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本项目执行标准
《 <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的通知》(浙水河湖〔2019〕5号)
《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 793-2020)》
《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温州市水上碧道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乡村型水上碧道评分标准(试行)》
其他有关执行标准
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服务、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二、本次采购需实现的目标
创建龙湾区美丽河湖,通过市里水上碧道验收、省级美丽河湖验收、通过水美乡镇验收。
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1.采购清单及范围
1.1创建范围:龙湾国际机场-永兴农事服务中心河湖共5.074KM.
1.2服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子项 |
1. |
美丽河湖创建提升 |
美丽河道创建提升方案 (按工程投资) |
2. |
美丽河湖相关服务 |
省级美丽河湖创建技术支撑 |
水美乡镇创建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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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视频拍摄(及PP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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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健康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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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创建专人全程技术支撑(1年),8万元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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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报道 |
开展美丽河湖活动(3篇报道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 |
美丽河湖宣传品制作(暂定价5万元,后期按是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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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
其他创建相关事宜 |
5. |
工程部分 |
河道景观提升 |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服务要求
2.2.1美丽河湖创建提升方案:根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的通知》(浙水河湖〔2019〕5号)要求,从“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文化融入”、“管护高效”、“人水和谐”六个方面,对中横河两岸现状给出相应提升方案。
2.2.2 省级美丽河湖技术支撑:需要满足《 <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河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的通知》(浙水河湖〔2019〕5号)要求,收集汇总美丽河湖创建资料,达到省级美丽河湖验收要求。
2.2.3创建视频拍摄(或PPT):3—5 分钟视频短片和 PPT展示、典型图片等展示内容。全面展示2022年中横河(龙湾国际机场-永兴农事服务中心)美丽河湖的创建范围、创建特色、创建历程等。视频短片制作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如效果达不到业主要求,必须无条件按业主要求进行完善,直到达到业主要求为止。
2.2.4河湖健康评估:按照《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 793-2020)》要求给河湖做出健康评估,提供河湖健康评估意见及提升措施。
2.2.5水美乡镇创建技术支撑:针对申报“水美乡镇”的瑶溪街道开展创建服务,汇编创建资料达到《温州市“水美乡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
2.2建设部分(按实结算)
2.2.绿化部分
序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助力口号 |
红花继木 灌木、藤本片植(苗高50cm以内)种植密度(株/m2)36以内 |
m2 |
1120 |
2 |
主材 |
红花继木 高度35以上,蓬径25以上 |
株 |
40320 |
3 |
养护 |
灌木养护 片植灌木`实际养护期为两年时 |
m2 |
1120 |
三、 商务条款
1.质保期
1.1.质保期1年(设备另有超过质保期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合同内的所有产品要求卖方提供上门服务(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在质保期内,如中标人经采购人催促未能按承诺及时到达现场维修或多次未能修复的,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进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
1.3中标供应商在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维护工作。
1.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2.5%的履约保证金(接受保函);在1年质保期后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履约完毕通过验收后支付余款。
3.交货地点
3.1.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3.2.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3.3.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验收
4.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货物。如发生所供货物与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合同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解除合同,或者中标供应商予以免费更换。
4.2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等), 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3以上两条款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依法索赔。
4.4通过市里水上碧道验收、省级美丽河湖验收。
5.服务期▲以完成创建任务为止。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和服务;
2.产品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
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配置和调试、维护;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