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1995 年起我院成立以来,现在共有终端客户机千余台,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是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代表的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综合应用,包括审判信息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系统、执行系统、网上办公系统、服务器与存储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机房综合保障系统、集控可视化智能展示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和办公终端以及业务应用软件等各个组成部分。基于横向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了与公检法信息的共享,为全国法院信息化系统提供数据,依靠中国法院网,加强司法为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信息服务。信息系统极大地提高了我院干警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了管理水平,使司法信息资源、人力和物质资源以及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共享和合理配置。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北京市法院信息网络系统运行与维护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在需要对2022 年度的“信息系统运维外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规定和要求
一中院信息化运维工作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务部门(甲方)电子政务项目运维管理规范》和《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人应该遵照以上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标书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标书中,应该侧重对具体指标的描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运维人员详细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运维技术保障措施和管理工作方法。
2.设备维修更换。中标人应该按要求及时对于需要定期更换的易损、易耗类器材和配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季度、年度备品备件的消耗计划,按期更换。
3、技术服务内容
(一)北京法院审判管理系统
【概况】北京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建设于 2008 年底,系统为法官提供审判支撑的同时也提供审判管理支撑,主要有服务于立案庭人员的立案系统、协助审判人员办案的审判系统、查询系统、案件详情系统、支持档案管理的档案系统等为法官办案提供有效的支持。同时审判管理系统还包括为法院领导提供丰富的查询统计和辅助功能分析的院长办公系统以及审管办系统。
该系统包括 13 个子系统分别是:
1、 立案系统:主要用于立案庭,满足法院对各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管辖、非诉保全案件、执行类案件、司法制裁案件、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在不同级别(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再审,刑事案件中死刑复核、死缓复核、减刑、假释)的审判过程中的立案需求。
2、 审判系统:主要用于协助审判人员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管辖、非诉保全、司法制裁案件、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审判工作。是衔接立案系统,完成审判业务的系统。
3、 查询系统:主要根据系统默认查询以及通过自定义查询,查询相关的案件信息, 支持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以及赔偿案件的查询。对做统计分析有一定的帮助。
4、 档案系统:主要用于法院进行案卷的归档、查询、借阅等档案管理工作。
5、 案件详情:将案件详情嵌入在各个业务系统中,满足对各类案件(民事、刑事、行政、执行、赔偿),在不同案件审理阶段查看案件信息。
6、 统计分析:对立案业务、审判业务以及综合业务相关内容进行统计分析。
7、 院长办公系统:主要包含常用案件统计、审判动态、专项统计和案件管理四部分功能,为法院领导提供丰富的查询统计和辅助分析功能,利于领导动态、及时的掌握各类案件的情况,为领导进行合理的司法资源调配提供辅助。
8、 审管办系统:主要是使审判事务更加规范,减轻承办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上诉材料收转与转移、诉讼材料收转、司法鉴定、审限监督、案件查询。
9、 维护系统:主要有机构人员管理、角色维护、人员权限管理、法院维护等模块。主要是调整人员部门,人员添加权限等。
10、 补录系统:主要有修改案件(行政、民事、刑事、执行、赔偿)、销案、审结转在审、修改案件信息等模块。
11、 领导决策系统:主要为各级法院院领导、庭室领导和承办人提供全面的案件统计及动态信息,从而辅助领导决策分析。
12、 集约送达一体化系统:主要为业务庭室提供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外出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的线上申请,以便节省了业务人员办案时间。
13、 新电子卷宗系统:该系统对诉讼材料进行采集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与深度应用。该系统与立案系统、审判系统相衔接,完成电子卷宗自动归目、自动回填、智能阅读等功能,提高承办法官办案的工作效率。
以上 13 个子系统分别面向院内院领导、各业务庭室、诉服办及技术部门日常办公维护使用。
【服务内容】
1、 各系统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及定期巡检;
