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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2022年度县乡道交通标志标线及安保维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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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4210000225563 发布时间:2022-04-21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苍南县2022年度县乡道交通标志标线及安保维护工程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1.3▲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4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采购机构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3、本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苍南县2022年度县乡道交通标志标线及安保维护工程采购清单(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各项数量。具体数量按实计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情况为准。)

项目

序号

规格

单位

价格(元)

数量

备注

警告标志牌

1

△700×2

169

1

包括配件

2

△900×2

228

1

3

△1100×2

355

1

禁令或指示标志牌

4

φ600×2

183

1

包括配件

5

φ800×2

313

1

6

φ1000×2

462

1

7

八角形600×2

183

1

8

八角形800×2

313

1

指示标志牌

9

600×600×2

278

1

包括配件

10

800×800×2

405

1

11

1000×1000×2

544

1

指路标志牌

12

600×800×2

329

1

包括配件

13

600×1500×2

489

1

14

1200×600×2

439

1

15

1200×800×2

528

1

16

1200×1000×2

620

1

17

1800×1600×2

1252

1

18

2400×1200×3

2468

1

19

2400×1500×3

3049

1

20

3000×1800×3

4591

1

21

4000×2400×3

8555

1

22

4000×2800×3

9072

1

辅助标志牌

23

300×800×2

241

1

包括配件

诱导标志牌

24

600×800×2

329

1

包括配件

25

400×600×2

241

1

单立柱

26

杆φ89×2600×3.5

478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27

杆φ89×2800×3.5

497

1

28

杆φ89×3600×3.5

571

1

29

杆φ89×4500×3.5

684

1

30

杆φ114×4500×3.5

1039

1

31

杆φ114×5000×3.5

1125

1

单立柱双叉

32

杆φ76单立柱双叉×3.5

350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33

杆φ89单立柱双叉×3.5

570

1

双立柱

34

杆φ140×4900×6

4298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单立柱F杆

35

杆φ165×6500×6

5631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36

杆φ168×6800×7

6420

1

37

杆φ180×7000×10

8564

1

38

杆φ219×7300×10

14122

1

39

杆φ273×7900×12

22859

1

40

杆φ273×8300×12

23154

1

双悬臂式立柱

41

杆φ180×6500×10

10200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单悬臂八角杆

42

立柱D360~D320×10×6600横梁D320~D110×8×7000

19256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43

立柱D360~D320×10×6600横梁D320~D110×8×8000

19726

1

44

立柱D360~D320×10×6600横梁D320~D110×8×9000

20201

1

45

立柱D400~D360×10×6600横梁D360~D110×8×13000

23524

1

移装

46

移装φ89单立柱及基础

266

1

含拆除及基础

47

移装φ114单立柱及基础

551

1

48

移装φ140单立柱及基础

2365

1

49

移装φ165单立柱及基础

2888

1

50

移装φ168单立柱及基础

2950

1

51

移装φ180单立柱及基础

3150

1

52

移装φ219单立柱及基础

4093

1

53

移装φ273单立柱及基础

6710

1

基础

54

φ76单立柱基础

180

1

 

55

φ89单立柱基础

205

1

 

56

φ114单立柱基础

457

1

 

57

φ140双立柱基础

2738

1

 

58

φ165单立柱基础

2086

1

 

59

φ168单立柱基础

2177

1

 

60

φ180单立柱基础

2443

1

 

61

φ219单立柱基础

3390

1

 

62

φ273单立柱基础

5539

1

 

63

单悬臂八角杆基础

5539

1

 

二波形梁钢护栏

64

A级单面波形护栏板

m

221.3

1

包括配件

65

B级单面波形护栏板

m

160

1

66

A级立柱φ140×2150×4.5

348

1

67

B级立柱φ114×1950×4.5

255

1

68

法兰式立柱□114×700×4.5

110

1

69

全钻孔φ150

90

1

70

A级防阻块厚度4mm

40

1

71

托架厚度4mm

16

1

72

柱帽φ140

14

1

73

柱帽φ114

16

1

74

分设型圆头式端头(含反光膜)

