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档
暂无数据
W
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201260000208725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做好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 号)和《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1〕2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43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1〕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甬自然资规发〔2021〕41号)以及《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2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余姚市实际,对余姚市建成区范围(见下图红色区域)约72平方公里的市政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的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废弃工程、地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下河道等进行普查。管径DN 1000以上的给水、次高压及压力等级以上的燃气、工业、热力管线等重要地下管线的普查范围扩展到全市。

二、普查范围及对象

本次普查范围为余姚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普查具体范围详见普查范围示意图)。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油气长输管线、重要地下管线等部分重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普查范围扩展到全市范围。

本次普查对象主要包括普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地下废弃工程等;全市域范围内管径DN1000以上的给水、次高压及压力等级以上的燃气、工业、热力管线等重要地下管线。

1.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工业管线和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包括铁路等系统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2.地下通道

地下通道主要包括地下人行通道、地下车行通道等。

3.地下公共停车场

地下公共停车场主要包括位于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下方,面向公众服务的单建式和结建式地下停车场。

4.人防工程

全称人民防空工程,系为保障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

5.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地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位于地面以下天然形成的或人工挖掘的相对封闭的用于处理污水的设施。地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指位于地面以下天然形成的或人工挖掘的相对封闭的用于处理生活垃圾的设施。

6.地下废弃工程

地下废弃工程是指尚未建成且无续建计划的或建成后已经废弃不用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种市政管线设施的废弃工程、明挖法施工方式存留地下的永久结构和其他不明废弃工程等。

7、地下河道

地下河道主要包括河流流经地下的河段。

图1 普查范围

 

三、普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此)

本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运营(权属)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以及设施的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

普查单元基本信息表样式见《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过程》附录A;各项设施普查信息表样式《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附录B。

1、 地下管线以及附属设施普查:地下管线长度按4166公里(同沟不同权属单位的管线不重复计取长度)预计,按修补测部分进行综合报价,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既有管线属性补录按地下管线中修补测的中标综合单价×40%按实结算,新增地下管线探测及调查按地下管线的中修补测的中标综合单价×160%按实结算。

既有管线属性补录:供应商对本测区内有质量检验报告或实施跟踪测量的既有地下管线进行巡视,如无变化,则对照管线信息表,开井补充量取缺失的属性数据,按照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相关要求重新增补所有管线普查数据。管线信息表中应填写约62项管理、技术属性信息,其它市政设施普查信息表需填写约12项管理信息,21项技术信息。经前期调研我市既有管线大致情况:按宁波市地下管线数据标准入库数据已有约30项属性信息,缺漏32项属性信息;其余管线数据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从各专业管线权属管理单位管线系统中导出。

既有管线修补测:首先对测区内无质量检验报告的既有地下管线,分类分片区对精度和准确度进行充分检测和评估,对发生变化以及错漏进行核实,按照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相关要求开展修补测。

新增地下管线探测及调查:指对测区内原先没有任何地下管线普查数据的新建管线,按照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测绘、调查管线普查数据。

2、 地下空间普查:按照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地下通道、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废弃工程、地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下河道等进行普查并建立三维模型。经前期掌握的资料情况,预估工作量如下:地下通道1处;地下停车场约46万平方米;人防工程约3.5万平方米,地下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8000平方米,地下河道2处。

3、 省厅及上级相关政府部门对该项工程的具体要求(以文件为准)。

四、普查依据和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此)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 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2021〕21号);

3.《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浙自然资厅函〔2020〕431号);

4.《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1〕79号);

5.《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甬自然资规发〔2021〕41号);

6.《关于印发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实施方案》(余政办发〔2021〕88);

7.《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 35636-2017;

8.《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RTK)规范》GB/T 39616-2020;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10.《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1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2005;

1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2015;

15.《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

16.《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1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

1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19.《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T 221-2015;

20.《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表达》CH/T 1036-2015;

21.《管线测绘技术规程》CH/T 6002-2015;

22.《管线测绘工程监理规程》CH/T 6009-2019;

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DB33/T 817-2010;

2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25.《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

26.《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

27.《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质量检查检验规范》;

28.《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DB3302/T 1080-2018

29.《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3302/T 1079-2017;

30.《宁波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指南》。

五、技术要求

1、基准系统

1.1、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宁波市2000坐标系;

1.2、高程系统。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精度要求

2.1、平面精度

(1)明显地下管线(构筑物)点的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50毫米。

(2)隐蔽地下管线(构筑物)点的平面位置探查中误差不大于0.05h毫米(h为管线(构筑物中心埋深,单位为毫米),当h<1000毫米时以1000毫米带入计算。)。

2.2、高程精度

地下管线(构筑物)点的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于30毫米。

2.3、埋深精度

(1)明显管线(构筑物)点的埋深量测中误差不大于25毫米。

(2)隐蔽管线(构筑物)点的埋深探查中误差不大于0.075h毫米(h为管线(构筑物)中心埋深,单位为毫米,当h<1000毫米时以1000毫米带入计算)。

2.4、其他市政设施测量精度

其他市政设施明显构筑物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50mm隐蔽构筑物点平面位置测量中误差不大于250mm设施地面高程测量中误差不大于150mm;地下建筑物结构净高量测中误差不大于25mm

