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基本需求:本次从有保安资质的机构中采购专职保安人员 12 名,男性年龄 18-55 周岁,女性年龄 18-45 周岁,高中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具有较好的体能素质,不得有纹身,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实行“1+1+1”的方式签订承包合同(即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 1 年期服务合同,1 年期满后根据采购人的考核评价,由采购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如评价满意则再续签 1 年,最多续签 2 年。)
3、服务地点: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大院、财政局大院、综治中心及民政局。
4、项目预算:预算费用 42 万元整,成交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缴纳职工养老金保险、医疗统筹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5、由于本项目服务时限较长,为保证中标企业不折不扣的履行招标承诺和服务合同,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定期的定性和定量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经认真整改合格或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给予中标企业一定的经济处罚。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的,经两次以上整改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履约合同。
6、若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履约合同。对外来人员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测温、登记、二码联查等相关工作, 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疫情扩散情况的,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履约合同。
三、保安服务主要内容:
服务内容:保安、安检监控、消防等服务。
1、负责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和财政局及相关对外窗口办公区日常开放的大门、办公大楼、安全检查等实行每日 24 小时全天候保安值班和监控管理,做好部门、部位的安检、登记服务,防止各类治安事件发生。对外来人员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测温、登记、二码联查等相关工作,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入。
2、负责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和财政局及相关对外窗口办公区的大门、停车场交通管理和安全秩序,确保办公区域出入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3、负责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和财政局及相关对外窗口办公区内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安保工作。
4、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大门物资(品)的安检、登记和传达等保安值勤工作。
5、负责组织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和财政局及相关对外窗口办公区内安全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随时准备提供紧急帮助。
6、配合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和财政局及相关对外窗口执行安全保卫工作
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机关办公区内的正常工作、办公秩序,能够正常使用现有的各种安防、消防等安保设备。
7、接受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监督检查、考核及业务指导。
8、接受淮南市大通区政府办及相关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保安服务工作要求:
1、保安人员要求
①全体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男性年龄 18-55 周岁,女性年龄 18-45 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②保安队长应具备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保安员证书,从事保安工作三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管理业务培训。
③担任安全检查员等专门工作人员应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消防资格证书,经过专业培训,且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相关安保设施器材和使用电脑。
④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 训,熟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大通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 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保安队伍要求
①结合安全实际,开展岗前“应知应会”培训,对在岗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消防技能等培训。
②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如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③设立保安队长一名,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④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更换。更换保安队长,应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更换队员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而受影响。
⑤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班次,严禁超时长、超负荷、超法定工作时间安排值班,如重要岗位因工作需要超时,必须按规定给予相应工资。
⑥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
3、保安执勤要求
①服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大通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 听从指挥,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②自行配备保安服务所需的服装、劳保等用品,配备一定数量的通信、交通、安保等装具,如对讲机、警棍等。
③保安人员由中标人填写“安保人员登记表”,制定花名册,报采购人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到采购人处登记备案。保安人员值班表每月提前报送采购人。
④工作时着保安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识。
⑤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上岗人员仪表整洁卫生,动作规范标准。
⑥维护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的窗口形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管理好进出机关办公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
⑦积极主动参与处理各种水、电、气、电梯、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报告各类事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⑧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4、工作衔接要求
①保安队长须与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大通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至少每周两次向采购人汇报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因生病、请假以及其他等原因造成的缺人缺岗等情况, 中标人应提前 3 天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应及时进行人员补充,确保保安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②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好,以备采购人核查。
③协同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和人员,搞好维稳接访等群防群治工作。
④协同与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的物业公司和人员,搞好防火防盗的内外联动。
(三)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要求