228

1

75

双连接拓展式端头(含反光膜)

600

1

76

柱式轮廓标(含钻孔φ114×1700)

90

1

77

附着式轮廓标

11

1

78

A级桥头连接板(3.32米)

1300

1

79

安装维修护栏板(含配件)

190

1

三波形梁钢护栏

80

SB级单面波形护栏板

m

230

1

包括配件

81

SB级立柱□130×130×4.5×2540

483

1

82

法兰式立柱□130×130×900×4.5

169

1

83

全钻孔φ180

135

1

84

三波防阻块厚度4.5mm

92

1

85

三波托架厚度6mm

68

1

86

三波柱帽3.0mm

20

1

87

三波分设型圆头式端头(含反光膜)

321

1

88

三波双连接拓展式端头(含反光膜)

660

1

89

附着式轮廓标

12

1

90

三波安装维修护栏板(含配件)

280

1

缆索护栏

91

缆索(单根七股、φ18)

m

64

1

包括配件

92

A级立柱φ140×2350×4.5

380

1

93

全钻孔φ150

90

1

94

柱帽φ140

16

1

95

柱帽φ114

14

1

96

立柱Ø 168×5×1500
斜撑Ø 168×5×1700
底板200×9×1700
导管Ø32×3×L(含基础)

9500

1

97

拉杆Ø24×750(含螺母,相贯线垫圈)、锚具Ø18型(含锚芯)

150

1

98

中间立柱托架(国标)上190×170×3×210

65

1

99

中间立柱托架(国标)下190×170×3×420

95

1

100

间隔保持件Ø60×3×750

35

1

减速带

101

橡胶减速带380*50

m

167

1

 

混凝土护栏

102

防撞混凝土护栏(含钢筋)

m

1400

1

 

103

混凝土护栏上面钢护手

m

200

1

 

104

桥梁混凝土护栏喷涂料

60

1

含腻子(底漆一遍、面漆一遍,再罩面)

优质防撞桶

105

直径φ600、高度800,含灌砂

450

1

 

广角镜

106

广角镜D1000

1094

1

包含基础及预埋件

标线

107

热熔标线厚度1.8mm以上

45

1

 

108

振荡标线条状型

137

1

109

双组份标线厚度1.8mm以上

77

1

110

车位热熔标线

100

1

除线

111

除旧标线一般除线

40

1

 

112

除旧标线水除线

140

1

警示桩

113

桩φ114×1200×3.5

225

1

含钻孔

114

桩φ114×1700×3.5

318

1

115

桩φ140×1700×3.5

383

1

116

D89弹性警示桩D89×800

150

1

 

爆闪灯

117

爆闪灯

1200

1

双面六片

分道体

118

柔性分道体

45

1

包括配件

道钉

119

双面反光型道钉100×100×5

38

1

包括配件

120

双面太阳能反光型道钉100×100×5

105

1

标志改版面

121

标志改版面3M超强级

m2

202

1

 

反光膜

122

IV类反光膜

m2

277

1

 

123

V类反光膜

m2

488

1

第三方责任险计算基数为100万元,费率为5‰计取

5000

第三方责任险为固定金额,不作为竞争报价

▲注:标志牌反光膜均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中IV类-微棱镜型结构,即超强级反光膜。

▲供应商的报价须在控制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税金、管理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费、规费及运保、安全施工、招标代理费等全费用单价)基础上进行折扣,所有服务单价需同比例折扣,投标折扣率同时为控制综合单价折扣率。

(二)技术要求

2.1 交通标志设计

2.1.1交通标志技术要求

(1)、警告标志: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其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2)、禁令标志: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文(个别除外);形状为圆形或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及八角形。