3、工作底图

(1)普查工作底图采用1:5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

(2)提交的普查成果采用1:20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

4、普查单元

普查单元以道路、街区为单元进行划分,无缝拼接,不漏不重,全面覆盖普查区域范围。

普查单元编号采用三层11位层次码结构,由6位行政区代码+1 位特征 码+4 位流水编号构成。第7位特征码用D、J 表示,“D”表示道路普查单元,“J”表示街区普查单元; 流水号不足4位的用前导“0”补齐。

5、资料调查

(1)协助行业主管单位及权属(管理)单位开展搜集资料、现况调绘、核实确认工作;

(2)充分利用既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成果,在前期对既有资料评估的基础上,对可利用资料进行整理、对比分析、现场检测等数据校核验证,提炼可利用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

(3)可获取普查信息的已有资料为纸质档案时,应进行拍照或扫描数字化。

6、现状调绘和设施探查

在资料收集和已有成果分析的基础上,使用检定合格的测绘和探测仪器,分单元开展外业调查、探查、测绘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级标准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宁波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指南》执行。

7、三维建模

(1)地下车行、人行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废弃工程应建立三维素体模型。

(1.1)模型精度要求:

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三维模型的平面位置和高度应与竣工资料相符。

(1.2)模型表现要求:

①三维模型主要表达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位置、几何形态、主体结构和主要交通功能空间;

②三维模型几何形态可根据需要进行简化,但应保留其基本特征;

③三维模型应表现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围合而成的空间,包括:外墙、楼板、顶盖、基础,建(构)筑物的细部构件不需表现;

④主要交通功能空间包括:楼梯间、电梯间、地下出入口和联系垂直空间的楼梯及坡道;

⑤三维模型的纹理贴图应采用标准纹理贴图,并应区分墙面和地面;

⑥地下车行、人行通道等带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三维模型应描述其走向、起伏以及主要大型附属设施。

(2)地下公共停车场(除商业综合体以外)还应建立地下空间三维实景模型。

建模要求:

①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空间三维实景模型利用CAD、BIM数据或通过三维激光扫描等方法建立。

②构建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建筑物实体(包括但不限于墙面、支撑柱、天花板)、车辆(人行)出入通道及其他配套空间(如电梯间、连接通道、库房)的三维模型,并添加纹理及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指示牌、道路标线、停车位、光源在内的附属设施。地下空间三维模型根据《CJJ/T 157-2010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按表现细节的不同可分为LOD1、LOD2、LOD3、LOD4四个细节层次。

③三维模型数据要准确反映对象的空间相对位置并完整地表达对象主要特征,对模型的不同部分应能予以识别。模型数据应简沽,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和拓扑关系需满足逻辑一致性要求。

④三维模型数据采用分层、分区、分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组织,属性数据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存储。

8、数据建库

普查成果经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即可开展数据建库工作,供应商原则上应使用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的数据建库软件及标准数据库进行外业普查、属性录入和数据入库工作。具体数据建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按照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标准结构及数据,根据《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3302T 1079-2018)、《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DB3302T 1080-2018)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要求,建立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库。

(2)供应商采集、新增、核查、补充地下市政普查基础设施成果。在完成现场调查、探查、测量、调绘结束后,对普查成果进行校验以及设施权属(管理)单位核实确认,完成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库更新以及普查成果的接边工作。

(3)数据检查包括数据入库前检查、数据入库检查、数据入库后检查;

(4)数据检查内容为:成果数据库和图形文件关联检查;数据表结构检查;数据的属性精度、逻辑一致性和完整性检查;

(5)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的信息及数据为涉密数据,要求作业人员保密,中标人不得外泄,或私自用于其他用途。

(6)2022年度数据建库时间节点:

2022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数据库建设;

2022年11月底,完成全部地下管线、地下废弃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据库建设;

2022年12月下旬,完成全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库的汇总融合。

9、图件编制

普查数据库经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图件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省级标准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执行。

(1)成果图包括: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分布图、综合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各类专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2)成果图应为彩色图,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要素用彩色表示,各类设施符号、颜色要求按《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执行,基础背景图采用灰色(RGB(91,91,91))表示。

10、质量控制

中标人要加强普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管理,重点监控普查中的技术方法、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省普查技术规程和质量检查规范,成果质量争创优良品。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质量实行“两级检查”和“一级验收”制度。

(2)确保普查成果经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且样本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如样本平均分未达到80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对中标人扣除合同额的2%作违约金。

