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含检验检测)、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格、配合费、运费、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附属材料(包括独立连接电源线、插座、管道、过梁器、风帽、穿墙开孔、封堵修复等一切费用)、税收、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采购需求清单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和安装过程中需要配置的各种设备、材料和其他费用等均计入本次报价中。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充分考虑新风机的安装效果和美观的前提下,涉及教室外墙为各类玻璃、干挂石材、瓷砖、涂料等破坏修复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不再单独计算。其中过滤滤芯模块、风机模块、交换芯体模块、智能控制模块、其他等模块的报价须单独列项并计入总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序号 |
名称 |
安装教室(个) |
新风系统(台) |
学校联系人 |
学校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实验小学 |
24 |
48 |
陈兰斌 |
1385880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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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验二小 |
34 |
68 |
张维录 |
1356773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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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罗阳镇小 |
24 |
48 |
董仁象 |
13757714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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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罗阳二小 |
27 |
54 |
郑祖蕴 |
1356773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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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泗溪镇小 |
24 |
48 |
包晓武 |
138588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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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司前镇小 |
24 |
48 |
雷晋升 |
1375091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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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雅阳镇小 |
30 |
60 |
曾庆聪 |
13736717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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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魁镇小 |
24 |
48 |
翁时庞 |
1325103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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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11 |
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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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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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供应商所报新风机设备(含安装)单价不得高于5800元/台,6次维护保养费用不得高于500元/台。 |
吊装式单体双向流新风机技术参数及要求
整机要求 |
▲1、整机至少包含壳体及保温模块、一进一出空气管口、各级过滤模块、全热交换模块、风机(含电机)及控制模块。整机质量≤100kg。 2、电压/频率:220V/50Hz。 ▲3、所投产品整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品名:通风扇(新风机)、“管道式换气扇(新风机)等体现新风机的整机3C认证】。 ▲4、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 |
机身材料 |
▲机身材质应采用整机外壳抗酸碱金属材质,壳体厚度≥1.0mm,防水防腐;内部设有阻燃性隔音棉,消音减噪,保温隔热材料无毒无异味。 |
安装方式 |
主机宜在教室外侧的走廊顶部吊装式安装,主机水平长度(不含法兰口)≤1700mm、水平宽度≤1200mm、垂直厚度≤350mm(满足相同的风量条件下,尺寸宜小为佳)。 |
新风模式 |
▲1、整机采用双向流设置模式,内部应采用双电机,电机须用直流无刷变频电机,可自动调节风量及风速,并提供电机在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或可以查询的自我声明编号。 ▲2、额定送风量≥500m³/h(一个教室配2台新风机,总送风量≥1000m³/h),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3、送风量、排风量、送风净新风量实测值均不小于额定值的95%,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
交换效率 |
1、新风机内置全热交换芯体。全热交换芯体环保耐用具有透湿率高、▲可水洗(非纸质)、气密性好、抗撕裂、耐老化、防霉变,无凝露水外滴等特点。全热交换芯体须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 ▲2、交换效率:全热交换效率(冷量回收)≥55%,全热交换效率(热量回收)≥60%,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
能耗与噪声 |
1、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0.45W/(m³/h),按输入功率/送风量计算。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中的输入功率和送风量数据计算为准。 ▲2、新风主机最高挡(送风量最大)运行噪声值≤50dB(A),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数据为准。 |