(3)、指示标志: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4)、反光膜:为进一步增强标志的使用寿命和夜间视认效果,使其更醒目、清晰,交通标志(包括道口标注、示警桩)反光膜均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中IV类-微棱镜型结构,即超强级反光膜。

(5)、标志板与活动槽钢等加固件的连接,在保证强度和保持版面平整及 影响粘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或点焊方式。

(6)、所有的标志结构均不得侵入公路的净空范围和公路建筑限界,悬臂式、门架式标志的净空高度为≥5.5m,在使用过程中确保 5.2m;柱式标志的净 空高度为≥2.2m,内边缘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 25cm。

(7)、设计基本风速采用温州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 10m 高,重现期为 50年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31.3m/s。

(8)、标志板采用牌号为 5A02(旧牌号为 LF2-M)的铝合金板,大型标志采用板厚为 3mm,大型标志应分块拼接;小型标志采用板厚为 2mm。

(9)、标志立柱及所有钢构件必须经热浸镀锌(包括地脚螺栓),其中悬臂式标志立柱Φ165(含)以上采用无缝钢管。

(10)、悬臂式标志立柱不得拼接。

(11)、标志杆件基础布设应因地制宜,可根据现场实际调整尺寸,但不得 小于原设计基础体积,以保证结构稳定安全。

2.1.2交通标志设置要求(县乡村道公路可参照执行)

交通标志版面内容及设置按版面内容来分,交通标志主要包括指路标志、警告禁令标志、限速标志、 旅游标志、让行标志、线形诱导标等。

交通标志的背面应有:标志编号、监制单位、设置日期等内容。标志编号规则一般为:路线编号+行政区位代码+标志类型(汉字第一个拼音)+四位顺序码(最后一位为扩充码 0)。

交通标志的立柱外侧粘贴实体二维码标签,作为公路交通标志的身份标识, 交通标志二维码包含:标志编号、标志类型、标志名称、监制单位、设置日期、联系电话、行政区域、道路编号、道路简称、桩号等信息,并依托于交通标志子档案提供查询和更新。

2.1.2.1 指路标志

(1)指路标志的字体应采用交通专用字体,原则上不采用中英文对照。

(2)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以不熟悉周围路网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 宜远近搭配,地名信息以测绘部门确认的地图为依据选取。标志选取的地名信 息应关联有序。

(3)版面上同一方向所指示的信息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按需要可另加一个 道路编号),同方向的信息根据近到远的原则,由左到右或由上到下排列。

(4)普通国省道公路与县乡道公路、城市、城镇主要道路交叉的,应设置 平面交叉告知标志,在重要交叉路口前方应设置指路平面交叉预告标志。平面交叉告知标志统一设置于距路口 30~80 米处,平面交叉预告标志设置于距路口 150~500 米处。

(5)普通国省道公路沿线有村庄(即行政村)相邻的,可在与主线交叉的 支线路口的适当位置设置村名牌。

(6)各地市应做好全市范围内指路体系的规划工作,指路体系的规划工作 应列出所辖范围内的分层信息,并根据路网或行政区划的调整适时更新指路体系。

2.1.2.2 警告、禁令标志

(1)已设置指路标志或红绿灯控制的路口,可不再设置相关联的警告标志。

(2)警告标志的版面规格主要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要求选取,但所有公路的警告标志版面规格不得小于Δ90 厘米。警告标志的设置地点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要求确定。

(3)禁令标志的版面规格主要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要求选取,但所有公路的禁令标志版面规格不得小于Φ80 厘米。禁令标志应设置在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作用的地点附近醒目的位置,其他标志应避免影 响禁令标志的视认。

2.1.2.3 限速标志

(1)在设置限速标志时,应综合考虑公路的通行能力,车型构成比例、道路条件及路侧环境条件,根据不同路段的具体情况,采用分路段或分车型适当设置。

(2)公路限速标志的限制速度值,以公路的设计速度值为基础,在符合法 律规定的前提下,限制速度值可以提高 10 公里/小时-20 公里/小时,但不高于120 公里/小时;限制速度值是 10 公里/小时的整数倍。公路限速值发生变化的路段,应采取过渡限速,原则上前后两个限速标志速度差不高于 20 公里/小时。

