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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浙江省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一系列城乡治理工程的落位,面貌显著改善。但同时也存在重节点打造,轻点线面一体,缺乏整体协调;重硬件建设,轻文化传承,缺乏空间、文化、生态环境的系统融合;重近期建设,轻未来导向,缺乏功能业态、治理维护的有机结合等问题。新时期在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高质量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以及未来社区等的发展背景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于2021年7月印发了《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称“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提出,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全省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开始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城乡风貌管控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浙派特色进一步彰显,全省城乡风貌品质进一步提升。实施方案坚持规划引领、整体协调。注重规划谋篇,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做亮全域美丽大花园的生态底色,保护整体风貌格局,提升城乡风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结合特色彰显与文化传承、未来导向下的系统治理等方式,全面推进。具体任务为统筹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制定、城市重要区域和节点风貌整治提升、加强县域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同时,通过样板区的建设进行示范带动。
二、服务内容
1、编制思路
《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方案》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
其中,县域层面突出城乡整体风貌格局彰显,自然景观空间优化,配套设施完善,乡村风貌整治提升以及城乡风貌整治、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联动发展的县域美丽风景带打造,形成县域特色风貌大廊道。中心城区层面突出重要节点和区域的整治提升,重要节点以入城门户、特色街道、中心广场、滨水空间、山前地区、历史地段、未来社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塑造城市风貌标志性空间场所;重要区域以城市新区、传统风貌区、特色产业区等为重点,注重有机更新导向,落实未来社区理念,区域整体推进风貌提升。
2、编制范围
《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方案》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并包含各层面2022年拟建成的首批风貌城乡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制作。
本次规划县域规划范围即宁海县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31平方千米,其中陆域1843平方千米,海域88平方千米。中心城区东至兴海路东部山体山脚线(杜鹃山、下洋山、帽峰山沿兴海路东线山脚),北至北环路,西至西环路、甬台温铁路及黄坛镇区,南至南山路及黄坛镇区,及周边需要开发控制和预留发展的空间,面积55.6平方千米(见下图1)。
3、编制内容
编制内容包括行动方案和2022年拟建成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两部分。具体在磋商阶段技术部分可以合并编写。
(1)行动方案部分
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城乡区域现状基础与风貌评估、总体风貌特色框架、城市风貌整治提升、县域风貌整治提升、实施机制保障五大部分,附加实施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具体如下:
1)现状基础与风貌评估
包括概况、自然风貌现状与问题、建设风貌现状与问题、社会风貌现状与问题、风貌评估结论。
2)总体风貌特色框架
包括同类案例借鉴、风貌目标定位、城市风貌总体格局和县域风貌总体格局。
3)城市风貌整治提升
包括城市自然格局保护和优化、城市重要节点打造、城市重要路径整治、城市重点区域整治提升和风貌游线组织。
4)县域风貌整治提升
包括县域自然格局保护和优化、县域基础设施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塑造、县域美丽风景带建设。
5)实施机制保障
包括实施保障机制,包括工作推进机制、风貌管控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等具体内容。
6)项目库
包括重点项目库和年度推进计划附图附表。
7)其他按《浙江省市、县(市、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执行。
(2)2022年拟建成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部分
根据《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自2022年起,每年建成50个左右城市风貌样板区、30个左右县域风貌样板区。本次招标主要针对2022年拟建成的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具体包括1个城市风貌样板区、1个县域风貌样板区。
首批拟申报的城乡风貌样板区宜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坚持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导向开展整治提升,提倡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实现环境、功能、治理一体化提升,达到较好示范效应。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基本情况
2)现状条件
3)目标定位
4)整治提升措施
5)保障支撑
三、服务周期(3个月)
1.开始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1个月后提交《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初稿。
2.对《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初稿进行完善修改,1个月后提交《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最终成果,同时提交《城市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县域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初稿。
3. 对《城市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县域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初稿进行修改完善,1个月后提交最终成果。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提交《宁海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成果后并省级备案后10日内支付总合同的60%,提交《城市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成果后10日内支付总合同的20%,提交《县域风貌样板区申报文本和建设方案文本》成果后10日内支付总合同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