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烟台市“12335”城市建设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芝罘湾片区已进入全面深化设计实施阶段。在《烟台芝罘湾战略提升及城市设计国际征集》的基础上, 为切实指导城市设计蓝图实施,需启动面向实施的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芝罘湾片区按既定规划高标准、高质量开发建设。
同时,为响应中央关于“坚持集约发展的原则下,在有限的土地上要资源,地上、地面、地下三维一体的开发城市空间是非常必要的”的总体要求,落实自然资源部“多规合一”、住建部“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部署,解决芝罘湾复杂的交通限制性条件。特开展综合交通、市政工程、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指导芝罘湾一期建设实施的规划支撑。
二、研究范围与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北至芝罘岛东路、西至环海路、南至北马路、东至胜利路/海岸街/海岸, 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即一期范围,东至芝罘湾广场西、南至北马路、西至环海路、北至幸福南路,规划面积约 2.6 平方公里。
三、工作内容
以《烟台芝罘湾战略提升及城市设计国际征集》为基础,充分对接同步编制的《烟台市芝罘湾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对规划范围内重点问题的预判与意见。本规划具体包括综合交通专题、市政工程专题、地下空间专题 3 方面内容。
(一)综合交通专题
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达到建设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实施片区交通调查
开展片区交通出行、交通流量和交通基础设施调查,分析现状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和交通出行规律,梳理拥堵路段和节点,总结道路网结构布局、横断面设计和交叉口设计,以及与用地功能协调性等问题,深入剖析交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2.开展片区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深入分析和借鉴国内外优秀案例经验,结合烟台的实际和近远期建设计划制定交通发展战略及交通资源配置的原则和策略。立足上位综合交通体系与城市发展的要求,具体战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和确立解决片区出行问题的优先发展模式,提出城市空间更新与交通网络完善的实施策略,明确各交通子系统的功能定位、规模定量和网络定型要求, 提出重大交通发展政策等。
3.开展综合交通体系组织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构成,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关系,客货交通组织模式和总体布局框架, 城市干路系统组成,城市应急救援、防灾减灾道路规划布局原则,城市客运枢纽结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总体布局框架,城市停车供给策略,交通信息化建设与交通管理的基本策略等。
4.制定片区综合交通系统规划方案及方案的测试与评价
全面编制各交通系统规划,包括对外交通系统、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客运枢纽、城市停车系统、步行和自行车系统、交通管理及信息化、货运交通系统等,确定各交通子系统发展方向,提出规划布局方案、控制交通设施用地。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重点,对骨干道路系统与城市发展布局关系、快速路系统、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换乘、片区道路断面形式与规划红线宽度配置、静态交通系统、路岛交通等进行重点研究,并对规划的路网进行测试与评价。
5.完成重点节点道路工程规划
完成环海路跨铁路节点的道路工程规划。深化、优化环海路跨铁路节点工程规划方案, 并就相关深化方案的可实施性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
6.制定近远期行动规划
制定片区近期交通行动规划,包括交通发展进程及阶段划分、近期交通建设规划、重点地区或主要节点改善方案。依据城市近期发展目标和城市财政能力,根据近期交通需求特征,制定近期交通建设目标和发展策略,明确近期交通发展政策与措施,提出近期城市交通系统规划方案和重点地区、主要节点改善方案,确定近期建设的交通项目和建设时序, 提出近期交通基础设施安排和实施措施,估算近期交通建设投资。
(二)市政工程专题
本专题内容除包含竖向工程、暗渠水系工程、给水工程等 13 项系统内容外,应结合烟台市芝罘湾的在地化城市特征与诉求,充分吸纳新技术、新应用,进行先进市政设施的创新探索。
1.防洪工程
针对片区城市下垫面特性、水系布局、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按照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行洪、排涝、防潮等相关水文计算,确定防洪总体方案及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布局。充分利用现有排水工程,以疏浚、清淤为主,尽量减少工程量、占地和投资。
2.竖向工程
依据片区防洪标准以及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结合规划区地形地貌和已建成道路的现状标高,科学合理的制定规划道路交叉点、变坡点的标高及道路的坡度、坡长、坡向等。结合建(构)筑物布置、交通、市政管线敷设,进行建设用地内竖向规划,确定建设场地控制高程,充分体现其合理性,可操作性。
3.暗渠水系工程
确定芝罘湾一期规划范围内的暗渠、水系、透水通廊布局与形式,明确必要设施(如箱涵、暗渠、泵站、调蓄池等)的位置、规模、建设形式、优化改造策略或改造方案。
4.给水工程
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科学预测用水量;确定给水系统组成;合理布置城市输配水管网;合理确定近远期建设计划;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5.污水工程
合理确定排水体制;在对排污现状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污水排放量进行科学预测; 对规划区内污水管网进行整合及统一规划;确定各污水设施的位置、规模及用地;提出近期建设计划、工程投资估算、保障措施和管理建议。
6.再生水工程
合理确定再生水可利用规模及需求量;提出再生水利用规划分区和各用水区域的再生水管网布置方案;确定再生水处理厂的规模及水质;选择再生水处理厂水处理工艺流程方案;确定规划区内再生水处理厂的用地规模;明确近远期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
7.雨水工程
合理确定排水设计标准;对各系统分区雨水主管走向、管径及坡度等进行复核调整, 合理确定雨水管网布局及泵站位置及规模;制定雨水滞蓄空间用地、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及雨水利用规划;制定排水系统智能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规划方案;明确排水设施近远期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
8.电力工程
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当地发展要求选取各类用地用电指标,确定规划区域用电量;依次进行规划区域变电站设置数量、变电站位置、变电站变压器台数、变电站进出线路由;确定线路敷设形式;明确近远期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
9.通信工程