2、 各系统 BUG 测试及整理;
3、 各系统需求整理,及时反馈;
4、 各系统使用及问题指导;
5、 案件信息修改;
6、 完成应用软件数据检查;
7、 完成各类审判数据的统计;
8、 完成软件升级发布。
【要求】安排2名专业工程师保障各项审判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审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负责对我院审判应用软件的配置管理和审判业务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确保审判业务数据的安全;负责针对业务软件的运行状态监控、检查、管理和维护, 对应用过程中发现的BUG进行记录;负责为业务相关的应用系统提供信息共享数据。根据我院实际应用状况对全院干警进行软件使用辅导。
【考核】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节点设备中断故障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次);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单点故障超过4小时恢复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次);上述事故的发生达到2次/年以上,或者超过4 小时未能恢复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1000元/次)。
(二)数字法庭
【概况】数字法庭系统是完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相关指导文件设计,围绕法院庭审业务,利用计算机网络、集中控制、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庭审辅助支持,为案件审理提供方便高效的现代化手段,能够完整、详实地记录庭审全过程。该系统包括 5 个子系统分别是:
1、 书记员智能庭审系统:主要控制数字法庭设备开闭庭操作,可对庭审笔录进行比对校正,定位查看笔录,当庭实物和电子证据展示的控制操作等功能。
2、 内网庭审直播点播系统:审判人员、领导和院网络上的任何授权用户皆可访问正在进行的庭审实况或已经开过庭的庭审音像。网上直播支持多画面合成显示, 并具有很好的动态图像质量。直播、点播过程中实现庭审音像同步播放,庭审直播结束后,音视频记录文件可提供点播播放功能。
3、 互联网庭审直播点播系统:任何人通过访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可以观看正在开庭的庭审画面,也可观看已结束开庭的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录像,从而实现了庭审公开常态化。且网上直播支持多画面合成显示,并具有很好的动态图像质量。直播、点播过程中实现庭审音像同步播放。
4、 北京云法庭系统:该系统主要实现在审判系统中预定法庭后,通过首信云将数据摆渡至互联网,通过互联网法官端、书记员端、陪审员端和当事人端在互联网进行开庭、谈话、宣判等,大大提升了法官的庭审工作效率,也减少了当事人来往奔波的诉累。
5、 远程庭审提讯系统:该系统能够实现在北京一中院法院与下辖区县看守所通过网络与多媒体技术开展远程提讯、审判,达到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办案时间、节约办案经费的目标。
以上 5 个子系统分别面向各业务庭室及全院干警。
【服务内容】
1、 数字法庭设备日常开启及关闭,设备巡检及维护;
2、 数字法庭庭审技术支持,证据展示设备部署调试及回收管理;
3、 专案,重大要案贵宾室,外媒室,东中会议室,东中指挥室等会场设备及线路部署调试;
4、 庭审图文及视频网上直播、新闻发布会图文及视屏直播设备部署调试;
5、 数字法庭后台综合管理及流媒体管理系统日常维护,配置管理;
6、 远程法庭远程提讯与监狱点对点设备调试,后台虚拟服务器服务管理,开庭案件信息录入等操作;
7、 庭审视频录像、数字法庭谈话视频录像编辑转码提交对应庭室和部门。
8、 内外网庭审直播及点播系统维护与升级。
【要求】安排2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上述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测、管理和维护; 对整个系统提供运行监管、故障维护、配置维护、升级维护等,保证各法庭开庭正常, 出现故障问题及时解决,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
【考核】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由于系统问题被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 元/次);造成数据丢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1000 元/ 次)。
(三)执行相关系统
【概况】我院涉及各执行庭使用的系统共有4个,分别是:
1、 执行办案系统:该系统涵盖了车辆、银行、房地产等相关财产查控,案款管理, 与最高查询、最高控制平台对接实现全国查、冻、扣一体化服务。并与最高失信平台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认定及屏蔽,与最高拍卖对接实现相关财产线索的拍卖,复议,信访等业务。承办人登录系统可以完成对自己作为承办人的案件各项办理和辅助工作。
2、 执行精细化管理系统:该系统利用现有的执行数据,进行聚焦核心风险、通过多个维度实时关注案件执行情况,智能分析案件难易程度、对财产流转关键节点进行风险预警、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实现承办人、院领导对案件质效的可视化精准管理。
3、 执行业务辅助系统:该系统主要为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案件辅助、案件执行措施录入、执行案件涉案财产续封续冻提醒、文书生成、系统管理等功能。
4、 案款归集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认领案款、缴款办理、案款分配、发还登记、发还审批、账号管理、查询、汇总等功能,为各类案件所有案款的缴纳和发还办理提供了便利。
以上前3个系统主要面向本院各执行庭,最后1个系统面向院各业务庭室及财务室。
【服务内容】
1、 各系统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及定期巡检;
2、 各系统BUG测试及整理;
3、 各系统需求整理,及时反馈;
4、 各系统使用及问题指导;案件修改;
5、 完成应用软件数据检查;完成软件升级发布。
