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奉化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于2018年1月16日正式立项,立项文件号为奉发改[2018]7号,位于奉化区岳林街道,北临金海路,西临天峰路,南侧东侧为规划道路。总投资6.8亿元,占地面积约7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177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77629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150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17层病房楼、5层门诊医技楼、6层后勤综合楼等,放置600张床位,共设932个机动车停车位(地上410个,地下522个)。区城投公司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2年7月底前实现迁建工程整体交付,届时将对医院文化做整体的规划设计与实施。
医院历来以“传承中医国粹,服务百姓健康”的医院宗旨,秉承“厚德 博学 精勤 创新”之院训,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以中医特色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方向,坚持以“仁心仁徳,精诚敬业,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服务理念,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百姓首选、员工自豪、社会满意的中医医院。
二、总体规划与目标
策划与设计应有机联系中医文化特色、建筑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加强医院文化的提炼、整合。重点实施奉化区中医医院文化策划、设计与建设,凸显奉化区中医医院文化品牌,体现奉化区中医医院的发展历程。
结合奉化区中医医院的改制发展,充分挖掘中医文化、中医药文化、院史文化的内涵,吸收新时代医院服务理念与思想精华,弘扬院训、凝练医院精神与院风,着力提升以促进医护队伍全面发展为目标,富有区级医院特色的医德精神文化。
加强医院物质文化提升,在原有建筑基础上,完善空间功能规划,提升空间整体文化环境氛围,展现奉化区中医医院的品牌特色,重点结合专业特色和精医为民等办院特色完成医院中医综合文化、景观文化、红色文化、清廉医院文化、中医药文化、院史馆等文化的建设。
把医院文化综合项目作为医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在资源整合、特色体现和品牌塑造上下功夫,紧扣奉化区中医医院核心价值观,传播医德理念,提升医护品格,紧扣时代医院需求,打造新型医院中医文化品牌。
三、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1、项目整体策划、设计、实施要求
1.1策划要求
(1)要求策划党建品牌和主题词的文化内容。
(2)要求策划医院清廉文化品牌,强调奉化市中医医院把清廉医院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倡廉于有形、润物于无声、防患于未然。
(3)要求对奉化中医医院新址风貌的中医文化进行梳理,以展示、宣导的方式传播中医文化、中药文化,增加和提振对中华传统中医院文化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4)院史馆通过对奉化中医医院一路走来的历史脉络,融入地方文化特色,弘扬奉化区中医医院核心价值观,传播医德理念,提升医护品格,紧扣新时代医院需求,打造新型医院中医文化品牌。
1.2设计原则
(1)主题鲜明,结合特色设计,避免雷同,紧扣中医的内涵发展规划,做好中医文化的概念设计。
(2)结合院内外中医文化氛围,以健康宣教,服务医护和病患功能,总体设计风格简洁,构思新颖,亮点突出;
(3)以方便病患为中心,让医院文化标识和中医保健知识,不言即晓,一看即知。
(4)结合中医文化特色将院区打造成一个“中医文化景点”,表现公众开放的属性。
(5)紧扣中医文化传播需求,以新技术传播和推广医院特色和中医文化,体现创新性。
(6)结合现有建筑、环境特点,整体文化气质“大气、优雅”,主色调统一。
1.3实施范围与内容
1.3.1户外景观和宣传栏
医院户外区域布置有中医文化与党建清廉文化相融合的户外景观不少于3处,宣传栏(健康宣教)不少于2个。工艺要求:304不锈钢烤漆工艺制作,发光灯箱。
1.3.2标识标牌
在医院全域内根据建筑格局要求,科学合理布置各类标识和导示指引,重点区域要求亮化。并要求把住院部护士站标识、电梯楼层楼道的数字标识进行综合设计。除数字标识外,所有标识和导视内容均须同时为中文、英文表示。
1.3.3中医文化
门诊楼是中医文化重点展示区域:一楼门诊大厅在原基础上增加中医文化氛围;二楼为中医诊疗区域,需突出中医文化特色,提取中医药和名中医元素,体现中医文化底蕴的厚重之感。二楼四处天井露台要求在原来景观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中医主题元素和文化特色。部分楼道要求设计以中医文化为特色的楼道文化。
户外中医药文化长廊区域要求在原建筑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包括文化墙2处和亭子2座。长廊内容要求反应清廉文化。
1.3.4清廉文化廊
要求在医院主楼内设计以奉化中医院清廉医院创建成果为背景的清廉文化廊,主题突出、富有创意。
1.3.5党建文化
后勤楼区域要求设计以党建文化为元素的文化墙,及党委党建活动室的文化墙布置等。
1.3.6院史馆打造
奉化区中医院院史馆是院区文化展示的核心,要针对奉化区中医院的地方特色历史文化进行提炼,展陈内容主题要突出。功能布置合理,展示手法有创意;融入多媒体展示设备,并结合声、光、电设施,可更新,易维护,能互动;使用材料设备以环保节能为主,需提供品牌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院史馆打造包括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含设备配套软件)、展示陈列、电气设备、声光电设施、场景布置等所有关联事项的设计、施工、制作、安装等。
1.4项目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基本要求 |
位置 |
暂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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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综合中医文化整体文化策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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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综合中医文化整体文化策划、设计 |
综合文化策划方案、总体效果设计方案、标识标牌(含亮化部分标识布线图、主要指引标识点位布置图等)、露台改造景观图、院史馆(总体效果图、平面图、施工图、多媒体安装点位图、强弱电电气图) |
奉化区金海路 新院区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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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文化布置实施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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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区域内的户外景观和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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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户外景观 |
1、正北门入口主题景观:要求设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配有中医文化元素的精神堡垒景观,制作要求采用1mm及以上厚度的304不锈钢烤漆工艺(基础配有钢筋,混凝土浇筑,防震、抗风,达到安全标准) |
正北门入口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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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勤楼周边主题景观:要求设计以“党建文化”为主题,融合中医文化元素,制作要求采用1mm及以上厚度的304不锈钢烤漆工艺(基础配有钢筋,混凝土浇筑,防震、抗风,达到安全标准) |
后勤楼周边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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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景观石:要求采用4米*2米的原石进行布景,符合字体雕刻,内容要求反映清廉文化,包含景观石基座,基座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安全标准 |
住院楼以南 (具体由投标人根据方案确定)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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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宣传栏 |
