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 项目编号:XSZFCGDZ2022-103
采购项目名称:东阳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及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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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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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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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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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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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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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及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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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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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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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技术参数
(一)项目内容、成果形式和质量要求
1.内容:基于东阳实际及历史年份的数据,梳理分析东阳市历史二氧化碳排放趋势与现状特征。重点关注能源总量、碳总量、能源强度、碳强度“四个指标”,统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和科创“6+1”领域,基于对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态势,科学研判东阳市未来碳排放总量发展变化情况,提出达峰目标,以及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编制完成《东阳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研究东阳市能源领域碳排放现状及发展趋势,科学测算达峰年和碳排放峰值,在此基础上提出东阳市能源领域达峰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编制完成《东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2.形式:编制形成《东阳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东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3.服务要求:达到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编制要求,并按时提交研究成果,最终成果以技术资料的方式提供。介质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022年5月底前根据主管部门相关修改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东阳市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东阳市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的上报稿。
2022年6月底前:结合省、金华市相关要求,完善研究成果,提交成果文件,提交报告终稿,完成项目结题。(需参照省、金华报告进度)。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注:具体完成的时间节点,按照最终省、金华市下发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调后作相应调整。
(二)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成果初稿,原则上初稿提交后30日内完成最终成果,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实施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3.中标单位免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服务。
4.中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计划。
(三)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中标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
3.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应该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中标单位应承诺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为此,投标单位提供相应承诺书。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要求中标人出具预付款保函及正式发票;收到中标人提交报告初稿及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中标人提交的成果达到验收标准并收到中标人正式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方法:采购人应当按照投标人完成的技术、服务等成果文件组织征求各部门意见或邀请相关专家对成果文件进行评审,并上报市政府常委会讨论发文。
(六)安全责任
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及责任由服务中标人完全承担。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安全保密
招标及合同中凡涉及采购人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