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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招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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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5110000240149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招选项目

招  标  需  求

(参数中打“重要条款,“★”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精神,经金华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引入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并开展市区总体城市设计。通过引入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集中力量打造“一轴一廊一带三圈十平台”,强化规划顶层谋划和统筹,以新的规划治理理念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的整体品质提升。通过开展市区总体城市设计,以多维度设计支撑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研究确定城市的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指引城市功能发展导向,对市区的各类要素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协调考虑周边联动发展,将双碳理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探索高质量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建立城市空间秩序,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二、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

1.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服务内容:

1)组织技术审查

①重点对拟提交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各类项目开展技术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意见,参加评审会议,参与出具评审纪要,提出优化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浙中城市群、金义都市区、跨县(市)一体化、同城化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重要地块规划条件,重要公共建筑、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市区重大非公项目招商概念方案和重要节点城市雕塑等公共景观艺术品方案,主管部门认为需交由城市总规划师组织技术审查的项目。

②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编制计划制订提出优化建议;

③参与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前期策划工作,对设计招标需求文件提供专业建议及技术审查意见。

④强化规划与实施的有效传导,在重要地段、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及公共活动关系,对街道设计、公共空间、慢行系统、景观环境、交通组织、地上地下立体复合空间利用等方面建设协调、整体品质提出优化建议。

2)开展技术培训

协助政府部门搭建开放的技术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研讨协调会,组织技术讲解和业务培训。

3.能力要求

①城市总规划师应具备综合的规划技术管理能力。应具有不同行政等级城市的规划管理经验,在市域统筹和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通过系统性研究,结合实际情况,能够协调政府部门把握技术决策方向,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②城市总规划师应具备丰富的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整体性的把握能力。应具有主持城市重点地区及重点地块的规划与落地实施的成功经验,并获得各方面的高度认可,实践成果具有一定的行业美誉度。

③城市总规划师应具备统筹、组织及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统筹、整合智库、专业机构以及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一步推动金华与国内外城市及组织进行深度交流,融合经验、集合智慧,全面推动城市发展。

④城市总规划师应具有学术与科研能力。城市总规划师应具有大局观和前瞻性,对城市的规划建设从顶层谋划、政策保障、运行机制、实施模式等方面能够提出系统性优化意见,全面提升相关部门的管理能力。

4.团队构成及服务要求

城市总规划师团队由首席规划师和技术团队组成。首席规划师1名,应是在规划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技术团队成员6名以上,根据其所服务的需求,由规划、建筑、景观、生态、交通、市政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技术水平应为行业领先,并具有良好诚信记录。

首席规划师应保证到金华现场指导服务不少于12次/年,无特殊情况应按时出席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

技术团队应明确3名及以上人员驻场服务,其中不低于高级职称的1人,不低于中级职称的2人,其他驻场人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服务周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人员。

5.工作规则

中标人应根据《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6.考核要求

为规范城市总规划师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城市总规划师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评价城市总规划师服务工作绩效,在每服务年期,采购人将从城市总规划师服务响应效率、服务效能两方面进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是支付城市总规划师团队服务费用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金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服务履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7.服务承诺

投标人中标承接城市总规划师、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项目后,经采购人同意,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参与协助项目主体进行项目定位策划,国际征集和重点项目委托的前期研究以及任务书编制,组织征集比选工作,土地出让前的城市设计指引研究,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的实施管控,以及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城市规划管理支撑性技术工作,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得承担金华市区其它具体的规划编制和项目设计服务。

三、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

开展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工作,需进一步对接编制中的金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自然山水、城乡风貌、乡土特色、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分析城市发展方向,定位城市形象,强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构筑全域风貌格局框架,确定城市总体空间形态、景观框架和公共空间体系,划分重点片区及功能片区,提出城市设计衔接与传导要求,为金华市区城市能级提升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空间要素支撑。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格局分析与发展研判、战略机遇、城市发展格局、城市特色定位、发展策略、管控分区、实施与传导体系、总体城市设计导则以及针对生境、史境与城乡格局的专题研究等。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金华市区,用地面积2049平方公里。重点设计范围为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末(至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用地面积约27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39平方公里(以上数据以最后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准,下同)。

2. 规划主要内容

总体城市设计应当在当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础上,重点关注城市风貌特色塑造、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等相关内容,定位城市形象。同时规划要突出与管理实施的对接,做到有用、管用、好用。在初步方案沟通阶段,需提供多个不同思路方案进行比选。本次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城市格局分析与发展研判。系统分析金华市区区域空间格局、全要素生境格局和全周期史境格局以及城乡格局的发展现状,研判城市发展的本底情况与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2)战略机遇。分析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态势以及未来城市发展趋势,系统性梳理金华市区城区城市发展的战略背景、政策机遇、功能定位与未来发展方向。

3)发展格局。在系统研判的基础上,基于战略机遇与政策导向,明确金华市区总体空间形态格局与结构以及市区发展理念、总体空间形态格局和道路网格局特征,城市与自然环境的空间关系。

