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等材料的通知》《堤防安全鉴定》等的要求,各县(市、区)应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水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水库运行管理短板,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对小型水库进行核查评估。大中型水库、重要山塘、堤防海塘和规模以上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都须参照执行。 堤防工程运行满10年以上的需开展安全鉴定。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磐安县农业农村计划在 2022年完成对本县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左岸段、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右岸段、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左岸段、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右岸段、好溪冷水镇水磨坊至冷水桥左岸段等5段堤防综合评估,提出系统治理意见,形成“一堤一策”“一县一方案”。 完成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左岸段、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右岸段、好溪冷水镇水磨坊至冷水桥左岸段等3段堤防安全鉴定。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安全鉴定
按照《浙江省河道堤防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河道堤防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要求,对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左岸段4.3km、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右岸段4.8km、好溪冷水镇水磨坊至冷水桥左岸段0.5km等3段堤防进行安全鉴定,评价堤防安全状况,形成安全鉴定报告。
(1)地质勘察:结合堤防工程运行及外观质量等情况,按每公里不少于1个勘察孔进行勘察;
(2)信息测绘采集:根据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有关工作要求及工程管理实际需要,梳理现有工程基础数据,缺少的开展测绘采集工作(地形图比例1:500、断面图(每公里不少于4个)比例1:200及所有堤防沿程堤顶高程、洪水位等信息采集及工程特征数据等)。
(3)其他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2、综合评估
按文件和上级要求的堤闸类工程进行综合评估,明确系统治理方案。重点核查水利工程的设计审批文件、工程规模、功能定位依据、产权归属证据、工程安全状况、经济社会效益和管理体制机制及管护机构、人员、经费等。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工程功能需求、工程安全状况和加固改造可行性等因素,对核查的水利工程进行综合评估,逐个提出“正常运行”“整治提升”和“降等报废”三类评估意见,其中“整治提升”细分为“功能调整(提标升级)”“加固改造(重建)”和“整改完善”。
综合评估内容包括信息测绘采集、信息填报、综合评估、“一堤(闸、站)一策”评审、上报与建档等环节。
(1)信息测绘采集:根据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有关工作要求及工程管理实际需要,梳理现有工程基础数据,缺少的开展测绘采集工作(比例1:500及所有堤防沿程堤顶高程、洪水位等信息采集及工程特征数据等)。
(2)信息填报。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填报《堤防基本信息表》
(2)综合评估。根据提供的资料,结合踏勘现场,评估水利工程相关情况,依据分类评估指标逐个提出正常运行、整治提升和报废等初步意见,编制《磐安县XXX堤防综合评估结论表》,编制《磐安县XXX堤防综合评估报告》。
3、“一堤一策”
经综合评估后对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左岸段、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右岸段、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左岸段、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右岸段、好溪冷水镇水磨坊至冷水桥左岸段等5段堤防逐个制定“一堤一策”实施方案。
(1)正常运行类。功能与需求匹配,安全状况良好,产权归属清晰,有管理单位且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管护要求,日常管护工作和经费保障到位,可保证堤防正常运行的,维持管理现状。
(2)提标升级类。未达到设计防洪(潮)标准的、不满足现状及规划防洪(潮)要求或其他原因的,编制堤防提标升级方案,明确提标升级任务、明确整治措施、明确进度实现、明确各参与单位责任人、明确资金落实等内容。
(3)加固改造类。堤防安全状况较差,安全鉴定为安全鉴定为二、三类堤(塘)或配套设施未达到要求的或其他原因的,编制加固改造提升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进度实现、明确各参与单位责任人、明确资金落实等内容。
(4)整改完善类。产权归属不清或有争议,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管护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甚至缺失,管理手段落后,或其他原因的,编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进度实现、明确各参与单位责任人、明确资金落实等内容,限期整改、销号。
(5)报废类。设计功能丧失或被其他工程设施代替或其他原因的,应予以报废。对报废的堤防编制论证报告。
4、“一县一方案”
根据堤防综合评估分类结果及“一堤一策”,汇总、分析各个需要整治提升的工程,明确提标升级、加固改造、整改完善的目标、方法、时限、措施以及总体的投资匡算及实施安排,编制《磐安县XXX堤防系统治理实施方案》。
5、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堤防、淤地坝)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21〕112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19〕148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办监督函〔2020〕1114号)对堤防、水闸、泵站、闸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评估工程清单如下:
评估堤防工程清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堤防级别 |
长度(km) |
1 |
