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污水直排一直是水污染的“罪魁祸首”,要从根本上治理好水环境,截污纳管是关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是“五水共治”的主抓手,是截污纳管的升级版,是网格化推进污水治理的关键举措。按照我市水污染防治总体部署,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强化江河湖海排放口整治与监管,加大重点及敏感区域环境保护力度,完善长效巩固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运维全长效、区域全治理”,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
自2019年以来,乐清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有序展开。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机构,2022年乐清要全域完成“污水零直排区”的创建工作对全市开展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和技术督导,是对创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和查漏补缺、改善提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以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DB33/T2450.1-2022)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该规范。
1、评估范围:对22个镇(街道)和乐清市开展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分别进行评估。对各镇(街道)和全市的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的目标、执行过程、结果、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分析、 总结和评价。
2、评估要求、内容、工作程序以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DB33/T2450.1-2022)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该规范。分别提交22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评估报告和乐清市全域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评估报告详细文本及精装彩色打印简本,以上均包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编制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一张图。
3、在对各镇(街道)开展评估工作的同时,需对各镇(街道)2022年改善提升等在建项目(具体参照《乐清市2022年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计划清单》)开展同步跟踪督查评估服务,将评估过程中发现各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按月向乐清市治水办进行汇总报告,配合乐清市治水办对全市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督查。
4、提交服务成果。2022年6月底中旬前提交天成、翁垟、城南等街道的评估成果,2022年12月底前提交磐石、南岳、虹桥、南塘、雁荡、蒲岐、淡溪、白石、湖雾、仙溪、石帆、乐成、城东等镇(街道)的评估成果,2023年4月底前提交柳市、北白象、大荆、清江、芙蓉、盐盆等镇(街道)和乐清市全域的评估成果。
5、供应商需配合乐清市治水办参与2022年温州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并按该活动内容对被检查方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
6、完成治水办交代的其他与污水零直排建设相关任务。
三、人员技术保障措施
供应商需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需有一人具有市政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
服务期内,项目组需派驻1人(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凭)驻点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办公,负责完成治水办交代的相关任务。驻点人员要求自行配置笔记本电脑1台,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驻点人员的食宿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在驻点期内,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项目组成员在项目服务期内其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包括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的处理和费用。
四、质量要求
乐清市治水办组织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对评估成果进行审核,供应商需根据治水办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做出最终认可意见后视为通过成果验收。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50%;12月年底支付合同总额的40%,全部评估成果通过审查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若出现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迟延支付款项的,逾期支付金额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十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