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依据《安徽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9-2035 年)》,结合淮北市发展需要,淮北市拟新建一座通用机场,拟按 A1 类通用机场规划,飞行区等级民航 2B 级,跑道长度 1200×30 米,按停放 B 类及以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 20 架规模建设停机坪,建设机库 6000 平方米、综合航站楼 5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指挥塔台、通导、气象 及后勤保障设施,机场用地约 500 亩。
工程项目主要功能需求:按照通用机场设计标准规范,满足保障固定翼、直升机等通用飞机开展短途客货运输、通勤飞行、应急救援、农林作业、试验试飞、飞行培训、航空作业、低空旅游、高空跳伞,航空科普及中小学研学等需要;满足机场未来开展军民融合项目的安全保密等特殊需要。本项目釆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清单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淮北市通用机场前期工作项目,包括通用机场项目机场选址、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相关报告编制和所需批文的获取。
1.1选址阶段完成场内初勘与测绘(以场址为中心半径 5km 人工障碍物测量、场内1:1000 地形图),编制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选址阶段航行服务分析报告》和《通用机场选址报告》,协调军民航实地勘查,协调军、民航现场勘察并召开场址论证会、军民航协调会;协调取得周边驻军部队支持性意见取得军、民航场址核准意见。中标合同签订后 8 个月提供成果文件。
1.2可研阶段完成项目可研(代立项)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抗震设防报告、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飞机性能分析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土地预审、节地报告、电台频率报批、气象台址报备并取得民航地区管理局通用机场可研审查意见、协调取得军委联合参谋部同意新建通用机场的批复、协调获取省发改委同意通用机场立项的批复。本次采购为总承包,需要报军队、民航审批核准的文本及成果文件,全部由成交人负责报审并拿到批复意见,采购人给予支持配合;需要政府部门批复的,成交人须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中标合同签订后 15 个月提供成果文件。
2.服务要求
2.1各项设计成果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
2.2成交人提供各种报告、审查意见及答复等纸质资料,必须安排专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办公室,由指定资料员统一登记、签收,不允许或让第三方代为签收或领取。
2.3项目相关的规划、设计工作,成交人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完成优化设计,并加盖专业章。成交人对所有成果负总责
3.服务周期
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月内完成本项目选址、可研阶段全部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后期服务根据采购人工程进展情况,随时提供相关服务。
4.其它要求
4.1供应商对所提供方案应依法享有著作权。若发生由于侵犯了其他人知识产权, 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2签订合同后服务期内,成交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配合采购人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
4.3成交后,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人对技术方案进行协商调整,以更好地符合采购人的需要。
4.4成交人须对所有成果负总责且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前期各阶段所有设计和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成交人 负责承担完成本项目涉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以上设计项目全部内容以及采购人安排与本项目相 关的工作内容等,成交人成交后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与其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时限提交成果。
5、报价要求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人在磋商时的磋商总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必须进行相应编制、核准、审批及配套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 各项文件编制的服务费(包含人员工资、利润、税费等);
② 为实施本项项目所需的保险费用;
③ 为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评审费、会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