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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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1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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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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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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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种植业监督抽检项目 |
批次 |
300 |
一、检测项目: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灭多威、毒死蜱、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三唑磷、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乐果、治螟磷、内吸磷、三氯杀螨醇、杀扑磷、特丁硫磷、久效磷、丙溴磷、灭蝇胺,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啶虫脒、抑霉唑、咪鲜胺、腐霉利、苯醚甲环唑 二、主要服务和技术要求 1.主要服务要求 1.1样品检测过程要求严格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1.2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抽样、样品制备和检测,提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汇总表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样品妥善保管至采购人提出送交的指定地点。 1.3检测结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方必须对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4成交方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的督促和相关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1.5成交方需对成交项目的准备、抽样、检测、质量控制、结果分析等各环节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报告。 1.6成交方需严格按照成交项目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同时接受项目考核等级评价(详见附件《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竞标人成交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1.7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检、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1.8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9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预警交流工作 ▲2.主要技术要求 2.1 抽样环节,如采购方有需求,需协助到指定地点协助抽样和预处理等工作。 2.2 成交方必须负责将抽取的每批次农产品样品制备成3份,各约150~200g,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备复检。 2.3 检测项目: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所列项目内容。 2.4 检测方法:按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投标方根据本实验室能力提出响应标准,投标时需提供开展检测项目所采用的标准方法编号、名称以及标准文本正文第1页。 2.5 项目最终完成提交正式的《检验报告》和《质控报告》及其电子版的原始记录、Microsoft Excel检测结果汇总表和pdf的质控报告检验报告。 2.6 成交方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服务和质量控制,并接受采购人采取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成交方进行本项服务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参加招标方安排的质控样品测试,以保证样品检测的进度和质量。 ▲3.投标人必须自拟表格逐项列明检测项目在所提供的能力附表的对应位置(在表格内分别列明所检测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以便查证,并在能力附表的对应位置加以标记),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投标项目检测所需的检测设施设备、冷藏、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本项目检测参数使用的仪器设备列表,列表标明设备的型号、主要参数或配置。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样品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参与检测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员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和检验员证等证明材料,列表标明项目人员一览表。 ▲6.从抽样当日开始计算,样品检验时间不得超过15日。 ▲7.根据抽样工作需要,投标人需协助现场陪同执法人员实施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
42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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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2023年5月30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进行考核评价;:检验任务由采购人根据检测项目实际情况委派,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人承担的最低业务量。投标人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市场上的不确定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确定包干单价。投标人须承诺保证服务期内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2.成果交付: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不少于3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和总结分析报告。 3.服务方案: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服务和抽检方案。 4.其他: 4.1投标人必须可以承检需求中的所有检测项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具有其他额外的检测能力的请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中如实填写。 4.2根据监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主要依据进行检测。 4.3根据监管和抽检时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采购人可适当调整品种和检验项目。
▲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3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4、备品备件要求:无 5、其他: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承担除样品检测费用的其他包括检测样品的抽样、制备等费用和售后服务、项目邀请第三方验收的费用。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人承担的最低业务量,但合同支付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在采购预算总金额范围内,当剩余资金不足支付一批次检测费用时,供应商须按一批次检测任务给予检测。最高限价(元):1400元/批。 ▲2、付款方式: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合同服务期内分2期支付,第一期为2022年11月下旬,第二期为2023年5月下旬。每次支付前进行考核,支付金额按实际完成批次数结算,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金额,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全部金额,考核结果为80-89分,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80%金额,考核结果为70-79分,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60%金额,考核结果<70分,不予支付本阶段资金。成交人需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最终验收时(2022年11月下旬)需提交台账、分析总结报告。考核评分办法详见下表:《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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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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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2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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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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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种运输车环节抽检项目 |
