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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宜宾市“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建设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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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4250000228633 发布时间:2022-04-25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宜宾市“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建设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温馨提示: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凡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所有人员(含市外、市内人员)均需出具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需为阴性),否则,不得进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地(咨询电话0831-8086006)。

一、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2018年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川府发〔2018〕42号),要求各地加强四川政务服务网内容建设,配置个性化栏目、特色应用和服务专题,同时明确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省统建、分级运营,平台运营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分级保障。2020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推进协调小组办印发了《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川推进协调小组办〔2020〕1号),确定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实行“省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分级负责”模式,所需经费和人员保障由各地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要求各市(州)按照统一技术架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本地分站点建设运营,管理省级授予市(州)的公共支撑能力,统筹推进所辖区内各级分站点建设和各类应用接入,建立常态化驻场运营队伍,实行专岗、专人、专责,提高本地化运行管理水平”。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的《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川办函〔2021〕7号)《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川办便函〔2021〕180号),并将事项梳理、分站点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模块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实行每月考核通报和末位发言。为全力推进全市“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本项目从宜宾分站点建设和应用接入、业务梳理、核心办件系统集成运维、电子证照应用、好差评归集、考核指标分析提升六个维度提出具体服务要求,建立本地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维支撑团队,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2.项目建设目标

结合宜宾政务服务实际,采取技术服务和信息化等手段,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造宜宾特色分站点,全面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实效,确保宜宾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始终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1)建设宜宾分站点WEB端、APP端,形成有宜宾特色的页面、栏目、板块,同步完成宜宾分站点前端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形成功能完善、使用便利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宜宾分站点,通过WEB、APP两端共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

(2)完成宜宾本地化便民服务和企业服务的特色应用接入,形成形象统一、突出宜宾特色的业务应用集,让企业和群众体验到本地化、落地化的政务服务;

(3)整合运维、运营团队,建立运维体系,高质量完成日常运维、运营工作,提升效率,节省成本;

(4)以短时间、高质量的工作目标,领先于其他市(州)率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件事一次办”和“六办”的落地工作;

(5)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好差评数据安全机制和群众主动评价率。

注:“一网通办”,是指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

3.政策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

(3)《四川省推进政认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推进协调小组办〔2020〕1号)

(4)《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2019〕第716号

(5)《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国办电政函〔2019〕6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国办发〔2019〕51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0号)

(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42号)

(10)《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9〕31号)

(1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76号)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号)

(1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要点》(川办发〔2021〕17号)

(1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180号)

4.标准规范依据

(1)《电子政务术语》(GB/T 25647-2010)

2)《电子政务数据第2部分:公共数据目录》(GB/T 19488.2-2008

3)《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1-2007

(4)《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GB/Z 19669-2005)

(5)《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6)《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GB/T 19488.1-2004

(7)《电子政务主题词表编制规则》(GB/T 19486-2004)

(8)《电子政务业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GB/T 19487-2004)

(9)《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T 21064-2007)《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10)《电子政务综合业务网总体技术要求》

(11)《电子政务业务描述规范》

(12)《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

(13)《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运行管理规范》

(14)《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大厅数据接口规范》

(15)《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会话服务定义》(GB/T 15128-2008)

(16)《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 14394-2008)

(17)《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18)《软件工程 GB/T19001-2000应用于计算机软件的指南》(GB/T 19000.3-2008)

19)《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GB/T 16260.1-2006

20)《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2部分:外部度量》(GB/T 16260.2-2006

21)《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3部分:内部度量》(GB/T 16260.3-2006

(2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程》(CB 1360-2002)

(2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应用软件文档集》(GB/T 19898-2005)

(24)《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GB/Z 18493-2001)

(25)《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评估准则》(GB/T 20008-2005)

2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评估准则》(GB/T 20009-2005

(27)《软件工程产品评价》(GB/T 18905-2002)

28)《网络安全标准》

5.建设运维内容

(1)宜宾分站点建设、应用接入和运维

包括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宜宾分站点建设、便民服务应用开发和接入以及日常运维。

(2)业务梳理

包括基础数据整理、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梳理、“六办”事项梳理。

(3)核心办件系统集成运维

包括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系统运维、系统保障服务及相关制度建设。

(4)好差评系统维护

包括评价指标、前置条件建设和对接、评价渠道提升建设、数据汇聚接收、好差评推广、好差评的数据分析。

(5)电子证照应用

 包括提高证照生产率、证照签章率、种类归集等指标,处理在证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6)考核指标分析和提升