宣传栏要求使用方便,规格尺寸要求为高2.5米、宽8米、厚度不少于10厘米,要求采用1mm及以上厚度的304不锈钢烤漆工艺制作,发光灯箱(基础要求埋深不小于1米,配有钢筋,混凝土浇筑,防震、抗风,达到安全标准) |
医院户外区域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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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识标牌(医院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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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楼层整体布置立牌 |
要求有楼层布局图及楼层平面图,材质要求外框整体金属烤漆制作 |
门诊一楼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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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吊顶标识指引牌 |
外框整体要求金属烤漆制作,亮化指引标牌,有正反面指引效果 |
整个医院区域 |
5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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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贴墙标识牌 |
外框整体要求金属烤漆制作,有亮化指引标牌效果 |
整个医院区域 |
4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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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地面指示牌 |
要求热胶地贴制作,不易磨损,粘合度强 |
整个医院区域 |
23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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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指引线 |
要求热胶地贴制作,不易磨损,粘合度强 |
整个医院区域 |
15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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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楼层布局指示牌 |
设计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材料要求外框整体金属烤漆制作 |
整个医院区域 |
91个 |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质量标准要求:
(1)投标人所使用的材料与设备必须为全新,且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需求,具有节能、环保、安全、可靠性,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
(2)对所供货物须按国家现行规定及相关承诺提供,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维护和保养。
(3)所有标识标牌安装应保证安全、牢固、美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方法的调整不得影响造价;图文内容多少的变更亦不得影响造价。
(4)所有安装配件必须是国标配件。
2.2、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实施地点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以及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并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设备设施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2.4、最终所有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后方投入实施。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设计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及时编制详细明了的工程量清单供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采购人因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的设计及实施方案调整及变更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5、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审核确认的设计、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执行,单价按投标报价时的中标单位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2.6、本项目最高限价255万元(其中文化策划、设计费合计最高限价为26万元,院史馆最高限价48万元),投标总报价或以上分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作无效标处理。
3、关于知识产权:
3.1、中标人应保证对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中标人须据实赔偿。
3.2、中标人关于本项目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下的设计成果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目的和用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或披露设计成果的任何内容。
3.3、所有描述本项目情况的文字、图形、图表、数据等文件、资料,均属于采购单位的财产。中标人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得在任何其他项目中利用上述文件、资料。否则,由此产生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中标单位有权在其公司的宣传资料中和网站上使用其为本项目设计的图片和艺术介绍。中标单位的宣传资料中和网站上应不包括本项目机密的和采购单位保留所有权的信息。
4、服务期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0天内投入运行,其中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须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除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的延期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否则中标人将被扣罚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四、商务要求
项目 |
要 求 |
投标报价 |
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费、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设备设施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40%);项目整体完成并通过业主方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根据业主要求提供全套竣工结算资料,最终结算价格通过业主及第三方审计单位(若有)审核确认后支付至最终审核价的97.5%,余款在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2.5% 。(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2.5%) |
交货时间及地点/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完成后即刻开始设计、装修、硬件部署、系统实施、内容制作等工作,在90天内完成并投入运行,其中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须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
产品及服务质量保证 |
(一)供应商保证所供的商品必须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的商品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在所供商品交付时,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附件。 |
质保期 |
24个月 |
合同终止 |
(一)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指标的; (二)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三)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