批次 |
638 |
一、 检测项目: (1)蔬菜类样品监测项目: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特丁硫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治螟磷、乐果、甲基异柳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丙溴磷、多菌灵、氟虫腈、啶虫脒、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氟啶脲、灭幼脲、灭蝇胺、克百威、噻虫嗪、甲霜灵、霜霉威、吡唑醚菌酯、氯吡脲、嘧霉胺、吡虫啉、呋虫胺、虱螨脲、倍硫磷、抑霉唑共42种农药。 (2)水果类样品监测项目: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敌敌畏、三唑磷、水胺硫磷、丙溴磷、乐果、甲基异柳磷、甲基毒死蜱、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异菌脲、腐霉利、克百威、涕灭威、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烯酰吗啉、吡唑醚菌酯、炔螨特(克螨特)、乙螨唑、嘧菌酯、噻虫胺、噻虫嗪、丙环唑、螺虫乙酯、氟虫腈、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四螨嗪、虫螨腈、倍硫磷、抑霉唑、咪鲜胺共42种农药。 二、主要服务和技术要求 1.主要服务要求 1.1样品检测过程要求严格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1.2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抽样、样品制备和检测,提交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及检测结果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汇总表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所有样品妥善保管至采购人提出送交的指定地点。 1.3检测结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方必须对一切检测数据和检测技术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将与样品有关的技术资料用于任何经营、开发及学术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4成交方接受采购人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的督促和相关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检测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1.5成交方需对成交项目的准备、抽样、检测、质量控制、结果分析等各环节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报告。 1.6成交方需严格按照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抽检工作,同时接受项目考核等级评价(详见附件《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竞标人成交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 1.7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抽检、结果报送和分析工作。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12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 1.8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9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预警交流工作 ★2.主要技术要求 2.1 抽样环节,承担检测的食用农产品样品,由成交方到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的市内农产品产地抽样。 2.2 项目最终完成提交正式的《检验报告》和《质控报告》及其电子版的原始记录、Microsoft Excel检测结果汇总表和pdf的质控报告检验报告。 2.3 成交方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要求,开展检测服务和质量控制,并接受采购人采取不定期的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成交方进行本项服务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参加招标方安排的质控样品测试,以保证样品检测的进度和质量。 ★3.投标人必须自拟表格逐项列明检测项目在所提供的能力附表的对应位置(在表格内分别列明所检测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对应页码以便查证,并在能力附表的对应位置加以标记),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投标项目检测所需的检测设施设备、冷藏、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本项目检测参数使用的仪器设备列表,列表标明设备的型号、主要参数或配置。 ★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样品检测和质量控制人员,参与检测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检验员证,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和检验员证等证明材料,列表标明项目人员一览表。 ★6.从抽样当日开始计算,样品检验时间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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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4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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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2023年5月30日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进行考核评价;检验任务由采购人根据检测项目实际情况委派,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人承担的最低业务量。投标人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自行考虑市场上的不确定因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确定包干单价。投标人须承诺保证服务期内单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2.成果交付: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不少于3批次检验检测报告和总结分析报告。 3.服务方案: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服务和抽检方案。 4.其他: 4.1投标人必须可以承检需求中的所有检测项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具有其他额外的检测能力的请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中如实填写。 4.2根据监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主要依据进行检测。 4.3根据监管和抽检时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采购人可适当调整品种和检验项目。 ▲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3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要求:专职人员 4、备品备件要求:无 5、其他: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承担除样品检测费用的其他包括检测样品的抽样、制备等费用和售后服务、项目邀请第三方验收的费用。采购人不承诺成交人承担的最低业务量,但合同支付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在采购预算总金额范围内,当剩余资金不足支付一批次检测费用时,供应商须按一批次检测任务给予检测。最高限价(元):1300元/批。 ▲2、付款方式: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检测数量为准,合同服务期内分2期支付,第一期为2022年11月下旬,第二期为2023年5月下旬。每次支付前进行考核,支付金额按实际完成批次数结算,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金额,考核结果为90分及以上,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全部金额,考核结果为80-89分,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80%金额,考核结果为70-79分,支付实际完成批次数的60%金额,考核结果<70分,不予支付本阶段资金。成交人需提供该支付金额的合法发票;最终验收时(2022年11月下旬)需提交台账、分析总结报告。考核评分办法详见下表:《食用农产品抽检验收评分表》。 3、对合同条款的调整(如对验收、违约责任等有特殊要求的):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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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无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无 3、是否现场踏勘: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