【要求】安排1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上述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管理和维护;对整个系统提供运行监管、配置维护、升级维护等,保证各个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
【考核】由于应用软件原因致使系统中断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 次);由于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故障出现的中断不得超过3次/年。
(四)网上办公系统
【概况】网上办公实现了网上无纸化办公,为干警提供了网上流程审批、网上公文管理、日程管理以及文档管理等:
以上系统主要面向全法院各个庭室。
【服务内容】
1、 系统使用及问题指导;
2、 流程表单、公文表单制作上传;
3、 人员及庭室信息维护;
4、 各类表单信息修改。
【要求】安排1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上述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管理和维护;对整个系统提供配置维护、干警信息维护等,保证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
【考核】由于应用软件原因致使系统中断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 次);由于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故障出现的中断不得超过3次/年。
(五)服务器、存储技术运维
【概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各级应用系统运行在不同的服务器、存储设备上,为法院正常审判各种应用系统提供基础架构支持。服务器中产生的各级应用数据实时保存在存储中,存储的数据通过专线同步备份到我院三区的存储设备中,保证各级应用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服务内容】
1、 服务器、存储系统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及定期巡检,检查内容包括:
1.1、 设备硬件运行状态(包括CPU、内存、板卡、电源、电池、磁盘阵列等)
1.2、 连接设备的各类线缆等
2、 服务器、存储的性能监控
2.1、 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监控管理;
2.2、 设备 HA 运行状况监控;
2.3、 设备文件系统管理;
2.4、 备份服务进程、情况监控;
3、 预防性维护服务
对系统进行预防性维护,是确保系统正常健康运行的重要预防措施。通过该服务及时检查、发现故障隐患,更换与排除故障部件,调整系统参数,尽量减少系统故障及宕机时间,保持业务持续性运行。预防性维护服务内容:
3.1、 系统运行环境检查,包括机房温度、湿度、强电负载等;
3.2、 系统运行优化、异常日志分析;
3.3、 设备连通性检查维护;
3.4、 设备定期除尘处理。
【要求】安排2名专业工程师保障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负责对我院服务器、存储配置管理和存储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确保存储数据的安全;负责针运行状态监控、检查、管理和维护;负责为存储的性能调优及故障的恢复流程及应急措施。
中标人保证在我院服务器、存储系统发生故障后,在10分钟内予以响应,非硬件问题4小时内解决。
【考核】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节点设备中断故障不得超过2小时,否则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次);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单点故障超过4小时恢复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次);上述事故的发生达到2次/年以上,或者超过4 小时未能恢复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1000元/次)。
(六)视频安防监控设备
【概况】我院内部的视频监控系统提供安全保障的支持,我院的视频监控范围包括第一审判区、第三审判区、清河法庭、团河办公区共四个办公区,涵盖办公楼、法庭楼、文化大厅等功能场所进 600 个监控点,视频监控系统为我院干警提供保障安全的有力支撑。
【服务内容】
1、 视频监控设备的巡检及维护;
2、 视频监控设备线路部署及调试;
3、 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维护,配置管理;
4、 根据对应科室和部门的需求提供视频监控数据。
【要求】安排1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上述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控、检测、管理和维护; 对整个系统提供运行监管、故障维护、配置维护、升级维护等,保证各监控点正常,出现故障问题及时解决,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
【考核】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由于系统问题被投诉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次);造成数据丢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1000元/次)。
(七)网络及安全系统
【概况】我院的各级应用系统依靠基础架构网络设备支撑,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我院的各级办公系统,审判业务正常开展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我院的网络系统在等级保护三级防护下提供对第一审判区、第三审判区、清河法庭、团河办公区、北京高院等区域的联通。并按内网、外网、涉密网等不同级别分类。
【服务内容】
从网络的连通性、网络的性能、网络的监控管理三个方面实现对网络系统的运维管理。网络、安全系统基本服务内容:
1.硬件运行状态巡检(包括主机、电源、模块、风扇等设备硬件);
2.系统运行状态检查(包括链路、配置、日志等);
3.系统配置及优化(包括路由、安全策略、端口等);