包括政策解读、考核评估指标解读、数据分析服务和创新服务。

6.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数量、内容、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序号

项目

服务内容

建设要求

数量

一、宜宾分站点建设、应用接入和运维

1

宜宾分站点建设

对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宜宾分站点界面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开发,打造具有宜宾市本地特色分站点

★全面整改分站点内容零散、站点界面不规范、栏目设置不合理、用户体验不友好、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1套

★结合宜宾本地以及重大节日、特殊时期,设计专用页面,根据主管单位的要求修改页面布局、内容布局。

1套

★按照个人出生、教育、结婚、工作、死亡等阶段打造个人生命周期专区;按照企业开办、破产、注销等阶段打造企业生命周期专区。

1套

★推进创新移动服务场景,探索“扫码亮证”、特色专区等服务。

1套

2

应用接入

提升“天府通办”APP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宜宾分站点的应用质效,推动更多高频应用(事项)掌上可办

★1.按照全国及全省统一接入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天府通办”APP和四川政务服务网宜宾分站点已上架应用质量检查工作。

1套

★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宜宾分站点对UI进行优化设计、页面开发,接入至少60个应用(其中,办理类应用不少于20个),并对能力进行封装,对服务进行集成。

1套

★在天府通办·宜宾分站点对UI进行优化设计、页面开发,接入至少60个应用(其中,办理类应用不少于20个),并对能力进行封装,对服务进行集成。

1套

3

分站点运维服务

分站点建设运维

包括基础运维、网络运维、安全运维、问题管理、报告管理与数据运维。

1套

应用接入运维

包括应用稳定性、可靠性监测,应用接口问题排查和处理,应用接口变更运维,应用接入安全运维与基础运维。

1套

技术保障

3.包括站点可用性跟踪与保障、业务可用性跟踪与保障与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跟踪与保障。

1套

运维管理保障

包括建立完整的运维管理体系、建立标准的运维工作流程、落实规范化的运维工作执行、建立实时的监控预警机制和强化运维工作质量监督。

1套

二、业务梳理和配置

1

业务梳理和配置

基础数据整理

编写宜宾市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创建、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的操作指引手册,对行政区划、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和电子证照等数据进行检测、分析、治理,问题报告,每月形成一次问题报告。

1套

2

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按照《全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第2部分:要素要求》,指导配合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录入、认领、发布、调整、维护,形成符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的基础数据,梳理工作按照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各阶段提出的要求进行,需满足省上阶段性工作要求。

1套

 

★完成市、县两级本地个性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开展办事指南线上线下一致性核验。

1套

3

“一件事一次办”梳理

★指导配合市、区县部门对照全省“一件事”清单,完成200件“一件事一次办”梳理、配置、检测。推动80个重点和20项样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可办

1套

★将宜宾本地需到多个部门办理的“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做好前期素材收集、主题材料清单梳理、办件流程设计、办事指南编写,创新推出5—10个宜宾特色“一件事”,并落地推广

1套

4

“六办”的梳理和落地

★省内通办:建立省内通办专区,按照省上统一规范,基于省上发布的事项清单,逐一梳理各事项“省内通办”的实现方式,统一编制办事指南,规范事项运行流程,指导配合市、区县部门完成事项梳理配置,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套

★川渝通办和西南五省通办:对照省上清单,及时梳理公布“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办理项清单,建设宜宾市“川渝通办”和“西南五省通办”专区,做好认领配置,推动“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

1套

★一证一照办:梳理宜宾市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的事项不少于200项,形成宜宾市“一证一照办”事项清单,依托于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APP宜宾分站点,完成在分站点上的配置,推动20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证一照办”

1套

特殊人群代办:按照省上发布的特殊人群代办事项清单,结合宜宾市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事项梳理、流程优化、材料核减,形成40项宜宾本地化的特殊人群代办清单,并完成配置

1套

★秒批秒办:梳理40项可以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或省级部门审批业务系统,或宜宾本地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自动审批的“秒批秒办”事项清单,在宜宾分站点设立服务专区,引导企业和群众在网上直接申报、实时取证

1套

三、核心办件系统集成运维

1

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维

基础管理平台

★应指导区县、相关部门人员对本部门的区划、组织、人员、权限进行配置,并符合相关的考核标准,对于不满足考核标准的部门进行配置指导,必要时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服务

1年

事项管理系统

★应包含认领、编辑、审核、更新的操作指导,事项要素考核指标的填报方式、问题处理,同时协助区县、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对事项进行认领,发布至四川政务服务网,必要时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服务

