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好五级三类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淮南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等文件要求,结合山王镇实际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村庄布局、村庄分类、建设用地、人均面积、产业发展等因素特编制淮南市山王镇 2021 年-2023 年三年村庄规划项目。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 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编制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理清村庄发展思路、统筹安排各类资源、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乡村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乡村地区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编制应尊重山王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有: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9)《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划规范
(1)《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2)《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3)《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4)《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 年)》
(5)《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 5011-2015)
(6)《安徽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7)《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
(8)《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9)《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 1 号)和《关于印发淮南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1] 230 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
(一)整体部署,全面发展
乡村地区涉及面广、要素多,功能多样,要整体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文化复兴、产业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等方方面面,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 协调推进、实现乡村地区全面发展。
(二)统筹城乡,区域一体
乡村研究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应立足于城乡融合一体化着力点,将城市功能区与周边农村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对农村地区的特色资源、空间利用、产业特征和就业需求与城乡功能区发展进行统筹,实现区域一体化。
(三)坚持保护优先,特色体现。
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格保护耕地。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根据淮河沿岸平原、岗地、丘陵等地形特点,体现地域特色,保护乡土风貌和历史文化资源。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与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生态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绿水青山内在生态服务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格局。
(五)因地制宜,分类引导
规划应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体现特色,村庄布局应根据不同村庄建设现状,因地制宜,分类引导。
(六)村民主体,共同参与
规划应充分倾听农民诉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尊重村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强化对村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需求研究,加强对村民意见的征求工作,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福祉为规划的根本目标,建立政府引导、专家领衔、村民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共同编制机制。
规划区域范围为八公山区山王镇 6 个行政村。具体如下:
1、闪冲村,村域面积:623.72 公顷
2、南塘村,村域面积:288.39 公顷
3、林场村,村域面积:369.68 公顷
4、山王村,村域面积:181.64 公顷
5、孔集村,村域面积:466.48 公顷
6、王巷村,村域面积:427 公顷
为指导和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村庄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塑造乡土风貌,促进乡村振兴,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山王镇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完成编制工作。
(1)“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 1 号)和《关于印发淮南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1] 230 号)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村庄布局规划,结合各村发展目标定位,村庄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结合第三次国土空间调查,并考虑村庄拆并、基本农田划定等因素,划定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水平;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展现村庄形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村民获得感, 谋划乡村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2)村庄综合整治建设规划
以自然村为单位,结合村庄原有风貌特色和自然环境,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村庄风貌和环境整治内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
对各中心村、自然村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农民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立面、屋顶、色彩、造型的统一设计提升,村庄道路、管网、杆线、绿化、照明、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完善,违章建筑和无人居住的破旧危房以及闲置倒塌的残垣断壁的拆除处理等。村庄入口、沟塘、广场、停车场等公共空间和重要节点应重点整治,以及绿化空间设计、文化宣传标识设计等。重点项目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3)基础调查全面细致,与现状需求相结合。通过调研、分析、讨论等形式摸清各设计村家底。设计师下村实地踏勘,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因地制宜开展设计,保留乡村气息元素, 如水、田、林等。
(4)设计成果特色鲜明,与自然生态相融合。设计成果应充分考虑村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背景、产业经济发展状况、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强调设计的实施效果,倡导文化传承、生态文明、绿色节约,应统筹考虑与周边环境、产业、地区文化的关联,形成配套及功能齐全的基础设施,注重挖掘人文历史资源,展现本地特色,尊重当地原有民风民俗,通过适当的空间营造,使整个区域风格既整体协调又独具特色。
设计工作主要在熟悉村庄基本情况,明确村庄建设定位的基础上,对村庄的发展目标、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景观风貌等方面现状进行分析,形成上述方面的针对性建设思路和项目化实现路径。
1、村庄发展现状分析:通过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从经济、社会、生态、建设等多个层面,认真总结村庄特点,分析资源利用状况、用户需求、现存问题等。对村庄区位、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用地、水系、产业、交通、人文资源等要素的现状情况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归纳。
2、村庄发展定位:根据村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传统风貌等因素,确定村庄分类,提出近、远期村庄发展目标,进一步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
3、主导产业选择:结合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及发展现实基础,统筹规划村域一二三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确定村庄发展主导产业。
4、村庄主要规模指标
(1)建设用地指标:依据上位相关规划,结合村庄农业生产特点及发展潜力,科学预测村庄人口发展规模及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的政策要求,确定最终村庄的建设规模。
(2)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依据镇空间(土地利用)规划所明确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确定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确保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质量有提升。
(3)生态用地指标:结合村域生态用地的调查摸底与上位规划要求,合理划定生态红线,明确分级保护要求。
5、科学合理的用地布局结构: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有机融合,以基本农田、交通廊道、生态廊道及基础设施等为框架,明确村庄“生产、生活、生态” 三生空间布局,合理布局村庄内部空间。根据地形图或卫星影像图,对于村域现状及后续发展进行科学的论证,并重点从村域发展和统筹的角度、提出有关空间设计方案,明确各功能单元。通过合理测算需求,配置经济合理的基础设施。结合村庄景观风貌,提炼元素打造富有本村特色的美丽村庄。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充分考虑村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服务中心、卫生、教育、文化、商业、邮电等生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
7、基础设施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与发展定位,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村域范围内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防洪排涝、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
8、道路交通规划:充分考虑村庄的动静态交通需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与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内容。根据目标定位,结合村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功能分区,并考虑村庄内部和外部交通网络,形成合理、高效、生态、有机的村庄生活、生产和田间道路系统。
9、绿化环境与水体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绿化环境建设内容,明确水体保护与岸线驳岸设计。
10、村庄整治规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近期解决村庄最突出问题。村庄整治规划主要包括农民住房改造、道路交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完善、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特色风貌展现、防灾减灾措施等。
11、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1)村庄规划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延续与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对村庄特色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历史遗迹划定保护区域。
(2)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编制保护规划。严格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村落,整治影响或破坏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 妥善处理新建农民住房与传统村落之间的关系。
12、生态景观:根据村庄定位和功能设计从村庄整体和具体节点进行景观设计,包括村头、村尾、水系岸边等,体现“美丽村庄”的具体阐释。村庄环境景观设计需结合村庄生态文明建设和村庄特有风貌特征;村庄景观宜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协同考虑。对于受污染的河道水系提出合理的整治方案和措施。从村庄生产活动组织和生活环境营造的需求出发,合理确定绿化面积、比例以及布局,并综合考虑生态和景观效果,适当提出植物种植形式、树种选择等方面的建议。
提交的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皖自然资〔2020〕63 号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淮南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并满足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要求,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包括文本、说明书、图集、数据库等。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业主单位可以根据中标人完成质量、政策调整、矛盾纠纷等其他原因随时终止合同,按完成的比例乘以中标总价进行结算,中标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中标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完成规划成果上报。
3、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单位进行全权质量监督、检验,中标供应商须随时配合,按时提交相关文本、数据,对于问题及时修改。
4、中标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5、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6、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
7、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