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做强做实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 2022 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发〔2021〕79 号),按照每场 4400 元的价格,总额为 109.12 万元预算资金,在全县 248 个村居进行每村居 1 场演出。
三、服务地点:长丰县 248 个行政村( 具体演出地点将根据演出计划和要求进行安排)
四、分包要求:共设两个包,本次采购第 2 包。
(一)第 1 包:有效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二)第2包选择1家入围。
(三)供应商所投包数不限,但每家最多只能中一个包。
五、演出场次分配:第1包共147场,按成交家数均分,最少不少于21场,每场演出经费为4400元,预算资金总额为64.68万元。场次分配就近均等原则,也可不绝对一致。第2包共演出101场,每场演出经费为4400元,预算资金总额为44.44万元,在全县各乡镇和双凤经开区行政村演出。
六、演出期限和内容:活动从2022年3月开始,至10月底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演出任务(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下演出)。
演出内容得以戏曲类为主。第1包每场演出时间为120分钟以上(可分上半场和下半场);每场演出内容须为综艺类和戏曲类两部分:上半场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基层干群创新创造、苦干实干智慧干,聚力“强县、富民、善治”取得重大成果等内容的综艺节目(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下半场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经典传统戏剧(时间不少于100分钟)。为增强实效性,推动“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服务效能,至少要有15个备选剧(节)目,供当地群众选择。
第2包每场演出时间为100分钟以上,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6个以上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场不少于15个节目。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长丰实际编创一套有地方特色节目。演出内容既可以是戏曲专场,也可是综艺演出。如表演戏曲类:要求从2016年以来,编创有3——5个反映现代地方风土人情的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得到启发的小戏、折子戏或整场大戏(小戏、折子戏现场须提供5个以上创编的剧本和剧照,整场大戏现场须提供2个以上创编的剧本和剧照);如举办整场综艺类演出,至少要有40%的节目内容能够反映近几年我县的各项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现场须提供具体实施方案、节目内容和演出照片等资料),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七、相关要求
(一)对第1包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20%)。每个成交院团至少有6名固定的主要演员饰演主角,且不可随意调整,并提供附有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的演员花名册。
注:除评分办法的符合性审查指标中提出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的证书。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2、成交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制定好每场演出的演职人员表,对确定的演员和节目内容不得在演出过程中擅自变更。
3、具备舞台车、宣传车、接送观众专用车和优质音响、灯光、布景、专业摄像机、字幕机等演出设施设备,同时必须配备专业电工、专业摄像师。
4、演出前,务必把演出的剧本送至县文化馆进行审查批准;演出时,每场得有放映字幕,任何成交院团不可在演出中唱随口词。
5、演出服务单位须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 对第2包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具备演职人员30人以上。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30%。团中至少有10名主要演员,并提供附有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的演员花名册。
2、有国家(艺术类)中级以上(含)职称演员达3人(含3人)以上。
注:除评分办法的符合性审查指标中提出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作为评审依据外,技术标评分因素中有相关人员证书作为加分项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应的证书。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3、成交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制定好每场演出的演职人员表,对确定的演员和节目内容不得擅自变更;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便立即中止合同。成交后须按所提供的剧目演出,如不能演出15个以上剧目供群众点单,则终止合同。
4、有舞台车和运送演员、设备等交通运输车。同时须配备演出宣传车和接送观众专用车。
5、签订合同前,务必把演出的剧本送至县文化馆进行备案、审查;演出时,每场都得放映字幕,不可在演出中唱随口词。
6、能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须有3个以上反映本地新创现实题材优秀剧目和非遗传统戏曲作品(提供剧本和剧照)。如完不成采购人的要求则终止合同,责任自负。
7、演出服务单位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无不良记录。
八、服务要求
1、加大创作力度。结合“群星奖”创作评选展示,鼓励引导演出单位创作、打造一批贴近新时代、贴近农村生活实际的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传统戏曲作品为内容的节目。结合“我们的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经演出地行政村委(居)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签字、盖章后,报县文化馆存档备查。
3、演出应统一制作加民生工程标识、文字为“长丰县2022年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 (尺寸不小于4x8m)的背景,且在舞台下方和观众背后均悬挂制有 “长丰县2022年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巡演”字样的演出横幅。
4、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或服务转包、变相转包的成交服务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再参加此类采购。
5、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演出实效。演出之前,演出单位须开着装有高音喇叭宣传车,在即将演出的村居进行流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并将制定好的演出日程表和经审查后的备选剧目(每个演出院团至少准备15个)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和人员密集处让群众自己“点戏”,选出大多数群众喜爱的剧目进行演出。对于位置偏远的村民组和行动不便的村民,须安排专车给予接送。演出后,组织文化志愿者向所演村居的观众发放“送戏进万村”活动问卷调查表,并安排第三方进行暗访考评。2021年在长丰县成交的单位,若在2022年再次成交,准备的节目内容,不得与2021年演出的内容重复或错开场地演出。
6、统筹工作安排。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7、做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信息报送工作。成交服务单位对演出内容等应提前一周在村居公布,广而告之,接受社会监督。每场演出都要有照片和视频资料,及时报送县文化馆存档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