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01.45 万元,共分为三个包,兼投不兼中。
A01:邹平市主城区、西董街道驻地航空摄影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及1:500 地形图测绘、数据库建设(含本测区测量标志点维护),预算金额:116.74 万元;
A02:邹平市好生街道、长山镇、焦桥镇、韩店镇、青阳镇、孙镇、高新街道驻地航空摄影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及 1:500 地形图测绘、数据库建设(含机房老旧设备更新维护、本测区测量标志点维护),预算金额:106.69 万元;
A03:邹平市临池镇、明集镇、九户镇、魏桥镇、台子镇、码头镇驻地航空摄影测量、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及 1:500 地形图测绘、数据库建设(含本测区测量标志点维护),预算金额:78.02 万元。
1、项目名称: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项目
2、项目自然地理概况:邹平市隶属山东省滨州市,东经 117 度 18 分至 117度 57 分,北纬 36 度 42 分至 37 度 09 分。位于山东省中北部,黄河下游南岸, 鲁中泰沂山区与鲁北黄泛平原的叠交地带。东接工业重地淄博,西临山东省会济南,南依胶济铁路,北靠黄河,济青高速公路横穿全境 26 公里,西距济南国际机场 62 公里,东距海滨城市青岛 240 公里。东西长 57.55 公里,南北宽 50.15公里,全县辖 5 个街道、11 个镇和 1 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 858 个行政村,常住人口 80.35 万人,总面积 1252 平方公里。
3、项目目的意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涉及到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方方面面,它包含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信息资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有效性体现在其数据的现势性、准确性,定期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是《邹平市“十四五” 基础测绘规划》的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意义。
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工作,以“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为引领,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富强邹平提供有力支撑。
4、本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单位中标后与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
1、A01 服务范围:邹平市主城区、西董街道驻地 1:500 比例尺全要素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及数据库建设面积约 70.0km2、航空摄影测量和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面积约 100.0km2;最终价款以实测面积据实结算。
2.1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应在邹平市现有的控制、地形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必须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防止重复建设,尽可能节省资金、时间和人力资源。
2.2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应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技术准。
2.3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兼顾可操作性。
2.4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包须单独划定一区域做新型基础测绘,划定区域面积原则上在 3-5km2。
2.5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各包须对 1:500 比例尺全要素数字化地形图成果进行 1:2000 比例尺全要素数字化地形图缩编。
2.6项目建设依据
1)《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条例》;
2)《山东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3)《滨州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4)《邹平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
6)《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 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
8)《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19〕170 号)。
3、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3.1邹平市C、D 级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控制点及邹平市 CORS 有关数据成果、邹平市二、三等水准点成果;根据施工单位 GPS 观测数据和邹平市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后获取的各级控制点正常高数据。
3.2数据分层及其它相关要求。
4、项目建设主要技术要求与说明
4.1基准设定:大地坐标系统采用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CGCS2000),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 2000 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东经 117°00′00″;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2以邹平市 CORS 基准站和邹平市似大地水准面精化资料为基础,采用 GPS 静态、动态及其它方式进行控制测量。采用水准和静态 GPS 进行检核。
4.31:500 比例尺全要素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及数据库建设一切技术标准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设计及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外业执行限差标准为: GB/T 14912-2017《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4.4航空摄影要求
地面影像分辨率应优于 0.05 米。
1)、航线布设
航线应按航摄区走向直线方法敷设,平行于航摄区边界线的首未航线必须确保侧视镜头能获得测区有效影像。
2)、飞行质量
航向覆盖超出摄区边界线至少 3 条基线(摄影进点与摄区边界距离应大于 H×(2tgθ 前视+ tgθ 后视),摄影出点与摄区边界距离应大于 H×(2tgθ 后视+ tgθ前视))。
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模型生产的要求。
像片航向重叠度一般设计为 70%~80%,旁向重叠度一般设计为 50%~80%。航摄中出现的相对漏洞和绝对漏洞均应及时补摄, 应采用前一次航摄飞行的数码相机补摄,补摄航线的两端应超出漏洞之外的两条基线。
按照设计航高飞行,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 50 米。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不得大于 30 米,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 50 米。
3)、影像质量
摄影时天气情况要求良好,确保有足够的光照度,摄影时太阳高度角应大于45°,阴影不大于 1 倍。摄影时间要求为 10~15 时为最佳选择。
影像质量应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 相同地物的色彩基调基本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能够建立清晰的立体模型。
影像上不应有云、云隐、烟、大面积反光、污点等缺陷。虽然存在少量缺陷 但不影响立体模型的连接和三维模型建立,可以用于三维模型生产。拼接影像应无明显模糊、重影、错位现象。
5、项目经理及班组成员、仪器设备要求
5.1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及设备要求:
投标单位需确定的工作人员和仪器设备应按本招标项目最大工作量进行配置,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能进行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能更换。
5.2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班子人员。
5.3软硬件资源及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项目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计划用于本工程的详细仪器设备。
