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活动概况
关键词:促进居民消费、促进企业生产、促进民生就业、促进企业招聘、推行数字化城市、智慧化城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消费系列部署,抓住RCEP实施重大机遇,迎接2022杭州亚运会,统筹我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消费市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奋力实现促消费“开门稳、开门好、开门红”。
浙丽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以“浙丽来消费”为主线,以“寅得开门红 焕新向共富”为主题,将消费月延伸为消费季,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策引领、多业融合”,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扎实开展上半年促消费活动,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全面推进复商复市,加快激发疫情后消费需求,引导居民生活焕新,助力建设共同富裕。
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浙里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的通知》(浙商务发〔2022〕27号)文件精神,经多方酝酿、深入谋划、整合资源,精心策划制订《丽水市“浙丽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启动仪式方案》。
本次活动意义深远,既重视其眼下对促进消费回补,又带动经济复苏产生的即期显性效应。聚合新要素、厚植新生态、培育新消费、助力新主体、协同新治理的远期隐性效应,能极大的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生产企业良性发展,对于提升中小企业的数字化经营能力、健全地方政府的数字化治理体系等方面潜在的积极影响,为扎实推进丽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寅得开门红·焕新向共富。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活动时间
2022年4月-6月底(启动仪式4月)。
五、活动地点
丽水市万地广场(中心广场)。
六、活动内容
“浙丽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是多维度、多场景的促消费活动,立足寅春复兴季、生活焕新季、诗画畅游季、云上惠购季、月光乐享季5大活动板块,主要内容有:
(一)“浙丽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活动启动仪式;
(二)发放全市全品类消费券;
(三)丽水消费购物节企业展示市集、丽水特色食材、丽水特色小吃、丽水老字号品牌展示;
(四)2022中国(丽水)首届特色菜肴烹饪技能大赛暨丽水食材推介会活动启动;
(五)举办汽车销售展示展销活动;
(六)2022中国(丽水)老字号品牌评选活动启动;
(七)“丽享未来 西餐绽放”活动;
(八)每月20号上报活动成果。
七、现场布置
(一)舞台设计搭建;
(二)展位设计搭建;
(三)内场软装设计搭建;
(四)场内大型LED屏互动设计元素;
(五)启动仪式设计搭建。
八、展位设置(展位的数量暂定)
(一)丽水市商贸业展位(6个);
(二)丽水文旅展示展位(3个);
(三)丽水特色小吃、食材展位6个;
(四)丽水老字号品牌评选展位5个;
(五)招商渠道:丽水市本地企业商家6个;
(六)文旅、商贸企业招聘展位5个;
(七)进驻要求:商家入驻需服从主办方的规划展位。
九、安全及应急措施
(一)疫情防控安全措施;
(二)安保力量;
(三)特殊天气应急处理预案;
(四)特殊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十、其他
(一)针对采购人需求,活动其他各类相关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全程执行、会场布置等。
(二)由于活动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条款内容中标人要配合采购人的要求调整,以采购人最终确认要求为准。
(三)针对浙丽来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季推广活动地主流媒体平台(包括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70 %),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