确定邮政局所设置位置、数量、服务人口;确定固定电话数量、宽带用户数量、移动用户数量、基站设置数量;规划有线电视、广播线路规划:有线电视分中心位置、数量、服务人口;明确通信管道路由、敷设方式、孔数及管材等;明确近远期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
10.燃气工程
结合区域燃气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城市燃气气源;科学预测城市燃气用气量,确定城市燃气供应规模,对分输站、城市门站、调压站和加气站等燃气设施统一规划,确定各场站供应规模、提出规划推荐方案;对燃气输配管网进行合理布置、统一规划;确定燃气工程近期建设计划;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11.热力工程
落实热源和热网现状;合理选取热指标;确定设计热负荷、热源规划、供热管网规划; 明确近远期建设任务及投资估算;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
12.管线综合
确定给水、污水、雨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及综合管廊等专业的协调方案;给定各专业管线的平面位置;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水平覆土深度等。
13.综合管廊
以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为核心,充分分析烟台市芝罘湾综合管廊近远期建设需求,合理布局综合管廊体系;确定合理可行入廊管线;确定主次支管廊路由及规模;确定管廊各部尺寸及规划断面;确定管廊三维控制线及重要节点形式;确定综合管廊附属设施形式及安全防灾要求。
(三)地下空间专题
为更好地引导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以新时代、新要求、新理念为规划原则, 强调“绿色”、“智慧”基础设施建设理念;结合芝罘湾新时期建设理念,细化地下空间生态安全、规模管控、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管控要求,形成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引导。
地下空间技术路线示意图
1.规划目的
深化落实地上地下一体化管控设计的要求,实现地下空间安全、紧凑、生态、宜居的规划建设目标。明确不同功能、不同深度的地下空间资源分布与开发。
(1)实现分区引导地下空间
依据规划范围用地功能布局、轨道交通网络、地下空间开发现状等因素,将地下空间合理划分为四类利用区,即重点利用区、鼓励利用区、一般利用区和限制利用区。
(2)建立高效集约的地下空间功能系统
以生态保护和城市安全为底线,在不破坏地质、水生态的前提下,明确地下空间功能系统,提出分层利用策略。
(3)提升地下空间的品质和活力
结合城市设计,探索多样化的地下空间利用形式,探索下沉广场、中庭花园、轨道站阳光厅等方式,使地下空间像地面空间一样舒适宜人。
2.工作内容
(1)现状评价
以保障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性、前瞻性与长效性为厚则,选择适宜的评价方法,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因地制宜地确定评价内容,本次规划现状评价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地下空间现状分析:对规划范围现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量、历年开发量、分布、功能、业态、开发强度、开发深度、地下开发规模比、质量、使用情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
地下空间适建性评价:根据烟台市自然、环境、历史、建设等要素条件,进行城市地下空间适建性评价,并以此评估地下空间资源总量。自然要素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气象水文条件、地质灾害区、地质敏感区、矿藏资源埋藏区等。环境要素包括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重要水体和水资源保护区等。历史要素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地下文物埋藏区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建设要素包括现状地下设施和现状建(构)筑物、场地等的地下空间利用情况。
地下空间开发价值评价:根据区位因素、地面用地性质因素和地面开发强度因素等, 进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价值评价。
(2)目标策略
地下空间需求预测:从生存需求、安全需求、增长需求、品质需求等多方面对城市地下空间需求量进行预测,科学合理地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模。
地下空间发展目标:根据地下空间需求预测,因地制宜提出具有针对性、差异化的城市地下空间发展目标与策略。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
(3)分区管制
根据地下空间资源的调查分析与适建性评价,结合城市设计,划定地下空间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的范围,提出相应的管理控制要求。
地下空间禁建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强烈全新活动断梁带,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古迹所在地区,地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地表水源二级以上保护区, 采空塌陷危险性大的区域、地下水渗漏区域等。
地下空间禁建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如有铁路和轨道交通等重大地下交通设施以及区域市政管网,穿山隧道等其他特殊地下工程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论证。
地下空间限建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中等、微弱全新活动断裂带,地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采空塌陷危险性中等的区域等。
地下空间限建区应严格控制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地下建设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论证及评估,并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防护措施。
地下空间适建区:除上述区域之外的地下空间为适宜建设区。
地下空间适建区的开发建设应统筹考虑与城市发展建设的关系、与其他专项设施建设的关系、地上地下开发建设的关系,统筹、集约、高效地进行开发建设。
(4)空间利用
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结构:结合城市设计,确定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结构,明确地下空间利用重点利用区、鼓励利用区、一般利用区、限制利用区和开发储备区。
地下空间总体布局:统筹各类设施地下空间的总体布局,实施人防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相互衔接,明确不同功能设施的地下空间分布,加强已有和新建地下工程的联系,整合布点和功能,使地下空间形成一体、有序的系统,并与地上用地功能有机结合,兼容使用。涉及竖向多层利用的,标注地下空间主要功能。
地下空间竖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可分为浅层、中层、深层。规划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利用的管控原则,明确不同分层,不同深度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引导要求。
(5)分类引导
地下空间设施分类:地下空间设施分类包括地下公共服务设施,地下道路与交通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工业仓储设施和地下防灾设施等。
