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招标内容
(一)小微水体水质维护。
对新城大桥以西护海堤内侧水塘、煤气公司西侧河沟、舟山中学北侧河沟、丰茂菜场南侧观景亭池塘、海湾公园内侧河沟共5个小微水体(面积33200平方米)的水质进行日常维护,及时处理藻类爆发等,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标准。
(二)河道巡查管理。
1、对新城建成区内的临城河(中下游)、倒桥头河、官山弄河、半塘里河、俞家墩河、茶山浦河、丁家塘叉河、田螺峙河、田螺峙叉河、牛峙河、厂里河、长升河、陈家山河、万二小花河、陈家墩河、梅家墩大叉河、梅家墩河、丁家塘河共18条河道中进行日常巡查;按照《新城河道巡查制度》明确的巡查内容,进行巡查管理,发现河道明显污染、河道及附属设施损坏、违法违章及其它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
2、做好迎检及临时性河道排查、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污染排查、水质采样、底泥调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河道水生植物养护、清理
对新城建成区内的临城河(中下游)、陈家墩河、俞家墩河、田螺峙河、田螺峙叉河、长升河、梅家墩河、倒桥头河、茶山浦河、半塘里河、万二小花河共11条河道中的水生植物,做好养护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1、做好水生植物日常养护,及时处置植物病虫害、及时对病死植株进行清除和补种,保证水生植物良好的生长态势。及时做好生态浮岛框架等水植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等工作;
2、做好河道水生植物养护区范围内保洁及水生植物残叶修剪清理工作,如有树叶、杂物及水生植物等枯死物,应及时打捞清理并及时清运,做到随捞随清;
3、控制好河道水生植物的生长、及时修剪清理冗繁枝叶,防止水生植物影响河道航行及行洪需要;
4、做好河道边坡野生植物及垃圾清理。
5、及时举报、制止对水生植物设施的破坏行为;
6、及时报告水生植物重大疫情;
7、配合做好清淤、河岸维修等涉河施工项目的开展,做好水生植物、浮岛的移位、调整、平时及台风天加固等工作;
二、招标要求
(一)承包费及支付办法
1、承包费用:承包费用包含合同期内人员工资、奖金、意外人身保险、社保费用,作业用船、车辆、工具等设备设施使用、维修等产生的费用(招标人提供2艘电动船,其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税金以及未作说明的在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费用。承包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凭统一发票进行结算。
2、承包费用支付办法: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的报价(除水质维护外)情况按季度拨付,每季度末支付一次;水质维护费按实结算,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二)人员及作业时间要求
本项目工作人员6人。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秋冬时节: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春夏时节:上午7:00—11:00,下午14:00—17:30。作息时间可按照根据季节和任务适当调整,以甲方通知为主。
(三)相关要求
1)对本项目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果发现中标人分包或转包项目,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安全要求:中标人须按劳动法的要求为所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其他作业工具等,其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河道巡查人员原则上聘用女性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水生植物养护及保洁人员原则上聘用男性,年龄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会游泳,司机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中标人需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中标人应对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涉。
3)其他要求可参考附件1:《新城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河道日常巡查清理、水生植物养护项目考核办法》。
三、安全生产责任
河道作业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聘用,并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应组织对相关作业人员及车辆驾驶员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在合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四、服务承诺
▲本项目所需人员,供应商须承诺按照招标需求配足。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五、附则
1、合同价在承包期内不作调整。
2、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招标人提出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3、未尽事宜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4、因涉及到本项目的政策调整或变化,本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可终止或变更,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