1年

电子证照系统

★推动宜宾市各市直部门按照电子证照目录完成证照数据汇聚。有自建证照系统的,提供有效接口,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实时查询或调用,无自建证照系统,将有效期内存量证照数据按要求汇聚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区县、相关部门人员对电子证照系统的操作和配置,处理在证照领取、证照关联、证照录入中的问题,符合考核标准,必要时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服务

1年

电子签章系统

★应包含签章申请的方式、申请要素填写,根据申请信息制作签章,签章下发后指导各区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本部门签章的领取、授权、关联证照,完成签章基础信息配置,并符合相关考核标准,必要时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服务

1年

好差评模块

★包含市本级、区县的好差评统计数据,发现差评件应核实具体部门、相关办件事项,提供可靠数据供主管单位参考,同时应指导主动评价率低的部门进行评价率的提升,并符合考核标准,必要时提供现场培训或远程培训服务

1年

综合受办平台

★应做好各区县、部门的培训工作,根据部门实际业务情况,指导相关人员合理划分收件、办件、审核、窗口管理不同人员的权限,单独对窗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对窗口人员入驻、事项入驻的配置管理,对窗口的增加、删除、变更的管理,同时提供办件系统中工作人员遇到问题的技术支撑和指导

1年

培训服务

★采用不定期培训方式,根据主管单位实际要求对区县、部门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不定期根据系统更新情况更新培训教材,供宜宾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使用

1年

日常故障受理

★故障受理以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主,建立宜宾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支撑群,针对宜宾市系统使用人员的故障处理、疑问解答。同时应公布运维团队所有人员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处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问题

1年

重要时段支撑

★特殊时段支撑主要是上级单位对宜宾市关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方面考核的时间,运维团队需积极配合主管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还应为考核涉及单位的数据提升进行指导、查询、协助配置,为指标数据的提升提出可行建议,特殊时期应不定期走访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和相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问题解答、指导考核指标提升办法等工作

1年

2

工程审批系统运维

运维服务对象

★主要维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业务功能和流程,包括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审批流程图、审批阶段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的梳理优化配置等。针对工改产品进行现场维护、现场问题解决、问题反馈等。同时完成宜宾市本级及所辖区县及开发区管理员对系统的操作的培训,包括配置账号权限、业务事项、业务办理等信息掌握。

1年

运维服务内容

★现场问题咨询解答:技术人员在现场解答业务、逻辑上的问题和政务工作人员在系统操作上出现的问题,并在2小时内处理好常见问题,对于非常见问题,需及时上报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协调处理。汇总形成高频问题清单(每月形成一次),编制场景问题知识库和系统操作指引手册,供政务工作人员学习和使用

1年

★收集需求:负责收集和整理宜宾市政务工作人员在使用工程审批系统后的对系统的需求,及时将需求上报,定期出具《需求上报情况清单》

1年

★反馈bug:当工程审批系统出现bug导致不能正常办件时,及时联系支撑厂商,反馈出现的具体问题,跟进bug修复情况

1年

★操作人员培训:根据系统更新情况,每年定期开展培训,提供培训导师,提供培训教材,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方案联审、多规合一、中介服务、数字审图、水电气信报装、项目辅导、施工许可、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培等子系统在业务逻辑和操作层面上的培训

1年

★工程审批系统事项的梳理:根据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和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宜宾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套清单、一套流程、一套材料、一套事项、一套制度、一套主题服务

1年

★技术运维:主要在主题配置、联合验收、工改窗口和水电气信报装提供技术运维服务

1年

3

运维制度建立

建立运维制度

明确重点需求、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分阶段工作计划、项目组成员及职责以及管理制度规范

1套

四、好差评系统维护

1

好差评系统维护

前置条件对接

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能力对接。包括:统一部门基础信息、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统一办件数据对接

1年

2

评价渠道提升建设

推动宜宾市更多的评价渠道建设

线上评价包括: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评价和办件评价、“天府通办”APP的办事指南评价和办件评价

线下评价包括:动态二维码评价、静态二维码评价、评价仪和自助终端设备的评价接入,12345热线评价和短信评价

1年

3

“好差评”数据汇聚接收及上报

帮助宜宾市按照“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相关标准,规范自建好差评前置库,对宜宾市“好差评”数据进行统一汇聚,并统一反馈至四川政务服务统一“好差评”平台

