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的烟台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编制范围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含金山湾)、牟平区、福山区、开发区、蓬莱区(含长岛),城市建成区及“十四五”期间新开发建设区域。供应商须对服务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均应免费提供。
二、编制思想
坚持统筹的方式、系统的办法,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以现状内涝风险评估为基础,结合本地气候和降雨特点、城市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分布等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城市竖向、雨洪利用要求等城市建设条件,因地制宜确定本地城市排水防涝总体策略和格局。
三、编制目标
到 2025 年,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编制内容
本编制包括区域流域治理措施、城市层面治理措施和设施提升改造措施内容,并对管理措施、方案实施和效果评估进行相应分析,以高标准建设完善烟台城区的排水防涝系统,改善水体环境,减少洪涝灾害,把烟台建设成为安全的宜居城市,为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五、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9、《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1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1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6)
1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 2021 年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发办〔2021〕11 号)
16、《烟台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 年)
17、《烟台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 年)
六、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集、电子文件等。设计单位最终向采购人提交 6 套成果(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
纸质成果采用 A4 文本,图像文件采用 JPG 格式,电子文本采用 Microsoftword2003 版本文件,图形文件采用 Autocad2004 版本文件。
注:1.供应商所所报的服务方案及内容如有偏离请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服务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