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范围
包 1:含南片,运漕、林头、铜闸、陶厂四个镇(不包括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所有范围。
包 2:含北片,环峰(农村区域)、清溪、仙踪、昭关四个镇(不包括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区)所有范围。
二、服务区域概况
服务区域内主要河流 6 条(裕溪河、裕溪后河、牛屯河、清溪河、得胜河、滁河) 及支叉河数条。
服务范围:
包 1:含南片,运漕、林头、铜闸、陶厂四个镇(不包括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所有范围,覆盖户籍人口约 18.37 万人,覆盖常住人口约 10.74 万人,各级道路总面积约 348.2 万平方米。
包 2:含北片,环峰(农村区域)、清溪、仙踪、昭关四个镇(不包括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区)所有范围,覆盖户籍人口约 18.40 万人,覆盖常住人口约 17.67万人,各级道路总面积约 377.2 万平方米。
三、服务内容
1、境内道路(乡道、村组道、自然小道等道路,包 1:含南片,含运漕镇漕川社区;林头镇东关社区、龙宝社区、凤泉社区、乐城社区、裕林社区;铜闸镇塔岗、长岗、铜溪社区(老街)、鸭西(老火车站)、庆广(沙滩);陶厂镇关镇、南峰社区等镇区及类集镇);包 2:含北片,含环峰镇祁门社区、张公社区;清溪镇清溪社区、巨兴社区;仙踪镇富民社区、河刘社区、姚庙社区;昭关镇谢集社区等镇区及类集镇)路面清扫保洁,分隔带、两侧绿化带、边坡、排水沟等垃圾清理;
2、街道及两侧住户门前、人行道、巷道清扫保洁、垃圾清理,治理范围内所有居民区(含三无小区、有物业管理小区)、公共机构、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无偿代运。
3、境内广场(活动广场、车站及码头广场)、公园(含街角公园、游园)等公共区域、农贸市场、公共厕所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4、村居街巷、公共区域、沟塘河渠(水域全覆盖)、居民房前屋后保洁。
5、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看护,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周边地面清洁维护。
6、域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转运)至政府指定的中转站。
7、极端特殊天气、事件配合政府方开展抢险救灾、应急处理工作,按政府方要求开展迎检、重大节日或事件环卫保障工作。
注:1.上述保洁范围不包括个体、集体、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私有空间三包范围; 清扫保洁的垃圾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农业生产垃圾、医疗垃圾等垃圾类型,水域不包括水生植物打捞。2.合同期内治理范围增减,承包费用不予调整。
四、服务质量及要求
本项目实行按效付费,即政府方实际支付的购买服务费用与项目服务单位的服务管理质量挂钩。作业质量要求、考核办法及细则等详见附件 1《含山县镇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考核考评办法》、附件 2《含山县镇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附件 3《含山县农村生话垃圾治理服务安全规范》、附件 4《含山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作业保洁服务规范》。
(二)报价要求
一、相关报价测算内容
投标人总投标价等于各分项报价与各项费用之和,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单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本项目的总投标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含人员工资(含逢迎节假日和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应急响应等加班、加人的费用等)、社会保险费(五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福利费(含防暑降温、两节慰问费)、服装、劳保用品、保洁设备使用费、机械维修、保养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咨询费、培训费、办公费用、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不可预见的费用等,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注:本项目所需其他一切费用(含税金)由投标人自行测算,一旦中标,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经营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需列明各镇的投标报价),费用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施、设备投入及费用;
(2)人员投入及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障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中:投标人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每个员工必须在上岗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300 元/人/年)。
(3)运营、管理费用,包括:
燃料及动力费用:包括车辆油耗、电耗等;
工具服装材料类:如扫把、铲锹、环卫衣、雨靴等;
设备维保类:设备折旧费、维护费、燃油费、机动车保险及未列明费用等;
办公管理类:如办公场地的租赁费用、GPS通讯费用、人员的考核费用、人员的培训费用等。
(4)合理利润(本项目利润建议为 5-10%之间,投标人可自行考虑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未列明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费等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5)不可预见问题的经费:各类突发污染道路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建筑垃圾清理、燃放爆竹纸屑的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理、路边堆放的树枝、秸秆、杂草、新增加的生活垃圾清运、新增加的杂物、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工地建筑材料车轮带泥、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处理、新增建筑垃圾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
(6)社保(五险及大病险)和垃圾桶经费作为不可竞争项目,由县城管局、县财政局监督使用。不可竞争项目按固定价报价。
社保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统筹使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符合参保条件的由中标人按月将花名册及参保发票等资料提交给各镇审查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报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申报,县财政局拨付。社保经费结余部分,由县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给县城市管理局用于突发性事件处置、第三方督查、文明创建、边线清理、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
垃圾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县城市管理局统一采购,交付各镇。
不可竞争项目固定报价表
片区 |
镇 |
社保预算(单位:万元) |
垃圾桶经费 (单位:元) |
备注 |
含北 |
环峰 |
50.74 |
182250 |
|
仙踪 |
53.90 |
214650 |
|
|
昭关 |
18.21 |
89100 |
|
|
清溪 |
38.60 |
222750 |
|
|
小计 |
161.45 |
708750 |
|
|
含南 |
运漕 |
34.72 |
179550 |
|
林头 |
54.87 |
243000 |
|
|
铜闸 |
24.76 |
189000 |
|
|
陶厂 |
34.72 |
189000 |
|
|
小计 |
149.07 |
800550 |
|
|
总计 |
310.52 |
1509300 |
|
2.投标人须清楚地报出报价清单中的每一项采购内容的合理价格,在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投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无效。
3.建立保洁员正常工资增长机制。依据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按照调整后的对应金额,追加经费,发放到保洁员。
4.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垃圾桶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具体见“一年期服务运营管理作业报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一年期服务运营管理作业报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注:1、表中镇村保洁员人员工资费用及垃圾桶、社保两个不可竞争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中标项目 3 年服务费中标价总额的 2%(具体金额根据各镇中标价计算)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6.本节“附件:基础数据”所提供的各镇基础数据仅仅作为测算依据,不作为中标后承包金额的依据。
7.国道、省道、县道由公路交运部门负责道路清扫及路肩除草,中标单位负责路面零星垃圾的捡拾。
8.保洁人员就业原则上本地化,选优选好,优先接纳原有保洁人员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响应国家扶贫政策。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