1年

4

好差评的宣传推广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引导群众主动评价

1年

5

统计分析

每两周提取宜宾市“好差评”数据,根据评价对象,对事项、办件、部门三个方面不同维度评价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做到将过程数据第一时间以结果形态进行描述,满足宜宾市各级各部门应用需要,实现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

1年

6

其他渠道评价的归集和反馈

将未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系统、自建系统办理事项评价,归集并反馈到省大数据中心,同时形成未对接问题台账。

1年

五、电子证照应用

1

电子证照归集

系统对接

推动宜宾市各市直部门按照电子证照目录完成证照数据汇聚。有自建证照系统的,提供有效接口,实现电子证照数据实时查询或调用,无自建证照系统,将有效期内存量证照数据按要求汇聚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宜宾市范围内部门证照系统建设情况清单,并对无自建证照系统的部门的证照汇聚情况进行跟踪,每两周形成一次清单,上报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局。

1年

解决常见问题

解决部门拥有自建业务系统无电子证照系统与部门拥有自建业务系统且有独立电子证照系统两种情况下存在的常见问题

1年

2

提升证照生产率

部门有自建证照系统情况

帮助宜宾市有自建证照系统的部门完成接口对接,推动宜宾市通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系统且审批结果为证照的事项,在办件环节进行制证并加盖印章,规范系统操作,确保宜宾市电子证照生产率达95%以上

1年

无自建电子证照系统的部门情况

推动宜宾市没有自建电子证照系统的部门,在使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办件,新签发纸质证照时100%同步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生成电子证照。形成新签发纸质证照清单及对应电子证照的生成情况汇总表,每两周形成一次,上报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1年

证照补录情况

因流程规范等问题导致证照未能实时生成,在省上电子证照系统开放证照录入功能时,指导部门完成未实时生成证照的补录,并在下一周对补录情况进行核查

1年

3

提升证照签章率

系统对接

 

对于有独立签章能力的部门自建证照系统,帮助证照系统对接,将带有签章信息的证照结果数据传至省电子证照系统;对于没有独立签章能力的部门自建证照系统,需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加盖印章后,通过证照系统对接,将带有签章信息的证照结果数据传至省电子证照系统,确保宜宾市电子证照签章率达99%以上。

1年

常见问题解决

解决存量数据签章、签章使用人未授权、对接方式无法签章、对接证照数据中签发部门与实际签发部门不一致、对接数据不规范无法签章、电子证照无需加盖签章等方面常见问题,对证照签章情况进行跟踪,每两周形成一次汇总表,上报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1年

六、考核指标分析和提升

1

政策解读

中省市“一网通办”相关政策解读

针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印发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及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系列文件、制度和标准,开展常态化的政策解读,提升宜宾市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1年

2

考核评估指标解读

指标解读

就全国、全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及“一网通办”考核指标进行深度解读,助力宜宾市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考核评估要点、计分办法,明确提升重点。

1年

指标分析报告

★结合全省“一网通办”考核指标和要求,及时对相关指标进行分析,提出提升方案,形成《“一网通办”考核指标解读报告》。

1年

★“一网通办”信息宣传服务:协助宣传“一网通办”相关成效,及时总结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每月在新媒体宣传完成3篇以上信息,推动“一网通办”相关经验做法在省委、省政府及以上部门采用。

1年

★“一网通办”专报服务:结合国家、省、市要求,根据宜宾市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协助工作人员挖掘网上政务服务特色和亮点,每季度形成1篇专报

1年

指标提升服务

在省大数据中心每周周报、每月成绩单及指标调整印发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提升方案,形成指标提升报告。

1年

3

数据分析服务

常态化数据分析服务

★开展常态化数据分析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各市级部门、县(区)在事项梳理、“一件事”落地情况、证照应用、运行效能、分站点建设、“川渝通办”、工程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数据共享开放和“六办”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收集,并形成周报和月报。

1年

4

创新服务

开展创新服务试点工作

★积极借鉴浙江、上海、广东以及部分省内先进地区做法,结合宜宾实际情况,为宜相关领导提供有效的决策咨询建议,并协助组织开展智能审批、自助服务、“秒批秒办”等试点工作,有效推动宜宾市“一网通办”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1年

备注:当省上“一网通办”相关的考核指标和工作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建设内容应省上考核要求及时响应变化,涉及系统对接工作由供应商负责完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提升各项考核指标。

★三、商务要求

1. 建设、运维服务要求

提供给采购人完善的服务。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多种方式和不同层面的技术服务。一旦采购人对产品产生新的需求或出现任何问题,运维保障服务团队可以通过网络、电子邮件、电话乃至现场服务,帮助采购人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1)运维团队要求