(3)同一条路存在分段限制速度时,在某一限制速度结束后,宜采用直接转换的形式,直接设置新的限制速度。有特殊需要的,可采用增挂辅助标志或 设置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形式。

(4)限速标志的设置不宜变化太频繁,设计速度不小于 80 公里/小时的路 段,限速区最小长度宜为 2 千米;设计速度小于 80 公里/小时的路段,限速区最小长度宜为 1 千米。

2.1.2.4 旅游标志

(1)普通国省道公路旅游标志指示的旅游景区必须为省级或 3A 级以上旅 游景区,旅游标志的设置不得影响其它交通标志的正常使用。

(2)旅游标志单独设置的,立柱、文字等规格参照同一路段指路标志的标 准;旅游标志与指路标志联合设置时,旅游景区信息局部版面采用棕色底膜。

(3)普通国省道公路旅游标志宜以市或县(市)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设 计、审查,保持版面、字体一致性,3A 级及以下旅游景区指引应就近设置。

2.1.2.5 让行标志标线和道口标柱

(1)村道(准四级)以上公路与普通国省道交叉的,视主线的交通流量情 况可在支线上设置停车让行标志或减速让行标志。支线公路为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还应标划相应的停车让行标线。在支线上已设置停车让行、减速让行标志标线的道口,可不再设置相关联的警告标志。宜在事故多发路段结合新 技术设置相关安全警告设施。

(2)可供机动车行驶的道口、隔离带端头均应设道口标柱,道口标柱设于 绿化带端头的,道口标柱的规格宜为Φ140 毫米。

2.1.2.6 线形诱导标

事故多发路段中小半径弯道应设置线形诱导标。采用蓝底白箭头图案,单元素单立柱,根据弯道半径同向间距 8-50 米设置一块,诱导标版面规格设计速 度不小于 60 公里/小时时为 600 毫米×800 毫米,小于 60 公里/小时时为 400毫米×600 毫米,可采用柱式或附着式。

2.2 交通标线设计

2.2.1 交通标线技术要求

(1)路面标线涂料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的规定。

(2)标线漆划施工后,按正常使用年限内,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 不应低于 80mcd·m-2·1x-1,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50mcd·m-2·1x-1。采用标线逆反射系数测试仪检测:每 1km 测 3 处,每处测 9 点。

(3)标线涂层厚度、宽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其热熔型标线涂层厚度为 1.8mm,突起结构型振动标线涂层突起部分的高度为 5.0mm,若有基线,基线的 厚度应不小于 1.0mm。采用标线厚度测量仪或卡尺检测:每 1km 测 3 处,每处测6点。

(4)热熔型反光标线涂料中玻璃珠含量应在 18%-25%以满足夜间行车要求。

(5)热熔型反光标线耐磨性(200 转/1000g 后减重)应不大于 80mg(JM-100橡胶砂轮)。

2.2.2 交通标线施划要求

2.2.2.1 路面中心线

路面宽度 7 米以上的公路应施划道路中心线;路面宽度在 6.5 米-7 米的公 路,在路侧风险较低时设置中心线,路侧风险较高时设置边缘线;路面宽度在 6.5 米以下的公路施划边缘线。在路侧遇急弯、陡坡、人行横道线、交叉路口、 两侧紧邻村庄路段,改标划单黄实线。公路无中央隔离带的双向四车道路面, 中心线根据路面宽度划双黄实线或单黄实线。

2.2.2.2 车行道分界线

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设计速度不小于 60 公里/小时的道路划 6 米空 9 米,设计速度小于 60 公里/小时的道路划 2 米空 4 米。车道宽度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标准执行。