6、定期上报进度
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建立工作日志,详细登记工作进度和实施情况, 在每周一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招标人。
7、中标单位应交付的成果
7.1 控制测量资料与成果
A、控制点成果表;
B、控制测量观测手簿;
C、控制测量有关原始和转换电子数据文件;
D、仪器设备检定资料;
E、检核、验算、计算原始资料。
7.2 地形图有关资料
A、标段范围全要素1:500数字线划地形图数据和数据库文件;
B、验收合格的标段范围数据编制标准分幅(50cm×50cm)的全要素1:500 数字线划地形图数据和数据库文件、元数据;
C、按标段符合入库格式的电子数据一套;
D、测区内各级检验数据及资料;
E、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7.3 航空摄影相关资料
A、航空摄影原始测量数据;
B、像控资料成果;
C、数字正射摄影像图成果数据;
D、其它相关航空摄影数据资料。
7.4 有关文档文件
A、技术设计书;
B、检查报告;
C、技术总结报告;
D、其他文件、资料等(纸质成果、电子数据各一份)。
8、项目执行标准
项目执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测绘行业标准,具体为:
(1) GB/T 14912-2017《1:500、1:1000、1:2000 外业数字测图规程》;
(2) GB/T 12898-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3) GB/T 20257.1-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4)GB/T 33176-2016《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
(5)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6)GB/T 18316-2009《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
(7)GB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8)GB/T 33453-2016《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
(9)GB/T 20258.1-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 1∶500 1∶ 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10)CH/T 9007-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
(11)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12)GB/T 30319-201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13)CH/T 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14)GB/T 19710-2005 《地理信息元数据》;
(15)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产品检查与验收》;
(16)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7)GB/T 17941-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18)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9)GB/T 17278-2009《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20)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21)GB/T 7930-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22)GB/T 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3)CH/Z3001-2010《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24)CH/Z3002-2010《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25)CH/Z3003-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26)CH/Z3004-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27)CH/Z3005-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28)CH 1016-2008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29)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30)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31)经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技术设计书。
参考:
(1)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GB50026-2020《工程测量标准》
(3)CJJ/T 73-2010《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
9、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变更说明
在项目工作开展过程中,国家、山东省和滨州市有关部门制定下发新的相关执行标准和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山东省和滨州市有关部门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按照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各个环节符合上级有关部门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招标人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滨州市有关部门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有关文本内容及测绘图表格式等进行了修改变更,中标人必须对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因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变更,进行重新修改完善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服务要求
中标人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好项目工作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书面和电子数据成果资料必须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的纸张规格、文本内容及测绘图表格式等相关要求,并如期汇交。
11、测绘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属于招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整个工作过程中中标人对国家测绘管理工作秘密目录所涉及的各项测绘数据要严格保密应用。未经招标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2、项目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 90%,剩余 10%一年后无息付清。(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扣合同金额的 20%,第二次验收不合格扣合同金额的 50%,第三次验收不合格,将解除合同)
3、报价要求:
①投标单位针对本包分别提报总价及单价:投标总价暂按照本项目说明提供的测绘面积提报,最终结算价根据实测长度数量,据实结算;单价是指投报每平方公里的综合价格,即全费用单价。
②报价包含材料、运输、卸载、安装、培训、利润、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产品市场价及成本等所有因素进行综合报价。
③其中,本项目质检验收及审计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须根据项目总体情况酌情考虑报价。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发现有转包和分包情况发生,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2中标人必须在成果验收前同时承担已经完成测量区域的变更测量工作,随时更新已有数据信息,承担相关费用。
4.3中标人需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过程中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因中标人过失,造成的重大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由中标人全部负责;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说明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 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