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序号 |
规划范围 |
数量 |
备注 |
1 |
金武新城及其他重点区块 |
1000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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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背景
2020年10月26日,随着金武快速路开通,武义正式迈入金华30分钟通勤圈。作为武义全面接轨金义都市区的桥头堡,金武新城是武义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要素流动、各方面资源集聚的平台和载体,加快推进金武新城建设更是提升都市区综合竞争力、推动武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进入“十四五”时期,武义县委县政府积极利用区位优势,提出建设金武新城战略,要求牢牢把握推动“城市接轨金华”战略落地的历史性机遇,全力融入金义都市区发展,重点打造金武新城,形成转型发展新极核,实现共同富裕。金武新城建设是武义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现“二次跨越”的重大布局。这一发展战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助推金武同城发展。
三、项目基本情况
金武新城北到长深高速,南至永武二线-G235国道,西起白鹭溪,东临开发大道-武阳西路,规划范围29.5平方公里。金武新城区位交通优越,生态本底良好,增量空间多,开发潜力大。区域内公共设施齐全,原北岭新区和开发大道两侧建设较为成熟。区域内的壶山、武义江和湿地等生态红线范围,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坡度较高的山体是开发建设的主要限制条件。
金武新城是功能复合、城园交融、康养宜居的魅力新城,是推进金义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兴平台。建设和发展金武新城,不仅是引领武义塑造美好生活、创新活力的空间引擎,也是构建新时代富春山区图的魅力风貌新区样板、展示武义现代化城市风貌的重要窗口。
三、 规划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3. 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版);
4. 武义县域总体规划;
5. 武义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
6. 武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7. 武义县金武新城概念性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
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有最新规范、标准,则需按最新规范、标准。
四、规划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
(一)指导思想
金武新城以面向未来、塑造品质为出发点,强调产城融合、功能复合、活力聚合,要求形成“集康养休闲、智慧创新、绿色智造、品质生活于一体的智慧健康城”。重点要求突出金武新城的门户客厅形象以及武义所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康养功能,围绕“智慧创新的开放城市、田园低碳的健康城市”两大目标,形成“慧客厅、健康城”的形象定位。谋划以大康养为核心的复合体系,形成东西开发,南北联通,蓝绿环抱,弹性生长,构建一核双轴,一环五片的空间结构。通过对以上金武新城概念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的解读,结合金武新城的发展以及近期的实际情况,确立指导思想。
1.高质量产业体系布局,以科技驱动代替要素驱动,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产业结构,提供以创新为主导的产业空间,配置围绕创新活动的公共空间。产城融合,谋求区域内部的产业发展。合理优化存量,对低效企业进行退二优二,合理布局增量,植入文创科创功能。应从区域协同视角出发,重点强调武义与金华的产业协同,从数字制造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都市文旅业等产业发展着手合理谋划产业布局。
2.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统筹新区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促进产城融合,鼓励用地功能混合使用,营造城市多样性。新旧融合,谋划已建区与发展区的相互协调。规划要统筹现有建成区和新建区块的关系,既要协调周边城市区块的联系,又要处理好规划区内部山、水、城之间的关系。明确金武新城核心区未来城市组团、岗头双创及零碳组团、江北产城融合组团、一中北康养休闲组团和壶山特色休闲组团五大组团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处理好之间的相互关系。
3.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规划要充分融入未来社区的建设理念,优化社区空间结构,提出混合居住的的布局基本要求和原则。按需确定教育,卫生,社会福利,文化和体育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明确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核心区未来城市组团和江北产城融合组团,强调社区邻里服务与高能效教育设施引入,商业配套注重综合体,步行街及文创集市。
4.落实上位规划,承上启下,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金武新城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衔接,分析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各个专项规划及周边片区规划。严格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城市风貌。统筹处理市政、交通、产业、生态、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力图达到各区块交通组织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产业布局合理的目标。在对建设规模和开发总量的控制上,要从实际出发,避免粗放式的城市建设,加快对各区块的更新与改造,提升土地使用价值,有效指导下部具体项目实施。
5.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坚持节约节集约优先,分析金武新城及其他重点区块建设发展的现实条件,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落实上级规划有关安排,预测区域发展前景,提出发展目标,明确建设时序。
6.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城镇空间格局与生态网络格局的耦合和协同。以生态保护为基础,强化城乡生态格局与山水林田湖草的衔接,强化各类资源的保护利用。加强山体生态空间向新城空间的绿色渗透,强化武义江沿线的景观塑造,加强对武义江滨水空间,岸线的管控要求,形成壶山,五虎山,武义江,白鹭溪14公里山水景观环链,构建金武新城蓝绿生态网络。以优质山水田园环境为特色,以休闲康养业态为引领,打造山水风貌的康养后花园。
7.城市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围绕出站口周边,商业商务核心区等考虑地下空间的开发,提出引导性控制要求和布局;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布设。
(二)主要规划设计内容
1.对现状及周边关系进行充分调查,提出规划编制思路和重点。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自然环境、房屋质量、土地权属、土地性质与使用强度、文物古建等方面做详细的调查;分析地块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结合功能布局、空间与景观结构等特征,根据上位规划要求明确功能定位,确定规划思路与理念。
2.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编制落实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的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规定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容量、建筑形态、交通、配套设施及其他控制要求;科学划分地块,合理制作分图则,
3.梳理衔接已批、在建或已建等项目,对现状用地进行统筹安排。结合相关规划,综合分析区域外部开发条件和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设施;结合区域承载能力和经济测算,进行开发强度和建设总量分配的研究,提出适宜的开发强度,结合实际地形和空间形态要求,合理分配建设总量。
4.四线控制。四线是指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文物保护和城市紫线,河道保护蓝线,其控制内容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线位,规模及所属控制要求。道路红线应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的红线宽度,位置,控制坐标和标高。地形高差特别复杂的地区主要控制点应确定竖向标高。确定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郊野绿地的位置,边界规模,确定各类绿地指标与建设要求;明确文物保护紫线和城市紫线的位置和划定保护范围;河道蓝线控制划定湖水面水体规划位置,保护范围界线确定断面形式,河流和水位控制标高,提出护坡设置及有关控制要求。
4.完善道路系统,优化内部交通组织。深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完善支路网规划。完善区域范围内路网布局,提升主干道,优化道路等级,提高次干道、支路道路网密度,减少断头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制定交通设施规划,确定各类设施的具体位置、规模,并根据需求进行布置;对于交通拥堵地段,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5.明确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用地位置,界线,使用性质,规模以及所属的控制要求;研究确定各类市政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容量,划定各项市政设施站点位置,规模,用地边界,提出各类控制要求,对影响环境的设施划定保护范围,涉及安全防护的设施,划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控制引导。
6.建筑高度控制。根据城市整体空间的轮廓,景观视廊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特色塑造,用地条件,土地性质等因素,合理确定高度分区。控制各区块内建筑高度、天际线、建筑风格与色调,协调城市主要干道的建筑立面,处理好规划区块内部山、水、城之间的关系。