2.2.2.3 车行道边缘线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所有公路均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线,为白色实线(在机动车 需要跨越的地方为虚线)。

2.2.2.4 人行横道线

(1)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线宽为 40 厘米,间隔 60 厘米。人行 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 3 米,根据行人交通量以 1 米为一级加宽。大型路口可在路口两侧各分别设一组人行横道线,行人横穿较多的小路口只设一组人行横道 线,设于路口段中央位置。除穿越城区、城镇公路外,人行横道线设置间距不 少于 150 米。

(2)穿越城区、城镇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线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应在车辆 行驶到达人行横道线前的路面上设置菱形预告标记。

(3)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车辆行驶人行横道前适当位置可不设置 警告标志,未设置信号灯的路口视距不良路段应设置注意行人警告标志,标志距人行横道线 50~100 米。

(4)视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车行道宽度渐变路段,不设人行横道线。

2.2.2.5 平面交叉渠化标线

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可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进行导流线设计,设置渠化标线。

2.2.2.6 立面标记

立面标记设置在靠近公路建筑限界的跨线桥、隧道及其他障碍物的立面上。 立面标记为黄黑相间,线宽 15 厘米,呈 45 度向车道内侧倾斜。

2.2.2.7 轮廓标

(1)所有公路均应全线连续设置轮廓标。轮廓标在公路前进方向左右侧对称设置。直线路段设置间距不超过 50 米,曲线路段设置间距不大于下表规定。公路路面宽度、车道数量有变化的路段,可适当加密轮廓标的设置间距。在事故多发或视线不良的路段宜设置自发光轮廓标,轮廓标的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3 年。有条件的可采用突起路标。

曲线段轮廓标的设置间隔

曲线半径R/m

<30

30~89

90~179

180~274

275~374

375~999

1000~1999

2000 及以上

设置间隔 S/m

4

8

12

16

24

32

40

48

(2)轮廓标可分别附着于波形护栏、混凝土护栏、隧道侧墙和缆索护栏上, 其他没有设置护栏的路段可设置柱式轮廓标。

2.3 减速设施设置

2.3.1 公路主线上不得设置橡胶减速设施。通行机动车的支线路口、分隔带开口可视情设置。在通行机动车的支线路口设置应设于距路口适当位置,在分隔带开口设置应与分隔带齐平,在绿化带开口设置应在两端各余 15 厘米空隙,以 利于排水。减速设施颜色为黄黑相间。

2.3.2 确需减速的公路主线可根据需要设置纵向减速标线,主要设在无信号灯的交叉口驶入段、人行横道线前、下坡路段及其它危险路段(上坡路段不宜设置),颜色统一为白色。

2.3.3 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车行道边缘线及禁止超车线可采用震 荡标线,颜色和尺寸规格应符合国标要求。

2.4 特定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

2.4.1 敬老院、幼儿园、学校、医院门前公路或主要进出通道相交路口可酌情 设置道口标柱、支路口让行标志和减速设施等,并应依法设置人行横道线、注意行人或注意儿童警告标志。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设置禁止超车或限速标志并采 用辅助标志标明距离、时间等。

2.4.2 事故多发路段、穿镇穿村路段视情况需要可加强补充设置标志标线等交 通安全设施。

2.5 非公路标志设置

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进行依法审批。非公路标志应设置在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外侧,并不得影 响公路交通标志正常使用,不得妨碍干支线公路交通安全视距。可采用单柱式、 双柱式、组合式等形式,其版面和规格应参照有关规范进行统一。

2.6 施工注意事项

1) 交通标志加工、制作和标线施工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和《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的规定。

2) 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布设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标志、标线布设图或指示进行选定布设,力求做到标志标线齐全、醒目、功能完整。

3) 交通标志布设位置根据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做适当调整。

4) 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公路的指路标志地名信息原则上只采用汉字。

5) 指路标志版面中地名信息等在制作前需经建设单位审定。

6) 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标志的立柱、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为 600g/m2,紧固件为 350g/m2;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损伤镀锌层。

