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3、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并在合同验收时按采购文件要求验收。
(一)工程概况及要求
标段一:灵溪镇南塘堤防安全评价和夏桥水闸安全鉴定
(1)灵溪镇南塘堤防:苍南县灵溪镇南塘堤防结构型式为土堤,位于灵溪镇渡龙村,堤坝全长4.1公里,排涝站两座,水闸三座
灵溪镇南塘堤防安全鉴定工程地质勘察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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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钻探(陆上) |
项目 |
钻探深度 (米) |
地层分类 |
深度 (米) |
孔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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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分类 |
0〜10米 |
1 |
60.0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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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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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米 |
1 |
1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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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米 |
1 |
70.0 |
|
|||||||||||||||||||||||||||||
IV |
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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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样 |
原状土样 |
数量 |
≥200 |
|
|
|
||||||||||||||||||||||||||
扰动土样 |
≥30 |
|
|
|||||||||||||||||||||||||||||
三、原位测试 |
注水实验 |
0<D<30 |
数量 |
≥14 |
|
|
||||||||||||||||||||||||||
重型动力触探 |
20<D<30 |
≥6.0 |
|
|
||||||||||||||||||||||||||||
四、室内试验 |
土工试验 |
常规 |
数量 |
≥200 |
|
|
||||||||||||||||||||||||||
颗粒分析 |
≥30 |
|
按密度计法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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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透 |
≥100 |
|
按粘土类、粉土类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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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全分析 |
≥2 |
|
按一般水质全分析考虑 |
灵溪镇南塘堤防安全鉴定工程地形勘测采购需求,按规范要求执行。
(2)夏桥水闸:位于沪山内河下游出口处,距鳌江岸线约 85m,2012 年建成,水闸孔数为 5 孔,每孔净宽 6m,闸底高程为-0.85m(85 国家高程,下同),排涝标准 20 年一遇,挡潮标准 50 年一遇,设计排涝流量 285.0m3/s,属于中型水闸。
夏桥水闸安全鉴定工程地质勘察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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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钻探(陆上) |
项目 |
钻探深度 (米) |
地层分类 |
深度 (米) |
孔数 |
钻探分类 |
0~10 米 |
I |
40.0 |
≥6 |
|
IV |
20.0 |
||||
10-20 米 |
1 |
60.0 |
|||
20〜30米 |
1 |
60.0 |
|||
30〜40米 |
1 |
60.0 |
|||
40〜50米 |
1 |
60.0 |
|||
50-60 米 |
IV |
30.0 |
|||
二、取样(陆 上) |
原状土样 |
数量 |
≥100 |
|
|
扰动土样 |
≥15 |
|
|||
三、原位测试 |
重型动力触探 |
40<D<50 |
数量 |
≥3.0 |
|
四、室内试验 |
土工试验 |
常规 |
≥100 |
|
|
颗粒分析 |
≥15 |
|
|||
渗透 |
≥50 |
|
|||
水质全分析 |
≥2 |
|
|||
五、机电检测 |
机电检测 |
||||
六、金属检测 |
金属检测 |
夏桥水闸安全鉴定工程地形勘测采购需求,按规范要求执行。
标段二: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安全评价和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1)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观美内河位于观美镇境内集美片区,自南向北流经双溪、中屿、茂竹等村流入横阳支江,集雨面积为13.31km2。河道上游为观美水库,现状淤堵严重,驳岸残缺(仅双溪二桥至流礁桥、流礁桥至狮山新桥有驳岸),防洪排涝问题突出。为解决防洪排涝问题,改善沿河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的水系功能,亟需进行综合治理工程。
