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根据每个月的实际供货,每个月从当月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每个月货款。支付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后1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分批配送,每批货物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在7个日历日内完成配送。1年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后2年合同,续签合同1年1签,中标综合单价不变。 |
4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除评分项中要求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证明材料外,所配送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查验。如不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5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为了满足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各院区药物浓度检测需求,拟招标一家配送商提供药物浓度检测试剂配送服务。
1、投标人所配送产品须包括该招标需求中所有内容,不得只投部分产品。
2.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试剂相关的质控品,内容包含霉酚酸质控品、雷帕霉素/他克莫司/环孢霉素质控品、美沙酮定标/质控品(5个水平)、乙醇质控品(低水平)和乙醇质控品(高水平),该部分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在配送产品综合单价中考虑,无需单独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投标人须提供与配送试剂配套使用的平台,平台使用权归采购人,平台产权归属投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投标人应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配套检测平台,产生的使用费用包含在本次配送产品的综合单价中,设备维修、维保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此项要求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满足或优于,如不满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1、下述配送货物需求表中列明的配送货物年采购量为预估量,投标人须按预估量同时报该货物品目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系指完成某一品目产品生产、供货、配送服务等所需一切费用的综合单价。总价作为定标的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变)。本项目投标人报各项综合单价及总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综合单价不得超过配送货物需求表中的最高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2、中标人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配送、据实结算,但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中标后可能出现的实际配送量与招标文件预估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招标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人医院审计处办理合同签订及物流中心入库等相关手续。
(一)配送货物需求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最高单价(元/ml) |
预估年采购量(ml) |
1 |
特异性环孢霉素检测试剂 |
496 |
132 |
2 |
他克莫司检测试剂 |
522.12 |
168 |
3 |
霉酚酸检测试剂 |
630 |
84 |
4 |
雷帕霉素测定试剂 |
496 |
88 |
5 |
丙戊酸检测试剂 |
150 |
336 |
6 |
卡马西平检测试剂 |
126.29 |
168 |
7 |
苯妥英检测试剂 |
140.24 |
168 |
8 |
苯巴比妥检测试剂 |
153.1 |
168 |
9 |
甲氨喋呤检测试剂(含定标液) |
275.3 |
50.6 |
10 |
万古霉素检测试剂 |
161.5 |
336 |
11 |
茶碱检测试剂 |
126.19 |
336 |
12 |
地高辛检测试剂 |
137.14 |
84 |
13 |
美沙酮检测试剂(酶免放大测试法) |
123 |
82 |
14 |
奥卡西平代谢物测定试剂盒 |
342.86 |
42 |
15 |
乙醇检测试剂盒 |
189 |
80 |
16 |
丙戊酸定标液 |
196 |
120 |
17 |
地高辛定标液 |
196 |
60 |
18 |
苯妥英定标液 |
196 |
60 |
19 |
茶碱定标液 |
388.93 |
120 |
20 |
卡马西平定标液 |
324.13 |
60 |
21 |
苯巴比妥定标液 |
341.8 |
60 |
22 |
万古霉素定标液 |
343.8 |
120 |
23 |
(样本萃取液)环孢霉素样本前处理试剂 |
15.38 |
640 |
24 |
特异性环孢霉素定标液 |
273.52 |
50 |
25 |
他克莫司FK506定标液 |
793 |
60 |
26 |
霉酚酸定标液 |
973 |
60 |
27 |
雷帕霉素定标液 |
413 |
60 |
28 |
雷帕霉素/他克莫司样本前处理试剂 |
28 |
464 |
29 |
乙醇检测阴性定标液 |
143 |
12 |
30 |
乙醇检测定标液 |
108 |
16 |
标识重要性 |
标识符号 |
代表意思 |
重要指标项 |
★ |
评分项,每满足或优于一项得5分 |
无标识项 |
|
不作为评审项,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合同签订后将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此项要求进行验收,如不满足,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
备注:下述标注“★”的条款,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反映该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技术白皮书、官网截图(提供其中之一即可),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参数要求的视为负偏离,由评委会在详细审查阶段进行评分。建议投标人在投标响应表(技术响应表)中注明页码,以便于评审。
(三)技术需求
1、 工作条件:操作温度范围:15-32°C,相对湿度:15-85%(无冷凝);
★2、分析原理:酶放大免疫测定法(EMIT);
3、分析方法:终点法、两点法;
4、分析波长:340-700nm;
5、测试精度:CV值≤10%;
★6、提供免疫抑制剂项目环孢霉素、他克莫司、霉酚酸、雷帕霉素的检测试剂,项目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
★7、提供精神类项目丙戊酸、苯巴比妥、苯妥英、卡马西平、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的检测试剂,项目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
★8、提供其他类地高辛、甲氨蝶呤、万古霉素、茶碱、酒精、美沙酮的检测试剂,项目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
★9、提供全血雷帕霉素/他克莫司/环孢霉素项目的复合质控品;
★10、提供每个项目对应的6点校准的校准品;
★11、所提供试剂符合规格28ml:14ml或14ml:7ml,确保项目可正常开展;
12、他克莫司、环孢霉素、霉酚酸、丙戊酸、地高辛、甲氨蝶呤等重点项目的试剂效期≥18个月;
13、检测速度≥133T/H,出第一个检测结果的时间≤12分钟;
14、可复用反应杯,系统自动清洗,无需激发液、预激发液;
15、样本前处理上机后全自动分析,并打印即时报告;
16、提供配套试剂应用售后服务及学术支持,保障项目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