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结合在编的《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长沙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等上位规划,长永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机场大道)均为快速路。长永高速公路作为长沙经济开发区内主要对外的通道,东西向横贯长沙县城,西通三一大道、银盆岭大桥、岳麓大道,东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途径黄兴工业园、星沙产业基地、长沙经开区、长沙县主城区等重要地段,是展现长沙大都会区东部门户活力、创新、智能、生态风貌的窗口,对经开区乃至长沙的发展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长永高速过境式交通难以满足长沙经开区的交通需求,同时南北割裂格局严重制约经开区产城融合和未来拓展空间联系,缺乏特色且显杂乱的整体风貌严重影响着来访者对于长沙的第一印象。为践行“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构建一流城市入口形象,亟需整体谋划,进行系统性综合治理工作。
二、研究对象
本次研究的主要对象为长永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机场大道),西起京港澳高速,东至黄花镇机场联络线,全长约14.5KM。研究重点为长永高速“高改快”的可行性分析及沿线景观、两厢建筑风貌的综合治理提升。
三、研究思路与目的
本次研究主要对长永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机场大道)进行前期研究,并提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优化方案,为远期实施做好用地的预留预控,为控规编制提供参考意义。同时,对道路沿线景观、两厢建筑风貌进行整体分析,提出近期景观提质项目计划任务书和未来建筑风貌管控思路。
四、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3、《长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在编);
4、《长沙县一核三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5、《长沙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6、《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四路以东)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修编》(在编);
7、《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发展规划》;
8、《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
9、《长沙市快速路及立交系统规划》;
10、《长沙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7-2035)(在编);
11、《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
12、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划。
五、研究内容
1、现状分析
开展现状调研,收集地形图、相关规划、市政管线等现状基础资料;根据现状道路建设、沿线景观及两厢建筑风貌情况,分析现状交通、景观、建筑风貌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定位
结合现状分析、上位规划和片区发展需要,提出科学合理的目标定位。
通过对长永高速“高改快”可行性研究,提出最优的交通方案,实现远期长永高速“高改快”两侧用地的预留预控。
(1)从区域交通格局来分析长永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机场大道)“高改快”的必要性。研究长沙市、长沙县整体交通格局,分析该路段“高改快”对周边路网的影响。
(2)尊重现状、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全线“高改快”多方案的可行性,通过综合分析,提出最优方案。
(3)根据最优方案,开展道路交通规划研究,提出沿线节点控制形式及交通组织方案,结合道路的功能等级、现状地形和周边项目红线,明确道路线型、规划红线宽度以及交叉口形式。
(4)在尽量少占用现状单位用地红线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忠武燃气、长浏燃气和高压线等管线安全间距要求,尽可能规划预留长永高速与黄兴大道全互通口、长永高速(黄兴大道-长株高速)辅道等用地空间。
4、长永高速沿线绿地景观提质思路
以近期道路沿线景观提质为目标,同时考虑未来辅道建设的影响进行景观提质研究。
(1)结合沿线景观特征,进行分段设计,一段一主题,打造主题段落景观提质,提出各段的定位和提质要求。
(2)根据交通方案,提出合理的近远期提质计划,并划定近期可启动的景观提质路段范围和重点节点范围,并估算工程造价。
(3)针对近期景观提质项目,从景观层次营造、色彩风格、树种选择、种植要求、植物配比等方面提出设计要求,为下一步景观设计提供思路。
5、长永高速两厢建筑风貌整治与管控思路
(1)结合现状道路两厢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场地条件等要素分析,提出合理可行的建筑风貌分区,并明确风貌定位和管控思路。
(2)针对不同建筑风貌分区提出差异化可行的管控要求,同时对重点展示区域和风貌节点提出合理的建筑风貌引导建议。
6、研究结论与近期实施建议
(1)通过对道路交通、沿线景观和两厢建筑风貌的研究,提出长永高速综合治理的结论及建议。
(2)根据最优方案,提出近期实施计划,并纳入2022年建设计划。
六、成果要求
正式成果包含说明报告文本及附图,需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装订成果3套。
七、其他
1、服务期及地点
服务时间:300个日历日。
服务地点:长沙经开区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2、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取得采购人认可,在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合同金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其他未说明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