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日计量,以当日污水处理量乘以合同每吨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确定当日污水处理服务费,每月汇总每日污水处理费即得出该月的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服务费按月结算,招标人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依次类推。 |
2 |
服务地点 |
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八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包含新建污泥处置设施) |
3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三年合同期内考核最终平均分大于90分并经合同双方同意,则本合同可延期X(X≤2)年,续签延期服务合同,延期届满后,合同即告终止。 |
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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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符合性审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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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正在运营维护(不含调试或试运行或期满移交)的单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不小于7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上述信息如不能在合同中体现,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作证。此业绩不作为评分业绩。) 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股权占比50%以上)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股权占比50%以上)隶属投标人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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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本项目运营范围包括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白龙镇、杨店乡、响导乡、张集乡污水处理厂按500m3/d的处理规模设计;包公镇污水处理厂按600m3/d的处理规模设计;古城镇、马湖乡污水处理厂按800 m3/d的处理规模设计;八斗镇污水处理厂按1000m3/d的处理规模设计)的接收、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总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日,现有运营人员63人,为保证稳定,如招标人提出,中标人应无条件接收所有人员。
设计规模:10万吨/日,其中一、二期5万吨/日、三期5万吨/日。
设计工艺:一、二期(改良型氧化沟+V型滤池);三期(改良型氧化沟+反硝化滤池+连续砂滤池),污泥采用高干脱水工艺。
设计排放标准:出水标准严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4 项指标浓度值分别不高于0.3mg/L、10mg/L、2.0mg/L 和30mg/L。
执行标准:2018年7月开始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目前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增加高效气浮池工艺,该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指标TP执行标准为≤0.05mg/L。
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板框压滤机脱水,泥饼含水率≤60%,进一步碳化处理处置(包含一、二、三期、四期污泥处置)。
2. 中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
肥东县中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共计8座,总规模为5200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具体规模及工艺情况如下:
污水厂 |
设计规模 |
主要工艺 |
辅助设施 |
白龙镇 |
500m³/d |
进水→粗格栅→一级提升→调节池→二次提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2O)→三次提升→连续砂滤池→紫外消毒→出水 |
1、各厂均设置离子除臭系统预处理系统进行除臭; 2、八斗厂设置板框脱水系统对八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干化脱水后集中处置; 3、各厂进水出水在线均配置COD/氨氮/总磷/总氮监测仪表。 4、各厂均设置固态PAC和固态乙酸钠投加 |
杨店乡 |
500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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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导乡 |
500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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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集乡 |
500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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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镇 |
600m³/d |
进水→粗格栅→一级提升→调节池→二次提升→组合A2O池→二沉池→三次提升→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连续砂滤池→紫外消毒→出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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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镇 |
800m³/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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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湖乡 |
800m³/d |
||
八斗镇 |
1000m³/d |
进水→粗格栅→调节池→一级提升→组合A2O池→二沉池→二次提升→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连续砂滤池→紫外消毒→出水 |
三、服务需求
1、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
(1)肥东县一、二、三期污水处理量计算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计算。
(2)中北部8个乡镇污水处理量运营第一年及第二年设定保底水量:第一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80%、第二年保底水量为设计规模的90%,第三年及以后按实际处理水量计算。
(3)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期限3+X年(X≤2)。鉴于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及污泥处置设施项目正在建设中,不满足商业运营条件,为保障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故本项目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运营方负责运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及中北部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其中,肥东县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单价执行现有单价, 中北部8座乡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执行本次招标中标价。本项目商业运营起始日为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提标及污泥处置设施项目具备商业运营条件日起,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进出水水质标准
肥东县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为如下标准:
单位:mg/L |
|||||||
水质指标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进水限值 |
6~9 |
≤320 |
≤160 |
≤220 |
≤35 |
≤45 |
≤3.5 |
出水限值 |
6~9 |
≤30(40)① |
≤10 |
≤10 |
≤2.0(3.0)② |
≤10(12)③ |
≤0.05④ |
①括弧外数值为进水中溶解性不可降解 COD 值<20mg/l 的控制指标,括弧内数值为进水中溶解性不可降解COD 值≥20mg/l 的控制指标
②③括弧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弧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④进水中溶解性有机磷≤0.01mg/l。
中北部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为如下标准:
单位:mg/L |
|||||||
水质指标 |
pH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进水限值 |
6~9 |
≤300 |
≤150 |
≤150 |
≤30 |
≤40 |
≤4 |
出水限值 |
6~9 |
≤50(40) |
≤10 |
≤10 |
≤5(8)[4] |
≤15 |
≤0.5[0.4] |
( )外数值为水温>12℃时控制数值,括号内为水温≤12℃时控制数值;
[ ]内数值为设计处理规模1000m³/日及以上的污水厂执行的标准。
3、运营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在整个运营期内,中标人应始终根据下列规定并按照谨慎运营惯例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营。