地下公共服务设施:依据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与地上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广场和地下交通设施有机结合,进行地下商业服务设施(商业街、商场、娱乐设施等)、地下社会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等)、地下综合体等规划建设。
地下道路与交通设施:结合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地下轨道交通设施(轨道交通线路、车站、区间联络通道等)、地下车行设施、地下人行设施(过街通道、连接通道)、地下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等内容进行规划整合, 有机连接地下、地上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设施,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地下市政设施:结合市政、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确定综合管廊的平面布置和竖向分布。加强市政设施地下化引导,按城市地上地下各类空间邻避要求进行合理规划。
地下工业仓储设施:结合工业生产和货物储藏的要求,统筹与地面用地的关系,规划建设地下工业仓储设施。
地下防灾设施:结合城市人防建设和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对地下防空、减灾、防化学事故、防生命线系统灾害等内容进行复核,规划形成有机的地下防护空间系统,在战时、灾时充分发挥地下空间的防护效益。
(6)环境规划
从景观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等方面,完善照明通风设施、房建室外绿化环境、构建地下人文艺术,营造人性化健康环境,提升城市地下空间环境品质。
(7)近期建设规划
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近期建设目标、建设重点、开发规模、功能类型、开发深度等规划要求。
以近期内最紧迫问题为着眼点,以地下空间利用矛盾最突出的区域为突破口,进行近期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建设;对现状人防设施及其他地下空间设施的利用提出优化完善意见。
建立近期地下空间利用规划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
(8)重点地块详细规划
规划指引: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依据地下空间专项规划,与地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相衔接,确定其主导使用功能、开发规模,提出各类地下设施的平面布局和竖向分层利用的原则和要求。
规划控制:在规划指引的基础上,确定地下空间利用控制指标,明确刚性约束和弹性引导要求,指导地下空间利用修建性详细规划。地下空间控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用地面积、地下空间使用功能、开发层数、开发强度、连通要求和空间品质。其中开发强度为刚性约束指标,其他为弹性引导指标。
重点地块详细规划:依据相关规划,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进一步确定各层地下空间范围、功能、布局、连通方式和景观环境要求。
(9)实施保障
对地下空间使用、审批、建设、运营、产权登记、投融资、奖补等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提出建议,完善相关政策,保障规划实施。
(10)投资估算
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投资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其中建设投资由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按其项目性质分为静态投资、动态投资和铺地流动资金等三部分。静态投资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用(含工器具)、工程建设其他费和基本预备费。动态投资是指建设项目从估算编制期到工程竣工期间由于物价、汇率、税率、劳动工资、贷款利率等发生变化所增加的投资额,主要包括建设期利息、汇率变动及价差预备费。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包括投资、用地和主要材料用量,指标单位按单位生产能力设计规模计算,当设计规模有近、远期不同考虑时,或者土建与安装规模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后再综合。
四、成果要求
1.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等。附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图纸、基础资料汇编(单独成册)等。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除各种分析图、示意图外均应采用 DWG、JPG 两种格式保存,图纸比例尺按提供的地形图比例定,文本文件采用 Microsoft word2003 以上的格式文件。
2.依据国家、省规划环评相关要求,投标人需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并作为规划成果内容,与规划方案同步编制、同步论证、同步审定。
3.报奖:该规划成果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拥有,采购人有权在所需要的场合,通过相关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中标人在项目结束后使用本规划成果需征得采购人同意。项目结束后,中标人应积极申报各类规划奖项,并承担报奖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报奖位次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4.课题、调研报告、相关论文发表:为促进规划项目成果转化,突出科研性、创新性, 鼓励以规划成果为基础,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讨论、科学选取视角及观点,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省部级课题、调研报告、核心期刊、行业年会论文),科研成果作者位次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五、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指定熟悉项目整体情况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责任规划师,双方完成最终成果交接后,跟进做好后续项目服务及技术指导工作,服务期不少于 3 年,具体要求见《烟台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各成员单位均应指定责任规划师)。
2.投标人应制定详细、完整的规划编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规划编制思路、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合理化建议。
3.投标人应配备数量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工明确、专业结构配置科学、合理。
注:
1、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规划研究编制方案,同时填写偏离表。
2、投标人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或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成果的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