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表: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雪亮工程”二期运维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20 |
60个月 |
业主方指定位置 |
二、运维项目概况
黄岩区“雪亮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项目(含相应区域内的“天网工程”点位的前端运行维护服务)的运维监理服务,服务期限为60个月(第一期服务期限36个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续签24个月),从黄岩区“雪亮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终验合格且整体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黄岩区“雪亮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项目分为南片(标段一)、北片(标段二)两个标段。其中,南片(标段一)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全权负责前端设备建设、中间网络传输链路、后端云存储、应用系统建设,以及平台数据接入和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全部视频监控、数据根据甲方要求,接入台州市公安天网工程视频作战侦查平台等指定的云平台,做到与平台无缝链接。区域范围为黄岩区南片(包含西城街道、南城街道、高桥街道、院桥镇、沙埠镇、澄江街道)。北片(标段二)由台州市黄岩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前端视频监控接入服务以及平台数据接入和运营维护服务。要求项目全部视频监控、数据根据甲方要求,接入台州市公安天网工程视频作战侦查平台等指定的平台,做到与平台无缝链接。本次项目区域为黄岩区北片(包含江口街道、东城街道、北城街道、新前街道、北洋镇、上垟乡、平田乡、茅畲乡、头陀镇、宁溪镇、富山乡、屿头乡、上郑乡)。黄岩区“雪亮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项目,新建和改造接入视频监控1800路,包含高清监控510路(智慧监控单元、星光球机、全局相机、超黑光球机)、智能卡口200路和人脸抓拍一体机415路,改造接入村级监控675路及配套基础、网络、存储;多维感知采集设备110个,卡码采集设备20个站点;4G移动视频设备200套。上述两个标段均由第三方监理公司对后期服务运营进行全程监理,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作为运营服务购买方,每月根据中标单位提供详细报表、监理检查情况和本局业务部门抽查情况结果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服务报酬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三、运维监理服务工作内容
运维监理服务范围:对黄岩区“雪亮工程”一期建设服务项目(含相应区域内的“天网工程”点位的前端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前后端设备运行维护的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为60个月(第一期服务期限36个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续签24个月),以项目终验合格投入正式运营之日起算。
运维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各类维护管理制度,如维护报修电话记录登记制度、巡检台帐记录制度等;规范前端故障检修标准化流程;规范运维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
(2)巡检监理;
(3)故障抢修监理;
(4)更换设备核实监理;
(5)日常设备运行监测监理;
(6)合同管理监理;
(7)非正常维护监理;
(8)维护考核;
(9)其它双方商量的工作内容。
运维监理具体服务内容:
(1)巡检监理:
1)维护单位常驻现场人员到位率考核。
2)检查维护单位对每个监控点的巡检台帐。
3)抽查维护单位巡检到位率情况。
(2)故障抢修监理:
1)做好故障时间、完成抢修时间统计工作(现场到达率、故障及时修复率)。
2)抢修完成事后确认、审核工作。
3)做好合同备品备件的检查、核实工作。
4)审核承建单位抢修队伍到位率及服务专用电话畅通情况。
(3)更换设备核实监理:
1)现场核实更换型号、合同价格。
2)检查更换设备后系统功能是否实现和更换设备工程量、价格核实。
3)记录故障及维修后时间。
(4)日常设备运行监测监理:
1)检查前端设备日常保养、维护情况。
2)日常设备运行监测。
3)参与前端设备防雷检测。
(5)合同管理监理:
1)审核维护合同,提出监理合理化建议。协助制定维护公司、人员保密协议。
2)审核实际工程量与合同款支付条件核实,协助完成运维服务费用的结算并签发支付证书。
(6)监理汇报制度:
1)建立维护监理日志。
2)建立维护监理周报制度。
3)维护存在问题向业主通报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7)梳理维护流程、制订维护表单和监理制度:
1)对现有维护流程进行梳理,制定较合理、可行的维护流程。
2)协助制订维护各类表单。
3)制订适宜本项目的考核制度。
(8)协调工作:
经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维护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运维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监理方应该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1)监理协调会;
2)专题讨论会;
3)问题通报会;
4)结算方式确认会等等。
四、运维监理服务准则
遵照遵循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项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不收受被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的任何礼金。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所有参加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上岗前都需参加保密工作培训,确保系统底层数据和客户资料的无泄密,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
五、运维监理项目组要求
① 运维监理项目组人员要求
