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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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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6090000259905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平阳县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依据

根据省级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安排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1号),温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平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平水政【2022】63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须开展平阳县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从而进一步创新管护模式,实施数字赋能,强化示范宣传,建立农业节水长效机制,推动农田水利良性长效运行,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胜利完成。

本项目采购的技术支撑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农田水利工程更新升级、五个一百”创建、“四项机制”完善、“八个一”村级改革、年度绩效评价、水价宣传等,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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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一)指导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

(1)指导2022年更新升级任务

通过前期资料收集、摸排调查,掌握全县有灌溉功能的机埠泵站、堰坝水闸基本信息。按照省水利厅要求,结合各乡镇、行政村实际灌溉需求,最终确定本年度更新升级的农业灌溉工程数量,并制订任务,指导各工程升级改造。

(2) “十四五”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规划编制

根据省水利厅要求,编制“十四五”时期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于6月底前报省水利厅。平阳县“十四五”期间更新升级的农业灌溉工程超过100座,需编制平阳县“十四五”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规划。

(二) “五个一百”示范创建

按照《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五个一百”示范创建活动评定办法》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五个一百”创建方案,对本年度创建的“五个一百”示范载体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工程现状面貌提升改造、计量设施提升改造、标识标牌提升改造、标识标牌内容设计与制作等内容,并根据考核办法要求完成台账整编、现场指导等工作。

(1)指导“五个一百”创建评定标准

通过实地调查,结合平阳县农业水利运行现状,选择泵站机埠、灌区灌片、农民用水管理主体、示范村四类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开展示范建设。

(2)指导“五个一百”工程改造

根据升级“五个一百”创建要求,及时开展工程和主体改造,包括泵站、堰坝设备更新、基础提升、面貌提升、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工程改造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五个一百”各类台账整编

根据“五个一百”创建评定标准,开展台账记录,对各类创建项目进行台账整编。

(4)“五个一百”评审短片制作

开展“五个一百”宣传考核视频拍摄,每个泵站机埠拍摄不少于1分钟短视频,包含后期调色、剪辑、专业配音、字幕、特效等视频后期处理(视频输出格式根据甲方投放平台要求输出,未做特别要求的以1080*1920 25 帧mp4输出),完成视频短片。

(5)“五个一百”申报与评定

“五个一百”示范载体创建申报涵盖县级自评、市级初选、全省入围、省级评选等环节。包括申报报告编制、陈述材料起草、评选会议组织等工作。

  (三)完善更新“四项机制”建设

四项机制包括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2022年,总结前几年水价改革工作经验,结合实际需求,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多样化的奖补政策,推行差别化奖补标准;更新升级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强化与县农业农村部门的合作,在高标农建设上加大高效节水建设;开展粮食种植面积调查,实现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动“四项机制”高效运转。

(1)水价形成机制

包括组织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年度改革计划、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培训、协助完成宣传工作、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类台账上传至县级农业水价改革平台等工作。

(2)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

包括落实农业水价奖惩机制、制定年度奖补资金计划、修改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等工作。结合往年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情况确定2022年度农业水价奖补机制,制定年度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计划,填报资金使用绩效,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县对乡镇的考核或评优等工作,提供相关考核或评优佐料材料,确定考核结果。

(3)工程管护机制

大中型灌区结合标准化创建和节水型灌区建设,持续推进工程管护机制更新升级。末级渠系和农田灌溉工程推行物业化、委托管护等“管养分离”做法,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最好“最后一公里”管护工作。

(4)用水管理机制

包括计量设施建设、完成全县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分解、开展用水监管等工作。①编制平阳县2022年计量设施建设方案,并根据方案内容确定计量设施建设;②调查已建设计量点的灌区、村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等农业用水情况,确定农业用水定额,将其分解到各个用水组织、乡镇和村级;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用水监测、统计、反馈和预警工作,做好平台信息维护,将村级“八个一”台账及其他水价资料及时上传平台。

(四)指导“八个一”村级改革

按照省市对平阳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在2018-2021年改革基础上,持续开展村级改革工作,包括加强灌区灌片量水设施建设,将用水指标分解到各个计量点;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运维改革,强化放水员培训工作;对改造后和新建设完成的农田水利工程,开展清产核资和所有权证调整、发放工作;强化示范建设水波效应,以点带面提升村级管水小组工作,确保村级“八个一”改革落到实处。