3)质量控制应从高从严要求,项目成果达到国家级银奖及以上。

六、普查要求

普查技术要求按照《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技术规程》《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规范》《浙江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质量检查检验规范》三项普查技术规程和《管线要素分类代码与符号细则》《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两项宁波市地方标准执行。

普查成果坐标系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宁波市2000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库格式为gdb。

普查成果质量要求:所有普查成果须通过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供应商利用无质量检验报告的既有数据成果的,须做好平面和高程精度的充分评估,确保提交成果满足本次普查的质量检验要求。

七、已有资料利用

(1)1∶500比例尺数字地形图;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设计、竣工、调查、测绘等资料;

3)前期地下管线部分成果;

4)其他符合要求的资料。

八、普查成果

普查工作结束后需提交数据、图件及文档成果并协助采购方完成上级部门的成果汇交。其中图件及数据库成果须提高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宁波市2000坐标系两套成果

1、数据成果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数据库格式采用ArcGIS 10.2版本*.GDB格式以矢量数据集存储文件名为“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库”。

(2)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元数据

元数据格式为ArcGIS 10.2版本*.SHP格式文件名为“余姚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元数据”。

3竣工施工设计平面图纵横断面图等相关附图附件(电子数据或扫描件)

(4)普查中拍摄的照片

2、图件成果

(1)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单元分布图。

(2)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3)专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分布图。

3、文档成果

1)技术设计书;

(2)工作总结;

3)技术总结;

4)设施权属(管理)单位审核确认书;

5)质量检验报告;

6)验收意见。

九、商务条款

1、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中标人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

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

5)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及使用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自行与相关部门、街道协商,调取调查相关数据。

7)后续配合要求: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8)投标供应商应在相关领域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家资源,对本项目后续发展有深入研究,拥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较强研究基础,熟悉本区情况。

9)本次评审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

3、安全管理

3.1、生产安全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任务,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建立日常巡检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操作规范严谨;要落实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有效防范遏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2、疫情防控

本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时间跨度长,要持续抓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标单位要主动担当,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制定防控预案,落实防控举措,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要求全员做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确保零感染。

4、验收

本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普查数据成果分批次提交采购人处,每一批次成果均需通过法定测绘质量检验机构验收并作为当期付款依据,如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供应商予以经济处罚,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一批次验收成果验收合格后,即视为成果合格,不再列入本项目以后年度的验收范围内。分批验收时间节点: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燃气管线普查成果质量检查和项目验收;

2023年3月底前,完成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普查成果质量检查和项目验收;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地下管线、地下废弃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查成果质量检查和项目验收;

2023年7月底前,完成全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成果验收。

5、工期要求

工期:按普查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在2023年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普查内容,测绘成果须通过法定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将最终成果提交至采购人处,2023年12月底前,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全部普查成果。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供应商予以经济处罚,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恶劣天气、不可抗力影响、政府行为以及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如采购人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其中2022年度进度按以下时间节点开展:

3月上旬:完成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普查单元划分;

3月中旬:完成燃气管线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估、普查单元划分;

3月底前,完成地下通道普查、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普查

3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除油气长输管线)、地下废弃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础资料收集整理、评估、普查单元划分;

5月下旬:完成燃气管线普查;

9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线(除油气长输管线、燃气管线)、地下废弃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查;

6、成果汇交:

项目成果汇交的组织形式和格式等按照省厅和宁波市局的有关要求执行,成果汇交时间节点如下:

2023年4月中旬,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交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普查成果;

2023年8月上旬,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交地下管线、地下废弃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查成果;

2023年12月底前,向省自然资源厅汇交全部普查成果。

7、质保期:项目成果通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二年。

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并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等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未提供保函的,视同中标人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若中标人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违约、拒绝履行、无法履行合同,或者撤销、解除合同并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形下,应当退还预付款),项目成果分期通过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按对应工作量支付进度款,全部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10日历天内,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

(2)项目工期或成果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的执行,不予支付相应合同款,并没收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8、费用结算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数量按每项工作内容的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注: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对工作量进行实时估算,如估算工作量即将达到暂估值而普查工作尚未结束,中标供应商需通过书面形式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方可继续施工,否则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工作量。

表1.1 普查的具体工作清单及单价限价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设施类别

数据来源

暂估工作量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设施普查

地下空间

地下车行、人行通道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2

1:500图幅

8000

 

2

地下公共停车场

460000

平方米

1.5

3

人防工程

35000

平方米

1.5

4

城市地下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

8000

平方米

1.5

5

地下河道

1

19500

6

地下
管线

属性补录

修补测价格×40%

7

修补测

4166

千米

1750

8

新增

修补测价格×160%

9

数据库

建设

数据入库

根据普查面积大致折算为1190幅

1190

1:500图幅

200

 

 

10

 

三维建模

地下车行、人行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城镇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废弃工程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503000

平方米

0.5

 

 

注:以上工作量均为估算数据,具体工作中应以每项工作内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各综合单价超过任一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