7) 标志底板应根据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加工成型,并进行加固、拼接、冲 孔、卷边。加工完成后的标志板应进行脱脂、清洗、干燥等工序。

8) 标志反光膜应在干净、无尘土、温度不低于 18℃、相对湿度在 20%—50%的车间内进行粘贴。

9) 反光膜文字符号应采用电脑刻绘机来完成。标志底膜应在专用的真空热敏压贴机或连续电动滚压贴膜机上完成贴膜。文字符号一般采用转移膜法粘贴。

10) 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不能避免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在距标志板边缘 50mm 范围内,不得拼接。

11) 贴上反光膜的标志板应用保护纸进行分隔,并应存放在室内干燥的地方。标志可以分层贮存,但应用发泡胶把两块标志分隔。标志也可以竖立贮存以减 少压力,一些小标志可以悬挂贮存。

12) 标志应有软衬垫材料加以保护,以免搬运中受到刻划或其他损伤。

13) 标志支撑必须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80%以上时才能安装。

14) 标志板安装到位后,应进行版面平整度和安装角度的调整,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 一定角度。

15) 在标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设计文件中设置的交通标线与道路的实 际情况进行核实放样,应根据建设单位指示布设进行漆划。

16) 标线漆划时,路面应进行清洁干燥,不得存在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渣、油污或其他有害材料。

17) 反光标线玻璃珠应撒布均匀,附着牢固,反光均匀。

18) 标线涂料表面不应出现网状裂缝、断裂裂缝、起泡、变色、剥落、纵向 有长的起筋或拉槽等现象。

19) 标线线形应流畅,与公路线形相协调,曲线圆滑,不得出现折线。

20) 标线的涂膜厚度和虚线长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21) 施工期间应设置规范的施工标志,确保安全。

22)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相关规范执行。

2.7 具体功能、技术要求及施工工艺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09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18833-2012

《路面标线涂料》 JT/T 280-2004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 GB/T24722-2009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G D82-2009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1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T D81-2017

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标志标线规范化管理意见》的通知(浙公运〔2020〕43 号)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2015]26 号)

《浙江省国省道普通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化管理技术意见》浙公路[2009]66号

《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指路标志设置技术意见》浙公路[2010]80 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标线质量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9〕34 号

《苍南县2022年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通用设计图》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涉及到苍南县内公路较多及标志标线实际施工情况较复杂,因此采购人会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要求中标供应商施工,中标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施工,服务期至2022年11月15日

(2)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设备供应商自备。

(3)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施工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4)所有钢构件均采用热镀锌进行防锈处理。

三、商务条款

1、质保期

1.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缺陷责任期: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1.2、▲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施工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1.3、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接电接水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根据工程需要,所有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护等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设施,以及安全保卫,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此项费用。施工所产生建筑垃圾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及时清理及外运。

1.4、中标供应商必须对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质保期一年(另有超过1年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时间从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须免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并负责有关费用。提供质保期内巡视保养措施、时间。

1.5、因中标供应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未到位等原因引起的投诉事件或不良事件等,则按事件严重情况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赔偿相应损失)。

1.6、在履行合同中,如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工,不服从采购人的指导检查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另行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1.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预付40%的合同价款(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发票并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供应商根据每批次实际完成工程量申报工程款,经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申报工程款的80%(预付款按比例扣回),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100%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2.5%的履约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情况为准。)

工程量暂定,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包干单价+第三方责任险(固定费用)办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但不能超过采购预算70万元人民币。采购金额已经接近或达到采购预算70万元,则终止合同,整个项目完成。)

3、工期要求

▲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完工。

4、质量目标要求达到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合格及以上。

四、工作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或服务

2.货物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施工、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施工、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进行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质保期内系统的维保及维修;

5.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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