过滤模块 |
1、机器室外进风侧应至少具备两级过滤模块(粗效、中效及以上);采用无二次污染的物理过滤方式;室内回风侧应具备粗效过滤模块。 2、整机PM2.5过滤效率应达到95%以上,以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3、过滤模块须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 4、新风机内部各功能模块布局合理,各滤芯模块应可快速更换,便于拆卸和维修。 |
风管与风帽要求 |
1、室内宜设置送风口4-6个和室内回风口2-4个,科学合理,整体美观。 2、风管须在风机的进出风口增加减振减噪装置,风管隔音且不产生二次噪声,内壁光滑,降低风阻。 3、进出风管采用直径≤200mm的圆形风管(承重大梁下的风管宜采用扁方形风管连接),能降低风噪,防火阻燃,环保无毒,有效抗菌并抑制管道内部细菌滋生。 4、抗细菌性能试验,其抗细菌率≥99%;抗霉菌性能试验,其防霉等级≥0级,应提供风管的检验报告(风管生产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也予以认可)。 5、要求风帽材质整体采用304型不锈钢制作。 |
净化杀菌与空气质量 |
新风机具备净化杀菌模块,对新风机内部过滤模块及新风具备杀菌功能。安全环保,使用过程中,释放的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国家标准。杀菌模块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 |
控制系统 |
2、控制:按键屏+wifi联网移动终端远程控制。每个教室要求配备液晶显示控制器。送风量、排风量可采用手动与自动智能方式控制。自动智能方式控制应根据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自动控制新风系统运行状态和调节风量。 3、新风机智能化数据端口必须无偿向学校和第三方开放,方便与空调等其他设备形成集成化管控,以便实现校园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 |
设计要求 |
供应商须根据提供的平面图和三维图,对教室外侧走廊顶部的安装形式、管道与风口进行设计布局,并出具设计图(含室内外的三维效果图)。 此设计仅为一个参考标准教室的案例,合同执行中各学校教室具体尺寸、情况按现场实际。 |
说明:上表仅为新风机主要技术参数的要求,未注明的技术参数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自行进行产品设计,并提供技术说明或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附:平面图
▲各投标单位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泰顺县教育局对接检测机构,对以下各类检验报告进行真伪查询,并查阅原始检验报告。授权委托书模板附后,不提供授权书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整机证书(报告)要求
1、整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
1.1、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CCC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非“整机”或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1.2、 投标人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CCC认证证书的截图。其中:证书编号、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标准、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应与CCC认证证书一致,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时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所投新风控制系统匹配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扫描件。
2.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其“首次发表日期”为“未发表”则无效。
2.2、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著作权人”非投标品牌厂家,其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合同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登记并提供《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品牌厂家购买或委托“著作权人”开发的合同扫描件。
2.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登记公告”截图。其中:软件名称、著作权人、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应与提供的证书信息全部一致。
2.4、投标人应确保学校能正常使用系统(不应存在侵权等行为)并无条件解决软件的升级及连续使用等所有问题。
(二)产品性能证书(检验报告)要求:
1.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所投单台新风机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报告应根据GB/T21087-2020中第8章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启动与运转”、“风量”、“机外余压”、“输入功率”、“送风净新风量”、“送风净新风率”、“交换效率”、“能效系数”、“噪声”、“凝露、凝结水”、“电气强度”、“绝缘电阻”、 “电机绕组温升”、“泄漏电流”、“接地电阻”、“湿热特性”、“新风PM2.5过滤效率”、“交变性能”。
1.2检验报告及检验单位资质能力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检测过程应按照整机进行试验,除试验方法有规定外,不得采取任何特殊处理措施;检验报告内容中应包含有检验样机的型号、外观(照片)、产品尺寸、功率、风量、内部模块等相关参数,应与所投产品一致;并在整机型式检验报告中对机型内部各功能模块的“名称”进行定性描述,并标注相应的参数值。各投标人及投标品牌提供的检测数据应确保真实性,如存在造假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对中标单位的整机型式检验报告予以公示。
1.3检验报告数据:额定风量(送风量)<500m³/h的作无效标处理;最高档风速下的噪声值>50dB(A)的作无效标处理。
2、各级过滤模块的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检验报告内的产品描述必须与所投机型采用的滤芯模块一致)。
3、热交换芯体、净化杀菌模块的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检验报告内的产品描述必须与所投机型采用的模块一致)。
4、针对模块、部件的检验报告,如在整机型式检验报告中体现模块、部件性能的,可以不单独提供模块、部件的检验报告。
(三)本章节涉及的证书、检验报告,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及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以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论处。
