长沙市公安局。
7.7 在项目服务提供期间,如采购人需按新一代公安信息网规划对网络进行调整,投标人须全力配合相关改造工作并提供临时网络设备。
7.8 中标人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