观美内河堤防加固工程范围(河道自下而上)分为三段:①双美水闸向上游至狮山新桥,长度为492m,左右两岸共需加固堤防长度984m;②流礁桥至双溪一桥下游居民住宅附近,长度为1382m,因左岸已建设,堤防加固仅为右岸,长度1382m;③双溪二桥至双溪狮头桥,长度约为700m,该河段中约有长度50m已建设,提防加固左右岸共长1334m。另有中屿水闸下游至流礁桥左岸护坡,长度为40m。堤防加固总长度为984+1382+1334+40=3740m。
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安全鉴定工程地质勘察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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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钻探(陆上) |
项目 |
钻探深度 (米) |
地层分类 |
深度 (米) |
孔数 |
钻探分类 |
0~10 米 |
I |
90.0 |
≥14 |
|
IV |
70.0 |
||||
10〜20米 |
1 |
140.0 |
|||
20〜30米 |
1 |
80.0 |
|||
IV |
100.0 |
||||
二、钻探(水上) |
钻探分类 |
0~10 米 |
I |
90.0 |
≥4 |
10〜20米 |
IV |
70.0 |
|||
20〜30米 |
1 |
140.0 |
|||
1 |
80.0 |
||||
IV |
100.0 |
||||
二、取样 |
原状土样 |
数量 |
170 |
|
|
扰动土样 |
50 |
|
|||
三、原位测试 |
注水实验 |
0<D<30 |
数量 |
≥14 |
|
重型动力触探 |
20<D<30 |
≥9 |
|
||
四、室内试验 |
土工试验 |
常规 |
数量 |
≥170 |
|
颗粒分析 |
≥50 |
|
|||
渗透 |
≥100 |
|
|||
水质全分析 |
≥2 |
|
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安全鉴定工程地形勘测采购需求,按规范要求执行。
(2)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炎亭镇,工程于2007年9月动工兴建,2009年4月竣工。是一座以供水为主的小(二)型水库。原设计水库集雨面积为1.771km2,总库容为18万m3,正常库容为14.2万m3。经本次复核的水库集雨面积为1.885 km2,大坝以上主流长度为1.348km,总库容18.85万m3,正常库容为14.47万m3。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5.59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5.95m。
水库除险加固前大坝坝型为砌石单曲拱坝。非溢流坝坝段顶高程为26.2m,迎水面设防浪墙,墙顶高程为27.05m,可满足20年一遇、校核200年一遇防洪要求。大坝坝顶厚度为1.5m,坝底厚度为5.16m,最大坝高为19.2m。坝身上、下游面层用M12.5砂浆砌条石,在上下游护面间的坝身全部用C15细石砼灌砌块石。在坝段中间区段布置溢流堰,溢流堰净宽15.03m,为满足两岸交通需要,溢流堰上设交通桥,交通桥宽为1.5m。除险加固后工程总体布置与原设计基本一致,采用灌浆方式对大坝全坝段进行灌(注)浆并在迎水面增设30cm厚的钢筋砼面板来改善坝体渗漏情况。并对坝基进行固结灌浆,来提高坝基岩石的整体性和改善岩石的力学性能。坝顶采用5cm厚的C20砼抹面,并对已破损和缺失的栏杆进行更换。
苍南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程地质勘察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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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单位 |
工作量 |
1 |
地质测绘 (炎亭镇振 兴水库为砌石单曲拱 坝,本次勘察主要釆用地质测绘的 勘察方法。) |
区域地质调査 |
比例尺 |
1: 50000 |
km2 |
12 |
坝址 |
比例尺 |
1: 500 |
0.40 |
|||
库岸 |
比例尺 |
1: 1000 |
3.00 |
苍南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程地形勘测采购需求,按规范要求执行。
(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1、技术标准主要包括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1991〕第77号令);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DL/T5395-2007);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 5129-201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14);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NB 35047-2015);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运行规程》(SL 722-2015);
《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 210-2015);
《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551-2012);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1997);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以及国家、水利部、浙江省发布的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资料、流域概况和水文气象资料、水库大坝工程特性资料、工程地质资料、大坝设计与施工资料、大坝安全监测资料、大坝安全状况资料、大坝运行管理资料、其他与大坝安全评价有关的资料等。