(2)本项目污泥碳化后需妥善处置,污泥处理处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城〔2009〕23号)文件通知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
(3)污水处理厂产生栅渣、沉砂等固体废物由中标人统一进行处置,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中标人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可以正常使用。
(5)中标人在委托运营期内需做好厂区内绿化维护保养工作,雨季草坪每月修剪一次,其他季节每三个月修剪不少于一次。
(6)每个合同期内,本项目厂区内建筑物内外墙(构筑物外墙)修缮、粉刷不低于一次。
(7)中标人在委托期内不得从事有损于本项目的活动。
(8)接受监管部门依据《合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办法》、《安徽省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标准》及《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评价标准》组织的考核。
(9)在运营期内中标人应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进行检测,此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在运营期内中标人应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在线监测机构监测水质,此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制定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为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应制订科学、合理、可行、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12)中标人在委托运营期内须足额购买本项目相关设备的财产意外保险。
(13)投标人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水质超标、水灾、火灾、停电等)。
(14)运营服务期内,本项目的房产税、土地税由招标人承担。
(15)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存在部分新增设备资产归现运营方所有,中标人应与现运营方确定此部分资产费用支付方式或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协商处置。
(16)运营服务期内,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开展常规水质检测以及相关运维业务技术支持。
(17)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安排人员进场,采购人将上报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需同时报单价和评审价,单价须报肥东县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A(单位:元/吨)及肥东县中北部八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B(单位:元/吨),上述单价为一吨达标出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综合单价,污水处理费结算水量以最终处理水量为准。评审价=A*100000*365+B*5200*365,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A不超过0.95元/吨,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B不超过1.5元/吨,否则投标无效。
(评审价计算示例:投标人所报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A为0.90元/吨,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B为1.0元/吨,评审价=0.90*100000*365+1.0*5200*365=34748000.00元)
(2)本项目评审价仅作为评审依据,投标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及结算依据。
(3)投标人需按照上述要求报价,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本项目所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费、人工费、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的水、电费及药剂费、水质检测费、第三方水质检测费、栅渣等废物处置费(运输及处置费用)、污泥处置费(运输及处置费用)、水质在线监测仪第三方运维费(含视频监控及在线数据建设维护费、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升级及维护费)、绿化管养费、项目前期咨询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税费、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含房产税、土地税)。
5、运营人员及设备配置
(1)本项目中标人需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运营组织机构,配备专业运营团队。中标人应合理配备运营人员及相应办公设备,能够保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投标单位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股权占比50%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最低运营人员配置需求:
序号 |
岗位 |
拟派人员技术职称要求 |
岗位职责 |
人数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项目生产运行负责人 |
1人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负责项目生产运行管理 |
1人 |
3 |
自动化、机修人员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负责项目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确保生产稳定达标 |
6人 |
4 |
化验工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化验相关专业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负责项目运营过中化验、检测 |
6人 |
5 |
电气人员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设施设备及电气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能够稳定生产运行 |
4人 |
6 |
污水处理工 |
男性,50周岁以下 |
负责项目运营中日常操作 |
18人 |
7 |
办公用笔记本 |
最低配置: CPU Intel i7系列; 内存16G及以上; 硬盘存储:1TB以上固态硬盘; 显示:2GB独显,FHD以上显示屏幕,14-16寸; 推荐品牌:华为、小米、联想。 |
办公用 |
3台 |
8 |
办公用台式机 |
最低配置: CPU Intel i7系列; 内存16G及以上; 硬盘存储:512GB以上固态硬盘; 显示:2GB独显,显示屏幕,23寸以上; 推荐品牌:华为、小米、联想。 |
办公用 |
5台 |
9 |
演示平板 |
推荐品牌:华为HUAWEI MateBook E 12.6英寸i7 16+512GB 或Apple ipad Pro 11英寸 256G |
办公用 |
2台 |
10 |
小型打印机 |
最低配置: 支持彩色打印、复制、扫描,打印速度不低于20页/分钟,支持无线连接,支持自动双面打印,月负荷不低于40000页。 |
办公用 |
2台 |
合计 |
|
注:
1. 以上除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核,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者,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由此引起的招标人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 本项目主要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运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提前一个月上报招标人,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 汛期时根据招标人要求适当增加运营技术人员配备,以满足防汛需求。
6、本项目的移交以及接收
(1)接收
在中标人运营期满前2个月内,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完成本项目交接工作,共同完成有关本项目接收内容的清点、复核工作,并签署预接收备忘录。运营期满当日,双方正式签署接收备忘录,以最终确认完成接收工作。
(2)移交
①本项目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工器具)以及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件、资质证书文件)。
②本项目采用现状移交;
③中标人需在运营期满前3个月提交所移交的项目清单:如设施、设备、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文件、资质文件等。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清单进行清点和复核,清单上所列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均应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符合现行适用的技术规程、标准,且能够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正常磨损除外。
④本项目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应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管理章程和运营手册包括专有技术、生产档案、技术档案、文秘档案、 图书资料、设计图纸、文件和其他资料等全部移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对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清点造册、确认,经双方共同签署移交确认函,即视为清点移交终结。
⑤上述资产中标人在向招标人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本项目场地在移交日应不存在任何环境问题和环境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