7.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在编制武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照武义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单元划定的范围和界线进行控规编制,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经武义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武义县人大常委会或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五、成果要求
(一)规划成果组成
按照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规划成果内容提供;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
1.图纸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区位图
(2)区位关系图
(3)用地现状影像图
(4)现状风貌图
(5)建筑质量分析图
(6)建筑高度分析图
(7)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解读图
(8)土地利用现状图
(9)土地利用规划图
(10)用地规划图
(11)功能结构分析图
(12)绿地系统分析图
(13)公共服务分析图
(14)高度控制图
(15)开发强度控制图
(16)建筑限高控制图
(17)四线控制图
(18)区域现状路网图
(19)区域交通规划图
(20)道路横断面图
(21)道路平面定位图
(22)重点地段交通改善图
(23)给水工程规划图
(24)污水工程规划图
(25)雨水工程及河道工程规划图
(26)电力工程规划图
(27)通信工程规划图
(28)燃气工程规划图
(29)各地块分图则
(30)其他相关图纸(按采购人需求而定)
2.设计成果文件规格及份数
(1)设计方案成果装订成A3文本不少于20份。
(2)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提交电子U盘或光盘2套(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GIS、DWG、SHP、MDB格式文件,效果图为JPG格式文件,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
(3)其他阶段性成果汇报按需提供。
▲六、服务期限:规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2年期满编制规划面积未达到1000公顷时,合同期限以最终规划设计面积达到1000公顷为准,本项目采用分期实施,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区块)的规划设计成果。在服务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导致编制规划面积未达到1000公顷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注:每个阶段规划进度由采购人安排,规划编制单位按时完成不奖不罚,延期完成,每规划阶段扣罚5000元/天,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于采购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进度延误,经采购人认定,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七、项目团队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资格和规划类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项目团队人员须配备城市(城乡)规划、市政道桥、给水排水、建筑、园林景观等专业与本项目相应的技术人员,上述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在服务期内,项目团队应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采购人可以对项目团队人员的服务进行考评,如发现人员专业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相关等规定的,采购人提出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未进行更换的,将扣罚10000元/人,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采购人提出更换并处以罚金后仍未更换,采购人予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且不再支付已完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八、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二)中标人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团队人员,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采用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在每个规划编制阶段每3天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约的,每次扣罚2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三)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应按国家规定的最新标准和规范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和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均应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四)规划编制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团队驻地工作计划,明确驻场时间以及人员安排。根据编制任务进度安排,每个规划编制阶段都需要有驻地,驻地次数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每次驻地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每次须有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主要规划设计人员(项目团队人员50%以上)驻地工作。(各阶段项目汇报来武义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约的,每次扣罚5000元/人,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规划编制单位向采购人进行汇报,征求意见会、专家评审会及规划委员会、座谈会,在各阶段规划成果向规划委员会、人大、政协及县常委会等重要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汇报,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约的,每次扣罚10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规划编制单位要广泛征求县委县政府、规划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须认真落实采购人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七)规划编制单位在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八)规划编制单位需另行安排一名院(公司)级的在项目负责人之上的负责人,负责项目最终技术把控等有关事宜的协调。
(九)项目设计团队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报批工作,及时完成报批过程中规划方案的调整、答疑汇报、信访协调、材料准备等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议咨询、文本制作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一)采购人若有方案汇报或讨论等需求,中标单位须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之内到达,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约的,每缺席一次扣罚20000元,每迟到一次扣罚5000元,由采购人在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规划成果通过县人民政府审议和批准。
▲(十三)规划编制单位提交规划成果后,须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包括因规划条件变更,规划单位提供相应规划内容调整服务。
(十四)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验收标准
规划成果符合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有关规划编制标准和规范。
十、知识产权归属与相关法律问题
(一)采购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公开展示方案成果,征求市民意见。
(二)成果公布前,除采购人及其授权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投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采购人有权将其所应得酬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三)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设计单位承担。
(四)在方案征集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方案设计本身使用外,不得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和结算办法
1. 若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后支付20%的合同价款(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中标人未提供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不予支付预付款。
2.本项目按节点支付规划设计费,规划设计面积累计完成达到200公顷的整倍数为一个结算费用节点;若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且已支付预付款的,在第一个结算费用节点时不再支付该节点的规划设计费。
3.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并批复后(最后一次结算费用节点的规划设计面积若不足200公顷,按剩余完成未支付的规划设计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且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支付剩余服务费;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规划设计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