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潘集区滨河新村采煤沉陷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淮南市潘集区平圩
三、服务期限:两年
四、服务作业范围:
(一)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区域包括:
滨河小区安置房共11栋多层,23栋高层,总建筑面积49.47万㎡。贺疃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房,居民多层主要分布在8栋、9栋共37户,高层主要分布在28、29、30、32、33、34、35、36栋,共745户;共计782户,1845人,98242.53㎡(其中多层5518.8㎡,高层92723.73㎡)。主要涉及贺疃村、秦万村5个自然庄,大部分居民已经分房办理入住。潘集镇106户,居住楼层比较分散,其中84户居住在多层,分布在2、5、6、7、11、12栋,面积为11260.93平方米,22户居住在高层,分布在24、36栋,面积为1965.17平方米。本次招标是对这两个乡镇的沉陷区搬迁安置户的物业服务进行采购。
(二)设施、设备
电梯的运行及维护、公共区域设施设备、 小区的消防、监控等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及保养
五、物业服务管理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职位 |
人数 |
相关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 |
专科学历;1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投标人指定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招标人对其不满意的可要求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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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洁员 |
15 |
女性,5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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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安 |
14 |
男性,5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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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绿化人员 |
2 |
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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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常维修工 |
4 |
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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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客服人员 |
4 |
女性,40周岁以下,中专学历,身高1.6米以上,端庄大方、语言有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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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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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
1、卫生保洁
(1)电梯、楼梯间、走道、停车场等所有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整理收集和清运;
(2)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等所有室外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小区内的绿化及日常保洁;
(4)小区公共部位消杀,定期灭除害虫;
(5)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保证通畅。
2、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对小区范围内的景观进行检查维护,保持功能完备、正常运行、整洁美观;重大节会等要组织人力协助招标人共同做好花卉摆放工作,营造节日氛围。
3、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持房屋功能齐全、设施完好。
(2)建立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招标人报告,根据招标人委托,安排专项修理。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3)合理布置小区示意图、消防疏散图、区域指示性标识、警示性标识;
(4)负责建筑物及各处的零星简易维护;
(5)负责相关设施的巡查、维护和保养,保证电梯等各种系统的正常运行,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年检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客户端的接入服务。
4、秩序维护与安保服务
(1)负责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区域内秩序维护、监控等服务工作;
(2)秩序维护内容:时刻关注岗位范围内及周边的人员情况和环境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处理。
(3)监控内容:通过监控器材对小区内外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和检查。小区内外无治安死角、无闲杂人员、无安全隐患;
(4)做好车辆停放和管理工作;
(5)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电梯维修、保养
电梯的维保提供维保所需的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配件(不包括曳引机,驱动、钢丝绳)
六、服务方式:
(1)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按包干制方式运作,中标人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承担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维修费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与招标人协商后方可进行。
七、其他要求:
1、滨河小区由于是搬迁安置小区,业主均为搬迁安置居民,小区的地上、地下停车场提供免费的车辆停放服务。小区内禁止开展多种经营,利用小区的公共区域开展盈利性经营。
2、小区的消防、监控等系统暂时没有完成承接查验手续,在完成承接查验后,交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的设备维修保养,费用有中标单位支付。
八、报价要求
根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范围、服务内容等,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费年报价(管理期限为二年)。
物业管理日常运行费用
(1)人工费用(服务于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交通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含低值易耗品);
(3)保洁费(含低值易耗品):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安保费(含易耗品);
(6)电梯维修、保养和年检
(7)办公费用;
(8)投标人行政费用
(9)管理费
(10)税金
(11)其他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及具体要求
1、人员工资
(1)工人工资:1380元/月(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
(2)社保费用:根据淮南市现行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1037元/人/月,含个人缴纳部分)进行缴纳,如遇政府调整社保基数按实际发生缴纳。社保按照50%核算(按20人计算社保人数)
(3)劳保、工作服装、工具费用、交通费、办公设备等。
2、管理酬金及税金
管理酬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发生缴纳比例计提,税金按6.72%比例计提。
八、付款方式
物业服务费每年支付一次(考核后据实拨付给乙方),每年年底按照中标单位开具的发票金额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时应出具正式发票。
九、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9.1本项目具体考核按照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实施。
9.2考核办法:
(1)监督考核由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考核办法招标结束后提供给中标单位;
(2)考核情况如实填入考核登记表,考核组成员和作业当值人员签字后生效。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作业单位和考核小组双方各执1份备查;
(3)考核小组对所有服务项目按分值(满分100分)处罚,当月累计扣分超过20分的,每增加1分扣500元,累计扣分30分的,则加倍处罚或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责任和因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将从乙方中标费用中予以扣除。
9.3考核方式:按季度考核;
(1)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2)服务作业标准及考核细则见考核评分标准;
(3)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置人员,在当月查实不符合合同人数每少一人扣3000元,如乙方以任何方式瞒报、虚报、规避作业情况和人员安排的每次扣2000元;
(4)每月考核分数确定办法:按照区政府后勤服务中心制订的考核标准,所列考核表格项目打分,考核小组考核按照各自所占比例评出分数,汇总得分。
十、其他未尽事宜具体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