要求供应商成立不低于5人运维保障服务团队,负责项目全面建设、运营及运维等工作,并派驻不低于2人驻场运维保障服务人员,提供7×24的驻场维护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应是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运维团队管理经验(供应商提供能够证明具有1年管理经验相关项目合同等证明资料)。运维保障团队其他人员应具有1年以上互联网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供应商提供具有1年以上互联网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人员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

供应商必须保证驻场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特殊原因需发生人员变动时,须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在得到采购人认可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补充技术能力相当的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正常进行。供应商运维团队需接受采购人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作或更换人员。

(2)安全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分站点建设、应用接入设计、开发与实施等技术方面,严格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需组织实施本级站点等保测评、密码评估、风险评估工作,并符合三级等保2.0要求。

(3)故障响应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及时响应并处理故障。

重大故障(因核心系统设备或服务端软件导致系统瘫痪,造成整个业务系统功能丧失性故障)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10分钟内响应,非工作日1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

一般故障(辅助子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影响基础业务系统使用或间接性故障)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10分钟内响应,非工作日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

供应商提供所有系统问题的详细记录(记录原因、内容、是否解决,解决和响应时间)

(4)运维培训要求   

要求供应商根据系统更新情况和采购人要求,采取视频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线下培训每年不低于10次,视频培训不限次数。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功能模块的介绍和操作培训、业务系统的操作培训和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5) 运维服务考核

  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

考核

优秀

 

90

考核优秀,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尾款(合同金额20%,下同),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运维服务合同

合格

85≤考核得分<90

考核合格,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尾款

不合格

70≤考核得分<85分

考核不合格,将根据考核分数,在尾款里面进行扣除处理,每扣1分,从尾款中扣除1%

<70分

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将不予支尾款

  考核标准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考核标准

考核分值(分)

驻场服务

按响应文件约定安排驻场人员,提供现场维护和技术服务

按响应文件约定派驻驻场人员,少1人扣10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驻场人员的,扣5分/人次。驻场人员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的,扣2分/次。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的,扣5分/人

10

处理问题到达现场时间

必须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需指派技术骨干人员到现场对系统进行维护,并根据需要随时增加相关技术人员

未能安排技术骨干及时到场的,一次扣2分。

10

问题诊断时间

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在1小时内做出诊断,并提出解决方案

每延迟1小时,扣2

10

数据安全

建立完善安全运维制度并及时修订

出现相关数据安全事故的,扣20分/次

20

运维培训

根据系统更新情况和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关培训,提供培训导师和相关培训教材,线下培训全年不低于10次

少一次扣1

10

服务成效

根据全省“一网通办”考核成绩确定得分

全年考核排名全省市(州)前5位的,得40分,5名以后,排名每降1位少得2分。年度或年度内任何一月考核中排名19—21名,不得分。

40

考核时间。合同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

由于供应商在运维工作中的失误或不作为,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运维服务合同并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追偿。

2.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履约时间及履约地点

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服务期结束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2年,一年一签

履约地点: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局发展局

4.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5%,供应人须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到采购人指定帐户。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5.验收标准: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和四川省相关信息化服务项目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供应商的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签订合同满6个月,在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和未出现末位发言的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20%在年度运维期满(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日历日)验收合格后,根据最终考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票据及相关凭证资料。

(3)考核结算方式:最终考核结果“优秀”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尾款(合同金额的20%,下同),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是否与供应商续签运维服务合同;最终考核结果“合格”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尾款;最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考核分数,在尾款里面进行扣除处理,每扣1分,在尾款中扣除1%;最终考核结果为“差”,将不予以支付尾款。”

7.保密及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文档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

(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且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数据保密协议。

(3)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使用的第三方及其他软件的报价应在投标报价中包含,未写明的出现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拟派项目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须严格对数据进行保密,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须加强对拟派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严格管控人员行为操作,确保实施过程中数据的安全性。

8.人员进场要求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工作。同时应委派经验丰富的驻场人员和技术骨干组成运维保障团队,进行全方位运维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运维保障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和近3个月以来供应商为运维人员购买社保凭证(加盖鲜章)。

注: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审清标出现异常情况处理的通告》规定,对全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清标过程中发现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计价软件编号相同、商务标接口码相同等异常情况情形之一的,将一律由评审专家根据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直接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赓即将出现异常情况的供应商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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