1. 根据本工程规模、特点,要求投标人的运维监理服务机构成员不得少于4人,其中常驻人员不得少于2人(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资质证书,至少5年以上工作经验。当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2.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成员组成人员不变并保证到场工作;合同签订后至监理项目结束期间,如监理项目驻场人员需要变更,要求新派驻人员在监理综合能力水平方面不低于原驻场人员,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同时驻场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自行调整一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监理服务费用。如项目运维监理期间,采购人不满意驻场人员工作表现,有权要求中标方在一个星期内作出驻场人员更换。
3. 对总监理工程师到场率: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由采购人确认的重要项目节点必须到场,到位率不得低于90%。
4. 运维监理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工作时,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和制度,并进行每日签到签退,签到签退方式由采购人指定。
5.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仪器、办公用品必须保证满足本项目运维监理需要。
②运维监理所需设备要求
1. 配备履行运维监理服务所需的相关专业工具。
2. 配备履行外场监理巡视等所需的汽车等必要交通工具。
3. 配置常驻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的电脑等办公设备。
4. 其他履行运维监理服务所需的设备。
③运维监理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
1. 监理单位所有参加项目监理的人员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总监理工程师、运维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投标承诺派驻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成员名单,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一致。
2. 在项目运维期间,监理单位为保证项目运维监理质量,应保证运维监理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一)未经采购人同意,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者,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二)未经采购人同意,监理单位调换运维监理工程师2人次(含)以下者,每人次扣款3000元;调换人次达3人次(含)以上者,每人次扣款5000元。
(三)未经采购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未到位达到3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监理单位相应责任。
3. 在项目运维期间,监理单位应保证监理运维人员的考勤率:未经采购人同意,监理单位无故缺勤达到5人次/月的,每人次扣款5000元;无故缺勤达到10人次/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监理单位相应责任。
4. 监理单位应做好项目质量控制,做好运维管理考核工作。经监理单位审查通过而运维考核结果出现纰漏的,每次扣款5000元(如造成重大影响的,同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金额)。
5. 监理单位应根据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成果,如运维监理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和年报表等(包括纸质以及电子成果),监理单位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款1000元。
六、监理服务验收要求
1、运维监理验收
以12个月为一个运维监理服务周期,每一运维监理服务周期届满时,监理单位应向采购人提出该周期运维监理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30天内组织验收工作。
2、验收要求
监理服务验收时,由监理单位提交服务成果,包括监理范围内项目配套的监理管理文件和监理基础资料,监理文档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应与项目运维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且真实、准确。
七、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本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方式、日常工作管理方式、日常计划管理方式及质量保障控制手段。
投标人应保证全部提交物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其提交物使用包含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必须已经获得权利人的适当授权。如果招标方使用投标人提交物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投标人应当使招标方免于承担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并赔偿招标方由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损失。
八、付款方式:
付 款 阶 段 |
监理费比例 |
1、在监理合同签订完成后,中标单位提供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服务预付款费用。 |
合同金额的20% |
2、以12个月为一个运维监理服务周期,每周期届满时,提交该周期内所有运维监理资料并通过运维监理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服务费用(扣除当年应扣考核款项)。 |
合同金额的16% |
特别说明:在提供服务期间,如遇合同终止的,中标供应商应退还预付款20%中的未履行服务费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应退还预付款金额=(1-已履行合同的月数/60个月)*合同金额*20%,“已履行合同的月数”向下取整到个位。不归还预付款的,采购人有权投诉至财政部门并起诉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