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滨州市人民医院西院区 PPP 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保函项目滨州市人民医院西院区 PPP 项目计费基数 890 万元
服务期限为中标后的 4 个月。
二、技术要求
为保证按照国家和ft东省相关规定,足额缴存建筑劳务人员工资保证金, 实施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并设立专(兼)职劳资员,对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劳务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核算与发放进行管控和监督,保证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劳务(劳动)合同,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故采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偿付能力、风险评级、服务评价、专业人员配备以及技术能力达到行业规定要求。
2、报价人成立项目小组,负责协调包括承保、理赔等相关事宜,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小组组长由报价人相关领导担任,配合招标人,供应商对其分支机构的服务予以监督、协调和落实;
3、供应商应成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大型保险项目保险服务工作经验的现场服务小组,专人专责,明确理赔程序及联系方式。保险经理人必须有市级以上保险公司授权。投保资产出险后,由标的所在地的现场服务人员负责现场查勘、材料搜集、定损理赔等服务工作;
4、上述机构必须明示理赔人员,该人员如调动离岗,须及时告知采购人接替人员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要求、服务要求
★1、中标公示结束 3 日内出具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中标人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合同作为附件。
3、本项目结算方式:固定总价。供应商须对招标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报价报价应为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的全费用综合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性调整等一切风险因素所有一切费用等,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不可预见风险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价格调整。
4、报价中应注明投保项目、投保费用及其他备注事项。
4、如果报价文件有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要明确注明;如果不满足要求条款写为满足或正偏离的,将由原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存在虚假应标并出具处理意见。
5、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需协助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方可进行付款流程。
6、★,报价时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计算并投报投保金额,不得超出本包段控制价。
注:以上加“★”并注有“”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以上加“△”并注有“”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