4.设备运行数据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优化建议,降低网络故障的发生率。
【要求】安排1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保证网络的实时连通和可用,保障接入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和核心交换机、网络等级保护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网络及安全设备的运行状况、问题进行周期性检查、分析后,提出指导性建议。
中标人保证在我院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后,在10分钟内予以响应,1小时内解决。
【考核】由于工程师原因致使系统中断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元/ 次);由于软件故障出现的中断不得超过3次/年。
(八)视频会议系统、日常会议
【概况】我院与最高院、高院、市委市政府以及院内办公区之间的视频会议及普通会议保障。
【服务内容】
1、 会议场所音视频及相关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
2、 会前调试会场设备,测试会议链路,制作会标及投放测试工作;
3、 会中设备运行保障,并根据现场要求调试设备达到会议要求;
4、 会后会议设备恢复及关闭;
5、 参观保障技术支持;
【要求】安排1名专业工程师负责上述设备及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对整个系统提供运行监管、配置维护、升级维护等,保证各个系统有效、安全、稳定运行。
【考核】由于工程师原因致使会议不能正常进行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 元/次);由于设备或软件故障出现的中断不得超过 3 次/年。
(九)终端维护
【概况】我院第一审判区、第三审判区、清河法庭、团河办公区各房间及公共区域各类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日常维护。
【服务内容】
1、 终端设备系统及硬件故障处理;
2、 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故障处理;
3、 公共区域设备巡检及维护。
【要求】安排6名专业工程师负责各房间及公共区域各类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日常维护。
【考核】由于工程师原因致使用户数据丢失,影响日常办公,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200 元/次)。
(十)运维服务管理
【概况】对运维团队的日常工作提供现场运维管理,包括运维服务人员管理、运维文档管理、信息化系统巡检管理、运维工作管理、运维例会管理、运维绩效管理等,同时依据ITIL、ISO2000等运维服务体系对现有运维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规范进行完善工作。
【服务内容】
1、 建立信息化运维体系结构;
2、 制定运维人员岗位职责;
3、 制定运维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4、 制定运维服务流程;
5、 制定服务改进计划;
6、 监控运维服务进度和质量。
7、 协调监督各厂商完成相关信息化工作。
【要求】安排1名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管理人员负责技术团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并根据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考核】由于服务管理人员过失导致运行维护工作无法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主张索赔(1000 元/次)。
4、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40,根据一中院实际工作时间适当调整。要求提供每周5天×8小时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及每周7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与服务。
遇重要情况,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作出相应人员和时间保障。
(二)工作汇报机制
中标人要根据巡检和维护记录,按时提交运维日志和报告。每月向我院提交详细维护记录、服务月报告,每季度和年度还应提供季报和年终总结。此外,应急响应和重大事件服务需提供专项报告。
(三)服务方式要求
提供现场值守服务、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管理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和应急响应服务。中标人对法院审判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应具有一定熟悉程度,能够承担软件的运行维护、升级维护和使用培训等工作。
(四)人员驻场要求
中标人需派18名驻场工程师每周5天8个工作小时常驻我院现场,负责支持维护工作。
遇节假日期间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亦应派人员解决。
(五)设备故障维修要求
1、发生硬件故障时,投标人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设备维修和硬件更换,不得私自更换和采用不符合规格的产品设备。
2、更换硬件设备要求执行采购人监管制度,更换的配件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
(六)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提交保密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泄密事故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所有在我院驻场的服务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留院备案
(七)其他说明
为保证工作有效衔接、正常运转,投标人在中标后需代招标人向原有项目服务商支付交接期间的“空档期”所产生的运维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