本项目共计 12 名,其中专职保安队长 1 人,安全检查员 3 人;
1、区政府大院白天 4 个(包括一楼内保 2 人),晚上 2 个人,财政局大院白天 2 个人,晚上 2 个人,综治中心 1 个人,民政局大厅 1 个人;
2、人员每月休息时间由分管队长安排调休。具体岗位设置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从淮南市大通区政府机关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保安队长,全面负责日常安保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3.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更换。更换保安队长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更换队员的,应提前三天通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4.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采购人备案。
五、外来人员管理
(一)外来人员进入要在接待处进行外来人员登记,必要时需接受安保人员询查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人员需要引导或联系本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由值班人员或保安员具体负责。
(三)非工作时间非本单位人员不得进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的, 须提前向办公室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进入。值班人员对非工作时间进入人员要进 行询问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外来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停在院内停车场,其他机关因公来机关办事车辆凭有效证件可以在后院停车场暂时停放。保安员负责来院车辆的验证和指挥,对不得入院的车辆做好解释和说明。
(五)对外来人员管理具体由保安人员负责,其他工作人员有询问监督义务。
六、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保安人员是甲方聘请的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除遵守保安公司的制度和守则外,还要认真履行区机关工作职责。
1、遵守保安人员工作作息时间,着装整齐,举止严谨,语言规范。
2、负责来访人员身份、所到部门和接待人员的登记;来访人员的导诉和分流;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负责一楼大厅正常进出秩序,禁止来访人员在一楼大厅里停留、攀谈;发现禁止带入的管制物品,在扣留的同时通知当日值班的人员做出处理。
3、在履行职务时,要时刻提高警惕,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注意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机关工作设施的安全防范。
4、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值班人员,同时控制好现场局面,始终保证和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宗旨。
5、保安人员的日值班工作,由保安队长负责管理。
七、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得漏岗,因特殊情况需要与其他人换班的,应事先告知队长。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通讯方式或号码更改要及时通知当班队长。
3、在遇有突发事件或影响机关安全的各项情况时,立即做出前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当班队长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消防岗位职责
1、遵守消防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证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制,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
2、对消防设施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不得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九、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
2、成交供应商公司法人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采购人的工作会议,或者到采购人处了解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未参加会议或未前往采购人处了解公司情况者每季度扣除承包经费 5000 元人民币,超过 2 个季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 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发生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 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须为所有安保人员配备统一服装。
5、成交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
6、安保服务接收与移交: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协调下,与前期供应商办理移交;依据安保管理相关法规对服务范围内的安保状况进行查验并与前期单位协商交接。服务期满后,下一任中标单位进场并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撤离,并由采购人支付最后费用。
7、安保服务考核
采购人将依据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 的内容对其进行考核,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供应商派驻的安保服务人员具有指导、监督权。
7.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行业规范,向采购人提交年度管理计划和预算。
7.2、成交供应商应与服务单位每周例会通报情况,每月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讲评;考核情况与经费挂钩,年终评比。
7.3、成交供应商服从管理,在管理中有重大服务项目需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同意后方能执行。
8、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派遣安保人员花名册。人员缺岗需向采购人报备并及时补足。
9、成交供应商应考虑安保人员节假日、请假等相关事宜,保证不得缺岗。
十、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区政府保安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服 装费、伙食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 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纳税等保险及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供应商交通问题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一)报价及具体要求:
1、保安人员工资
(1)工人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1500 元/月(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
(2)社保费用:根据淮南市现行社会保险(五险)最低标准 1174.03 元/ 人/月进行缴纳(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如遇政府调整社保基数按实际发生缴纳。
2、管理酬金及税金
管理酬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发生缴纳比例计提,税金按 6.72%比例计提。
(二)投标人报价除上述测算外,服装费、伙食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缺项漏项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保安人员工资及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此核算价格作废标处理。其他相关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十一、付款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服务费(依照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审核后据实拨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半年的第一个月月底前支付上半年经考核实际完成的合同总价款,乙方收款时应出具正式发票。
十二、其他
承包期满后,如采购人将重新招标确定本服务项目承包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移交手续。乙方必须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甲方再支付乙方上个半年承包经费。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关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