2)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结合《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管理规程》(DB33/T 2103-2018)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相关要求,对水库开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现场建筑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维修养护、控制运用、应急管理等方面。
2)、安全检测
混凝土强度、金属结构、钢筋保护层等按规范要求检测;
通过现场调查及查阅监测仪器埋设考证、施工及运行期安全监测资料、报告等,评价安全监测项目设置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测点布置是否合理;评价安全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功能是否完备;评价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监测资料是否按规范要求及时整编分析。
主要通过查阅原始地质资料和竣工资料,对枢纽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水文地质等进行评价,查明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地质缺陷和问题。
根据本工程各部分的评价结论,以实际施工质量是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及工程运行中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评价大坝工程质量。
主要复核水库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设施等是否符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大坝安全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的要求。
安全鉴定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对水库的防洪标准进行复核,并判断原设计洪水标准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防洪能力复核给出以下明确结论:
1)大坝原设计防洪标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是否需要调整;
2)水文系列延长后,原设计采用的设计洪水是否需要调整;
3)水库泄洪建筑物的泄流能力是否满足安全泄洪的要求;
4)水库洪水调度运用方式是否符合水库的特点,是否满足大坝安全运行的要求,是否需要修订;
5)大坝坝顶高程或防浪墙顶高程以及防渗体顶高程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根据大坝防渗系统评价、现场检查、渗流监测资料,分析大坝防渗体渗透比降、渗流状况的安全性,泄、输水等其它建筑物的渗流安全状况,综合评价大坝渗流安全性级别。
根据现场检查与检测、监测资料分析及结构安全计算成果,综合评价大坝结构安全性级别。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根据规范《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中10.1.3条的规定,安全鉴定不进行抗震复核。
现场检查应现场观察或观测闸室混凝土结构的外观状况,闸门运行状况,闸门及埋件的腐蚀状况,闸门的门体、支承行走装置、止水装置、埋件、平压设备及锁定装置的外观状况。
评价闸门总体布置是否合理。闸门选型、运用条件、启闭机室布置等装置,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对闸门的运行、管理与维修进行评价。管理制度、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健全,操作流程、重大异常与事故或险情的处理、维修或改造的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的要求。
现场检查应现场观察或观测启闭机的运行状况、启闭机腐蚀状况、启闭机外观状况、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状况、启闭机室外观状况。
复核启闭机的选型是否满足水工布置、门型、孔数、启闭方式及启闭时间要求;启闭力、扬程、跨度、速度等是否满足闸门运行要求;安全保护装置与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备,运行是否可靠。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是根据防洪能力复核、渗流稳定、结构稳定和金属结构等分项安全性评价,并遵照规范要求的大坝安全分类标准,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关建议。
(三)堤防安全鉴定工作:
1、技术标准主要包括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T51015-2014);
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
6)、《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
7)、《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
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
10)、《浙江省河道堤防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11)、《浙江省河道堤防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12)、《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2015)
13)、《浙江省堤防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修改稿);
14)、《浙江省河道堤防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修订);
15)、《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以及国家、水利部、浙江省发布的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规程.
