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2021年2月3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快建设“线上苏小登”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06号),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线上苏小登”品牌建设,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安全的“不见面”登记服务。2022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质增效年“行动的通知》再次要求打造智能“线上苏小登”,丰富建设内容,拓展服务入口,提升服务易用性;优化“一窗受理”流程和效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要求,推动涉税业务网上申请。
2022年3月18日,扬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扬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市同标、全域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扬自然资〔2022〕43号),要求12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市同标、全域通办”,实现全市范围内关于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登记系统、线上登记、窗口设置、服务标准、登簿制式和查询服务等“十统一”目标。
在此背景下,仪征市需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升,实现“全市同标、全域通办”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响应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工作的要求,以应用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安全为保障,以数据为核心,以基础设施为环境,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加强部门协作,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支撑仪征不动产登记开展“一证通办”、“跨省通办”,满足扬州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及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统一要求。
三、建设内容
按照扬州市同市同标建设要求,建设仪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并接入扬州市不动产交易登记纳税一体化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PC端、手机APP(入驻江苏政务服务APP和我的扬州APP)等多种形式,提供仪征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在线申请和查询入口,实现线上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统一材料、统一流程、统一平台、统一共享”,联动仪征现有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形成线上线下不动产登记的无缝融合,构建“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在线身份核验、申请与缴费、在线预约与排号、在线查询与下载等。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
个人用户注册使用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等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的用户注册信息,采用账号绑定的方式,进行用户体系对接,保障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等多平台的用户统一,以解决单点登录问题。
为了保障在系统上各项操作的安全性,保证真实有效的用户信息,个人用户进行相关查询和业务办理时,系统调用第三方人脸识别服务,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确保系统操作主体信息真实可靠,进而确保系统中各项操作有效安全。
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企业用户注册,需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提交机构用户认证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授权进入系统。
提供在线申请功能模块,用户通过政务服务网、江苏政务服务APP和我的扬州APP发起网上申请业务,实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存量房转移抵押合并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等业务线上身份核验、预申请、预审核。
提供网上在线缴费业务,引导社会公众进行登记费等费用的在线缴纳,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信息公开与服务模块,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服务咨询等,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法律法规、新闻动态以及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定位和导航服务。社会公众可通过办事指南了解到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所需提供的材料信息及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下载,通过服务咨询和市民热线提出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困难与问题,登记中心进行线上解答与解决,并对登记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社会化查询模块,为不同的查询主体,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客体信息公开查询、办件进度查询、证书真伪验证、EMS查询、档案查询以及电子证照查询等功能。
实现与仪征市现有不动产登记平台的业务联动,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自动推送给不动产登记平台供不动产登记平台业务的创建及审核,同时接收不动产登记平台办件进度、审核结果等反馈信息。
1)权利限制信息验证
需支持申请业务办理时,调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权利限制信息查询接口,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获取业务及不动产的权利限制情况,包括抵押、查封、锁定、异议等。
2) 申请信息推送
支持将申请信息自动推送给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业务的创建及审核。
3) 业务审核结果反馈
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审核结果更新功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在审核完成后,自动推送审核结果至“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
实现与仪征市现有的住建部门己建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已有信息化成果的充分利用。及时将买卖合同备案状态信息、合同电子文本、不动产登记状态信息与住建部门共享,确保权利人在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利。
1)楼盘表数据接口,与仪征市商品房交易及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获取楼盘表信息;
2)商品房合同数据接口,与仪征市商品房交易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获取商品房网签相关数据;
3)存量房合同数据接口,与仪征市存量房交易备案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获取存量房网签相关数据;
4)交易审核结果回传接口,房产交易部门对交易业务的审核进度、审核结果回传至系统,接收该交易审核结果数据。
实现与扬州市税务系统的总对接,提供产权调查信息与家庭成员房屋套次信息辅助税务系统快速核税,并获取核税信息确定税款金额。
1)登记信息推送接口,将房屋信息及收件材料推送至税务系统;
2)计税信息传递接口,提供房屋信息、权利人房屋套次信息等用于计算税款的信息,税务系统提供接口,进行税款自动计算,完成税款申报;
3)缴款链接获取接口,获取税务税款的缴款链接,实现税款的在线缴纳;
4)完税信息回传接口,税务部门将税款缴纳进度及结果反馈至“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
梳理和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相关业务,分析仪征市现有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缴纳的业务办理流程、系统、网络等现状,梳理并优化一窗受理涉及的不动产、住建、税务部门的业务流程;协助分析并制定综合收件清单及表单样式;制定纸质材料、业务数据、档案数据的流转与审核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一窗受理业务办理规范,在“互联网+”不动产与住建、税务等部门已进行集成的基础上,建设线下一窗受理业务模块,满足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满足与交易、税务部门的业务协同办理。
四、项目实施要求
1、系统进度要求
交付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交付方式:系统开始运行,运行期1个月,双方共同确认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进行项目的终验,项目交付。
交付地点:仪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2、组织人员及机构要求
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项目团队至少应包括软件研发组、软件实施组、安全保障组。
3、文档要求
项目初验需完成文档交付工作,系统交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交付内容:
《软件需求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用例》、《用户手册》等。
五、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系统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要求:面向不同应用层次的人员分别提供系统使用和系统管理所需要的培训。提供不少于2次/人集中培训。
六、售后服务
1.自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内提供免费维护;
2.中标人免费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并且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
3.项目建设期内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驻场服务,产品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
七、其他要求
1.软件成果
系统平台软件安装包。
2.技术文档
①设计文档(包括系统功能的详细设计说明书),主要是业务流程方面,数据库设计文档及说明)等资料;
②安装、部署、授权、维护文档(包括应用及程序部署说明书,系统维护手册,系统操作手册)。
3.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原有建设成果,充分继承和借鉴原系统数据结构、系统功能特点、软件操作流程等,同时考虑到不动产登记业务和数据的关联性较强,需与原有平台做好数据和系统融合。
七、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果提交业主验收,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90%;平稳运行一年后余款全部付清;付款方式和后续保障服务等内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