全县所有行政村需建立“八个一”(一个用水组织、一本产权证书、一笔管护经费、一套规章制度、一册管护台账、一条节水杠子、一种计量方法、一把锄头放水)村级台账并对镇、村上报的基础信息、台账资料、现场照片及区域位置图等按要求进行整编。按省水利厅要求上传“八个一”村级改革所有台账至平台,省级会对平台数据进行抽查。

(五)年度绩效评价

(1)县级绩效评价

省级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省级要求,预计于2022年九月份开展县级考评工作。平阳县总结一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对照省级2022年度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7大类32项指标),对改革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编制年度自评报告与总结材料、整理绩效考评台账,及时上报至市级、省级主管单位,争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镇、村绩效评价

根据县级制定的考核办法,开展县级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省里要求,要求各乡镇完成自评、复评,整理考核台账,同时结合考核台账上交及现场考核情况,整理、汇总各乡镇考核结果,并且根据考核结果整理、分析、测算对应奖补资金相关材料。

(六)水价宣传

开展农业水价宣传信息报导(发表于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等网站)、农业水价宣传册设计、印发等工作。宣传册不少于1000册(份),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印刷。

(七)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

示范村

 

 

 

1

管水小组名称牌

3

450mm×300mm×20mm,1.2mm镀锌板折弯烤木纹漆

2

制度牌、宣传牌或宣传栏画面等

3

根据现场自行设计

 农民用水管理主体

 

 

 

1

管水小组名称牌

3

450mm×300mm×20mm,1.2mm镀锌板折弯烤木纹漆

2

“八个一”等制度牌

3

根据现场自行设计

灌区

 

 

 

1

工程管理标志标牌

1

①标牌尺寸:2400mm×2000mm

②标牌材料与工艺: 双立柱,不锈钢汽车烤漆

2

禁止事项警示牌

1

标牌尺寸:1800mm×1000mm

标牌材料与工艺:不锈钢汽车烤漆

其他标牌

 

 

 

1

雁山泵站宣传牌画面

1

PVC写真覆膜

本项内容的投标报价包括“标识标牌制作和安装”整个方案设计及调整、制作运输、安装施工、现场清理、保修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规格、材质、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中标方案不作为最终施工安装方案,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中标)供应商对方案进行修改,直至采购人确认为止(成交价格不作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标牌完成设计后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安装。价格包含在总的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充分考虑风险。

三、 商务要求

1、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完善“终端组织健全、维修养护制度建立、节水奖励促节约”等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争创改革示范县和改革示范村(灌区、灌片)为手段,在农田水利一线形成较为良好的改革氛围,顺利完成省市年度绩效考评。围绕农田水利长效机制建设,狠下功夫,做好日常维修养护,使得农田水利设施稳定运行,外观干净整洁、形象美观,弥补水利设施管护的短板。

2、服务期限

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其中:平阳县“十四五”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规划须按要求及时报省水利厅;“八个一”村级改革所有台账须按要求及时上传至省级平台

3、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成果提交

(1)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资料台账等;

(2)结合改革计划内容,提供各项措施落实技术指导服务。

5、质量要求

(1)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采购文件所有条款要求。

6、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从省级绩效评估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免费提供后期评估指导,负责对其实施项目提供现场服务和提供解决方案。

7付款方式(具体按财政资金拨款情况或按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须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相关规定):

(1)履约保证金:/

(2)预付款:

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3)剩余合同款。

1项目剩余合同款根据省级绩效评价结果支付:

省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支付至中标价的30%,合同执行完毕;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中标价的92%,合同执行完毕;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中标价的100%,合同执行完毕。

(4)费用凭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成果报告、验收资料等进行支付。

 

8、其他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温州市或平阳县有常驻工作点,满足项目人员及时到场的要求。

(2)由采购人牵头组织开展相应工作现场活动时,须保证1辆车和3名(含)以上投标文件内技术人员参加,原则上不允许人员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须为相同或以上能力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并需书面申请得到采购人同意,否则每人每次扣1000元。

(3)按要求做好相应宣传引导、成果展示等工作。

(4)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担负项目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5)本次服务项目中所需资料及所需现场调研及专家咨询费、评估费、项目履约验收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包括在总投标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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