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左岸段 |
3 |
4.3 |
2 |
文溪双溪口至塔脚右岸段 |
3 |
4.8 |
3 |
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左岸段 |
3 |
1.4 |
4 |
双坑溪消防队至双溪口右岸段 |
3 |
1.4 |
5 |
好溪冷水镇水磨坊至冷水桥左岸段 |
4 |
0.5 |
6、其他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三、成果形式
提交的成果为全景和重点部位照片、航拍视频、《磐安县XXX堤防安全鉴定报告》、《磐安县XXX堤防综合评估报告》和《磐安县XXX堤防系统治理实施方案》,报告纸质文本每项不少于8套(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提交所有成果报告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15天内提交报批稿。2.成果要求:(1)按工作需要开展资料收集与调查,掌握堤防安全等相关具体情况;(2)成果质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五、其他说明
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担负项目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2、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核(需要报批的完成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付款需提供正式发票。
一、评价对象
依据《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 793-2020)《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磐安县文溪、好溪河道健康评价工作。
二、 评价内容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河湖调研与基础资料收集、健康评价方案制定、健康评价的专项监测、健康评价计算及结果、河湖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重点通过构建的河湖健康评价体系逐一将每个评价指标量化赋分后,给定每项指标的权重,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得出河湖整体健康状况。最后根据健康评估结果,说明相应河湖健康整体特征,以及分河段的健康评价差异。针对不健康的指标,进行成因分析,给出河湖健康保护改进意见,提出修复目标的建议方案。相关工作技术要求如下:
(1)河道评价分区
河道可根据水文特征、河床及河滨带形态、水质情况、水生生物特性、整治情况及所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划分为若干河段进行分段评价。
(2)工作流程及健康评价体系
评价工作需根据浙江省治水办(河长办)、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共同印发的《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号)中工作大纲进行,系统整理各类调查与监测数据,同时,根据《指南》提供的健康评价体系、指标计算赋分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指标包括水生态、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3大类,共16项,见下表。此外,可结合实际增加自选指标,自选指标需采用河湖管理工作中已颁布标准中有规定的指标,或专家判断可确定评价标准的指标,自选指标的评价标准应经过典型河湖评价检验后方可应用。
附表 河湖健康评价指标
序号 |
准则层(权重) |
指标层 |
|
1 |
水 生 态 质 量 (0.6) |
水文 |
基本生态流量(水位) 满足程度 |
2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
3 |
形态 |
河流纵向连通性 |
|
4 |
岸线生态性指数 |
||
5 |
生态缓冲带指数 |
||
6 |
生物 |
土著鱼类保有指数 |
|
7 |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群落组成 |
||
8 |
浮游植物多样性指数 |
||
9 |
水鸟状况指数 |
||
10 |
社会服务 功能(0.2) |
防洪工程达标率 |
|
11 |
水功能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
12 |
公众满意度 |
||
13 |
供水保障程度 |
||
14 |
河湖管理 水平(0.2) |
管控能力适应性 |
|
15 |
监测体系完备性 |
||
16 |
管护手段先进性 |
(3)资料收集
首先开展已有资料的调查分析,包括岸线利用、河流治理等专项规划,河湖水量、水质监测资料,河湖管控及清四乱等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河道建设、涉水工程等相关资料。在现有资料不满足评价需求时,需要开展调查监测工作。调查监测应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导则等要求,确保参评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客观性。其中生物指标监测需按《指南》做全套采集检核数据分析,监测断面布置方案需和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需保证每个评价河段不少于30份。
(4)报告编写
报告编写内容包括分河段健康评价及全河段健康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方案、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和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五个方面。
5、其他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三、成果形式
成果为《XXX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报告纸质文本不少于5套(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按工作需要开展资料收集与调查,掌握水文、水质、水生态、河湖功能及管护手段等相关具体情况。
2、报告指标计算应满足相关指南、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评价结果真实有效,报告质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议。
五、其他说明:
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担负项目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2、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成果通过上级部门审核(需要报批的完成批复)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付款需提供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