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标准
一、设计要求
1、项目概况
19.1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程咨询服务设计》
19.2设计内容:严格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等相关标准要求,结合海北州海晏县现状进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程咨询及申报材料编制服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1)《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诊断评估报告》(简称“《诊断报告》”):对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相关标准,对项目地现状情况进行专业诊断,系统研究整理出创建工作详细差距和问题,形成专业报告。
(2)《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执行方案》(简称“《执行方案》”):针对《诊断报告》提出的创建差距和问题,编制针对性、落地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问题解决方案、部门分工、考核机制、分期实施等方案。
(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程咨询》:与创建单位共同工作,对《执行方案》进行跟踪落地咨询指导,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需要,为创建单位提供全程技术咨询和指导直至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包括驻场咨询、现场指导、在线咨询和其他项目内容技术把关,手把手指导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根据创建工作进度,定期对《诊断报告》、《执行方案》实时更新,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4)《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材料》:包括自评验收打分和检查项目的说明材料、申请验收单位创建申报书、创建方案、专题汇报文字材料、全域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创建工作视频、其他需要补充材料。
19.3项目位置:海晏县
19.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直至海晏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
二、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第一阶段全程咨询服务工作启动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50%;第二阶段省文旅厅验收,创建申报材料通过省文旅厅报送至文旅部后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30%;第三阶段国家文旅部验收,文旅部正式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