(四)产品功能要求: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能逐一详细说明、解释要求的内容,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材料提供不齐的不得分。
1、新风机具有智能化的在线监测系统,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本地配置即可接入互联网,将数据传送至云端服务器。学校管理人员可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实时查看二氧化碳、PM2.5等参数,通过网络传输给指定人员。
2、单台新风机通过液晶控制器及远程控制,并在液晶控制器上显示开关机状态、风量、温度、湿度、PM2.5、二氧化碳浓度、滤网更换提示等信息。
3、智能模块可自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自动调节风速和风量。
1、清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数量 |
1 |
吊装式双向流新风机(含控制面板) |
1台 |
2 |
风管 |
1段 |
3 |
过梁器 |
1个 |
4 |
风口 |
1个 |
5 |
风帽 |
1个 |
2、提供的样品产品整机和部件上无明显标牌、标识,不得有体现供应商名称的标志。
3、样品须包含完整的投标机型各个模块。样机柜门方便打开,内部结构直观可视。
4、评审现场可能将样品进行破坏性的实验及评审,故对投标样品的完整程度不做保证,采购人将不予以补偿,各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投标报价风险。投标人须同意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检测机构对其样品进行通电试验,样品如有损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结束后,各个标项中标人样品留存在采购人或其指定的检测机构处进行检测,同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搬运退回。
6、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实物样品递交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温州市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接收。
投标人必须在实物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到实物样品递交地点,否则视为未递交实物样品,评分时实物样品分为零分。在递交实物样品同时手持递交“实物样品递交委托书”、“实物样品递交清单”,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7、疫情期间,递交样品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出示温州防疫码、行程码,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经体温测量正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递交样品现场,因此原因无法进入现场造成未及时办理业务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负责。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人员进入现场,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后,立即离场不要在现场逗留,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
▲本项目的安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安装单位名称、双方合同复印件、责任保险单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施工。负责提供施工安装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职称证书,各岗位施工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用工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供相应承诺书(附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由业主单位统一聘请监理,监督安全施工与工程质量。
1、安装前须在各教室内采用不干胶标明新风机和风口的具体位置,经学校现场查勘同意后予以开孔安装,不得在主体结构处开孔(墙面开孔前应与学校或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安装禁止承重梁打(钻)孔。
2、开孔时须现场保护,须将内外墙清洗干净、墙面及玻璃等经修复后恢复原样,不得遗留灰尘、建筑垃圾等。
3、外墙如需开孔一定要留有坡度(向室外倾斜不少于2度),保证安装风管的时候坡向室外,防止雨水倒流。
4、风管和孔壁间距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填充密封,内外墙管端部及管罩用防水密封膏。
5、新风主机可根据学校要求主机外壳喷涂与走廊(或教室)颜色协调的油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风口距离和布局,教室内二氧化碳、PM2.5、温度、湿度等测量仪器的探头须安装在合适的高度和位置。
6、室外风口安装位置应考虑外立面整体效果,可根据学校要求风帽喷涂与外墙颜色一致的油漆,具有防虫、防雨等功能。
7、管道的安装应做到横平、竖直、稳固、无松动,转弯处保证一定的斜度(不可直角转弯安装),减少管道风噪和风阻,管道内部清洁无杂物。
8、室内外的风口根据场地特定布置,避免造成新风、回风短路。风道与风管安装须符合《新风净化系统施工安装服务规范》(T/CAQI 65-2019),同一教室内部风口的安装高度一致、排列整齐。
9、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边框与建筑饰面贴实。
10、每台新风机的液晶显示控制器须安装在教室易观察和操作的位置。
11、新风机电源应连接独立供电系统,如教室内无预留独立电源,由中标人在各楼层配电箱中接出,电源线应绝缘良好,不得裸露在外面,单个教室内的新风主机电源应有独立的控制装置。
12、供应商所派施工、维护维修人员须按安全规范施工,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或学校不承担责任。
1、▲本项目须在2022年8月20日之前安装调试合格,并达到使用要求。
2、投标方中标后,每校指定一间教室作为样板间,每标项安装新风设备的样板间需在3天内建设完毕,由采购人确认合格后签订合同。
3、供应商按照其与采购人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货物上门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用户单位签收。
1、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投标方所提供的每台机器铭牌和随机技术文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应符合GB/T21087-2020中的第9章规定。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侵权的行为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全责;