2、主要工作内容
1)、现场安全检查
了解工程历年的现场安全检查资料情况、堤防工程直观安全状况及运行管理条件,提出开展堤防安全评价的工作重点和建议。
查阅堤防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各阶段的档案资料;进行工程现场踏勘、直观检查或辅以简单的测量、测试手段。
2)、安全检测
交叉建筑物、混凝土强度、金属结构等按规范要求检测;
3)、工程质量评价
评价堤防现状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原设计和现行规范的要求,并为结构安全和渗流分析评价提供符合工程实际的基本参数。
对堤基处理、堤身填筑、堤岸防护等现状质量进行评价,并提供各项复核或评价所需要的工程现状参数;对工程存在的结构变形和渗漏等质量缺陷进行分析、评价。
4)、防洪能力复核
复核设计洪水位及相应达到的堤顶高程。设计洪水标准与堤防级别原则上采用原设计批准文件确定。对于堤防工程因防护区及防护对象发生变化,原设计采用的洪水标准已不符合现行《防洪标准》(GB50201)规定时,应在复核时进行说明。
5)、结构安全评价
评价在设计洪水位运行工况下现状堤防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包括堤身整体(局部)抗滑稳定、抗倾稳定及结构防冲分析。整体结构稳定为复核评价的重点;对堤防工程结构稳定已暴露出的问题或出现的异常情况也应作重点复核。
6)、渗流安全评价
评价堤防工程原设计施工的渗流控制设施和当前的实际渗流状态能否满足堤防安全运行要求。
7)、交叉建筑物连接段安全评价
对受交叉建筑物影响、与其连接部位的河道堤防工程安全进行评价。
8)、运行管理评价
对堤防运行管理状况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9)、大坝安全综合评价
按照安全评价单元,在分析总结分项复核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海塘安全综合评价意见和工程安全类别。
(四) 水闸安全鉴定工作:
1、技术标准主要包括
(1)《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8〕214 号);
(2)《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 214-2015)
(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4)《水闸设计规范》(SL 265-2016);
(5)《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 75-2014);
(6)《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 744-2016);
(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 51247-2018);
(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2008);
(9)《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 41-2018);
(10)《浙江省大中型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2016 年 3 月);
(11)《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2016 年 8 月);
(12)《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标准(试行)》(2016 年 8 月);
(13)《浙江省水利工程视频监视系统建设技术规程》(浙水信〔2016〕2 号);
(14)大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竣工图及相关验收资料;
(15)各专业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及细则等
2、安全鉴定
根据《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 214-2015)》等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对水闸、上下游连接段、上部建筑及其它附属设施,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开展安全评价,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现状调查
主要包括收集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资料,对土工建筑物、石工建筑物、混凝土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工程管理和安全监测设施、闸门、启闭机等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安全状态逐项详细全面检查,提出工程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和疑点,初步分析其成因和对工程安全运用的影响,对工程安全管理进行初步评价,提出进一步安全检测项目和安全复核内容的建议,编制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2)安全检测
混凝土强度、碳化深度、钢筋保护层等按规范要求检测;
3)安全复核
安全复核内容包括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复核、结构安全复核、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复核、机电设备安全复核等,安全复核要求符合现行规范相关要求。
4)安全评价
在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和安全复核的基础上开展安全评价,评价工程安全状态,提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工程安全类别评定结果和处理措施意见,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五)成果内容
在完成本次招标的有关工作内容,将形成如下成果:
标段一:1、《灵溪镇南塘堤防安全评价和夏桥水闸安全鉴定》;
2、成果递交的份数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有关事宜 |
备注 |
1 |
灵溪镇南塘堤防安全评价和夏桥水闸安全鉴定 |
15份 |
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 |
|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成果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或要求增加费用,电子文档包括CAD、WORD等版本。
标段二:1、《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安全评价和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2、成果递交的份数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有关事宜 |
备注 |
1 |
灵溪镇观美大溪堤防安全评价和炎亭镇振兴水库大坝安全评价 |
15份 |
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 |
|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成果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或要求增加费用,电子文档包括CAD、WORD等版本。
(五)根据委托方验收时间要求完成报告送审稿、报批稿等。
2、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安全评价报告(送审稿)工作;
3、评审会以后10日历天完成安全评价报告(报批稿)工作。
服务期:合同签订至完成批复为止。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40%的预付款(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供应商将所有工作内容完成通过评审(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并完成批复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60%。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并通过招标单位总体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本项目采取统一包干制(总价包干)。
五、售后服务:
1、投标人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2、投标人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六、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费用:包括人员劳务费、大坝安全鉴定费、福利费、设备购置费、人员保险费、管理费、维护费、利润和税金、风险(有关工伤人身意外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招标代理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