4)特色定位。基于空间特色要素的提取,识别城市风貌特色,明确市区整体特色定位。

5)发展策略。结合金华市区的发展与特色定位,从生态、文化、产业、空间等维度制定城市总体发展策略。

6)管控分区。以生态本底、重要交通廊道、产业片区、开放空间等为依据,划分重点片区及功能片区,明确市区整体蓝绿空间系统格局与开敞空间布局等景观风貌系统及空间风貌分区等,并提出开发时序。

7)实施与传导。根据管控分区与开发时序,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重点片区与功能片区提出城市设计管控引导,并明确乡村空间设计导引。重点针对城市空间要素和特色风貌提出管控要求确定市区城市空间景观结构、开放空间系统、高度与轮廓、开发强度、标志景观等管控内容,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的“1+1”管控体系。后期可衔接与配合建设城市规划与建设的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数字化赋能下的有效实施与传导。

8)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控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

9)专题研究。根据总体城市设计需要,对金华市区在生态、历史文化以及城乡空间发展格局进行系统分析,开展生境特征、史境特征以及城乡发展格局三个专题研究,搭建符合生态绿色与双碳背景下的生态空间要素体系、构建延续历史文化的基因传承体系、建立多维度融合的城乡发展格局。

3.进度要求

总体城市设计计划完成周期为1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一阶段,调查调研阶段(1个月)。

重点完成规划编制所需要的调研调查工作,完成资料收集任务。

第二阶段,初步方案阶段(3个月)。

完成专题研究及规划初步方案,并通过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内部审查。

第三阶段,中期成果阶段(3个月)。

在初步方案基础上,根据内部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中期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第四阶段,成果报批阶段(6个月)。

根据专家、部门和公众意见对中期成果进行完善修改,形成报批成果,报市政府或市规委会审议。

4. 成果要求

1)成果组成:

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指南》《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等要求,形成市区及中心城区层面设计成果,主要包括说明、图纸、导则、专题研究报告和三维动画;汇报、评审、公示等中间过程还应提交相关材料。

①图纸主要包括:

背景、区位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城市设计框架图、整体鸟瞰图、市区总体空间结构规划图、市区蓝绿空间格局图、市区城乡空间景观格局图、市区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图、市区主体风貌分区图、市区乡村空间设计导引图、产业功能布局图、生态体系规划图、空间景观结构规划图、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图、水系规划图、文化保护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交通系统规划图、景观视廊规划图、建筑高度分区规划图、天际线控制引导规划图、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分析图、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或效果图。

②说明主要包括:a)市区层面:市区特色要素分析与特征价值判断、市区现状风貌问题分析总结、设计原则与总体构思、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结构、市区蓝绿空间景观格局、市区城乡空间景观格局、市区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市区主体风貌分区及管控导引、市区乡村空间设计导引等;b)中心城区层面:项目概况、现状评价、总体设计的目标、理念及策略、系统设计、附件等。

③总体城市设计导则:按要求形成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④专题研究:形成生境特征、史境特征以及城乡发展格局三个专题研究报告。

三维动画:展现总体城市空间格局的动画,时间不少于5分钟。

2)成果规格及数量:

①规划成果汇交材料应包括:

a)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纸质最终成果文件10套,电子成果数据2套。电子成果数据要求:说明、专题报告为doc和pdf文件格式、图纸(图集)为dwg或jpg文件格式(单独jpg格式的主要图纸要求同步提交可编辑的psd文件格式),矢量数据为gdb文件格式,其他具体参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

b)动画成果:要求三维动画演示不少于 5 分钟,播放格式应为.avi 或.mpg 格式。提交电子成果数据应以光盘或移动硬盘为存储介质,请勿对文件进行压缩处理,内容应与纸质成果保持一致。

②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③其它阶段性成果按需提供。

5.团队构成及服务承诺

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规划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在服务周期内原则上由同一人担任。项目团队由规划、建筑、景观、生态、交通、市政等6人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中标人应在市区总体城市设计服务期内做出驻地服务承诺,设计周期内,至少需安排1人作为长期驻地负责人,服务市区总体城市设计项目。采购人有方案汇报、讨论或驻地服务等需求时,中标人须及时响应并在24小时之内到达。方案需由项目负责人或驻地负责人汇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按3年服务周期,根据考核情况,分年度平均支付。待财政预算下达后,每服务年期开始30日内支付年度费用的20%,每服务年期满6个月后的30日内支付年度费用的30%,每服务年期满9个月后的30日内支付年度费用的20%,每服务年期满后30日内,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剩余年度费用。

2.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待财政预算下达后,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专题研究和初步方案通过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审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中期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报批成果通过市政府或市规委会审议,并提交全部成果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3.若联合体单位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协议及合同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费用,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每次付款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向采购人出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

金华市城市总规划师团队的首席规划师与金华市区总体城市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以下统称为项目负责人。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0日内,按指定的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知识产权归属与相关法律问题

1)采购人有权利和义务通过媒体、杂志或其它形式公开展示方案成果,征求市民意见。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采购人同意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投标设计成果。

3)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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