4、送货地址:泰顺县教育局下属有关学校。
1、产品抽检。每标项批量到货后(至少十台以上,并用阿拉伯数字做好顺序编号),采购人随机抽取1-2台,进行破坏性试验和有关检测,检测结果与标书响应文件进行对比核实,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样板间检测验收。在规定时间内,每个学校安装1间样板间,进行检测验收,确认合格后,进行大批量安装。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检测,内容包含施工质量验收和教室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3、竣工检测验收。每个学校竣工检测验收的教室数量至少1间,由采购人随机指定抽检的教室,并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内容包含施工质量验收和教室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以上有关施工验收参照T/CAQI 25-2017《新风净化系统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最高档位运行时的风量和噪声数值的检测验收(无人环境)。
教室空气质量检测参照T/CAQI26-2017《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测试方法》进行测试(教室学生人数≥45人情况下),教室空气质量应满足T/CAQI27-2017《中小学教室空气质量规范》有关浓度限值标准,具体要求:PM 2.5≤35μg/m³、甲醛≤0.08mg/m³、总挥发性有机物≤0.50mg/m³、氨≤0.10mg/m³、二氧化碳≤0.15% 。教室本底空气质量由供应商自己检测确认。
1、售后服务按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规定以及生产厂家(或投标人)的承诺执行,并提供上门服务,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在温州设置服务机构。售后服务允许分包,服务机构可以是自设或书面授权委托温州当地的服务机构进行运行维护服务,中标供应商须以书面盖章形式递交售后服务机构情况说明(含服务办公场所、联系人、人员配置)至采购人处。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7年(含维护保养),在质保期内提供售后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注:投标报价按6次的维护保养费用报价。
3、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费用(包括配件、更换全热交换芯体、更换净化杀菌模块等)全部由中标方负责(质保期后的设备后续维护保养费用不超过质保期的维保投标单价),质保期后的维护、维修酌情以成本价收费,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保证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供应。
4、在质保期内提供过滤模块更换以及维护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做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4.1 清洗及更换:
一次维护保养内容包括室外风帽进出风口清洁周期和过滤模块更换周期不少于1次/年(首年不需要),更换时间一般为暑期内;热交换芯体每年清洗一次。热交换芯体如经过清洗维护后风量与焓效率不达标的,必须免费更换(请供应商注意报价风险);各功能模块在清洗及更换后,不得影响其过滤效果及风量。更换的过滤模块须交还学校处置(公司不得回收)。
4.2 根据学校使用要求应增加清洗、更换与维护频率,确保学校的教室内空气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3 质保期内,所投品牌厂家与委托的质保运维公司负连带责任,如委托的质保运维公司无法履约,则由所投品牌公司负责本项目所有合同内的全部工作。
5、技术支持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问题,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现场解决不了的故障,中标单位应提供采购人同型号、同规格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6、在质保期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
7、安装调试后,对学校设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熟练使用。
8、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制定相应的售后服务考核标准。中标供应商质保期内清洗及更换周期、相关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供应商投标承诺,采购人或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质保维护保养费用扣罚,其中:
8.1 清洗及更换周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学校每次扣罚2万元质保维护保养费;
8.2 质保期内技术支持故障响应相关要求未达到的,每学校每次扣罚2千元质保维护保养费;
8.3 每学校每年度两次相关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更好的承诺时,采购人有权扣罚中标供应商该学校的质保维护保养费用,并在售后服务考核标准给予进一步处罚。
9、安全维护:每年开展新风机悬挂安全定期检测与维护工作1次。
注:付款均在中标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1、设备及安装部分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设备及安装部分);全部施工结束,安装调试之后,根据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报告、教室空气质量抽检合格报告,采购人支付剩余60%(设备及安装部分)。
2、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部分费用由相关学校支付,按实际次数进行年度结算。
3、质保期内须完成全部新风机的滤芯更换、清洗以及维护,故障维修。采购人及相关学校每年根据售后服务考核标准及结果,凭各学校确认单,按年度进行支付,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4、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安装数量以最终验收数量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设备;
2、产品及相关配件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
3、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免费为每台设备制作并粘贴好资产标签;
4、完成各项检验、测试工作、改造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5、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质保期内的维保及维修;
7、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