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前附表
序号 |
子项 |
招标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第六条。 |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后款第二条。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后款第一条。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后款第一条。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详见后款第一条。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无。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无。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一、商务要求表
★项目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
★付款条件 |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现场调查完成,并提供相应调查结论及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完成全部内容,并经采购方认可、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二、采购要求
一、背景:
为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攻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鄞州区“十四五”时期“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提升治理成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宁波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鄞州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 年)》要求,潘火街道启动“污水零直排区”样板区块创建工作,通过开展示范区内“污水零直排区”网格化普查,查清示范区内目前涉水污染源及排水设施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已建排水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等工程提供依据。
二、工作依据:
(一)、规范导则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
4、《宁波市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5、《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改造技术要求及验收标准》。
(二)、技术文件
1、《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8〕2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9】23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的通知》(浙环函〔2019〕337号);
4、《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浙环函〔2020〕157号);
5、《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标准评分标准(试行)》(浙建城发[2019]193号);
6、《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21】17号);
7、《关于印发<宁波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治水办【2021】28号);
8、《关于印发<鄞州区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鄞治水办发【2021】12号)。
二、 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协助潘火街道完成“污水零直排区”样板区块创建。
三、 创建范围:
本次创建范围:东至金谷路南至诚信路,西至紫诚路,北至北斗路。
四、创建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9】23号)、《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标准评分标准(试行)》(浙建城发[2019]193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的通知》(浙环函【2019】337号)要求,协助示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进行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1、 深度排查
对示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三大功能区内部开展涉水污染源排查。对每个涉水污染源点位进行现场实地勘察,现场查看污水和雨水排放情况,对雨污水检查井进行开井调查,查看雨污混接、错接、漏接等问题,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情况及排放口位置、废水纳管情况等,形成“四张清单、一张图”(即指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污水零直排深度调查成果图)。
2、 创建整改
根据创建省、市、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要求对示范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三大功能区创建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工作成果
1)潘火街道“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创建台账;
2)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三大功能区“四张清单、一张图”;
3)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报告;
4)“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相关ARCGIS图鉴
五、 工作进度要求:
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表1 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节点 |
调查进度 |
2022年4月-2022年6月 |
完成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三大功能区内部现场调查和“四张清单”发放 |
2022年6月-2022年9月 |
协助街道完成工业企业、生活小区、其他单元三大功能区各涉水污染源地位内现场整改, |
2022年9月-2022年10月 |
完成“污水零直排区”样板示范区台账和相关图件编制 |
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
协助完成街道省市区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