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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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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6230000269968 发布时间:2022-06-23 文档页数:69页 所需下载券:10
新站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预付款合同价的10%,之后每季度进行支付,中标人提供季度工作报告(加盖中标人公章),并提供正规发票,采购人核对无误后,通过对公转账形式支付服务费用,第一、二、三季度分别支付20%合同款,第四季度支付剩余合同款(按照服务效果评价结果,将需扣除的部分扣除,剩余部分支付)。区财政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1)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服务效果评价,如中标人履约良好(评价结果为满意或较满意、良好、一般的),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无异议,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中标价格不变。

(2)评价结果为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采购人愿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中标价格不变。

(3)中标人不愿意续签下一年合同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书面提出。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实施第三方技术服务模式,让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现对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服务进行采购。

三、服务内容

一)建立网格化食药技术协管队伍

中标人提供50名专业协管人员,分成6个协管组,一个驻局机关,5个驻市场所。中标人要有计划的对协管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并做好廉洁教育,从严抓好工作纪律。

(一)协管工作

1、风险分级及辖区企业风险评估(截止2021.12.31共有6599户);2、高风险业态、重点业态企业风险评估分析【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两个业态每年提供风险分析报告】;3、对辖区经营户进行数据核查,建立企业纸质电子双档案,并将企业档案录入智慧监管系统;4、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检查情况当日录入指定系统,为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5、协助社区四员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重点风险隐患实施销号管理;6、指导辖区食药企业完成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台账记录)和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等,对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7、负责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文稿草拟、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工作数据统计、业务督办等;8、采购人交办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要求(中标后配备齐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学历

专业

人数

备注

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闻、中文相关专业

2人

熟练运用 Office 等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本科及以上学历

食品、药品相关专业

2人

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相关专业

2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44人

(三)人员配备的设施设备

1、中标人为每位协管员配备工作所需办公桌椅1套/人、电脑1台/人、平板电脑1台/人、信息采集记录仪1台/人,便携式打印机1台/2人,打印机1台/协管组,以及其他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其中平板电脑和信息采集记录仪需要含网络,信息采集记录仪拍摄数据需保存15天。

2、中标人应为每个协管组配备一台专用工作车辆(共6台)供协管工作使用,驻局机关协管组车辆同时作为应急车辆使用。承担车辆正常的维修、保养、保险、年审以及每月正常使用所需油费(驻所车辆600元/月/台,驻局机关协管、应急车辆1000元/月。因特殊工作需要,油费需要临时增加的部分,由中标人给予经费保障,原则上上浮不超过定额的50%)。另中标人还应提供快检专用车一辆(车内有全套快检设备和水电,可以正常开展快检工作),用于突发性事件处置和宣传使用,车辆正常的维修、保养、保险、年审以及每月正常使用所需油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建设完善监管系统

(一)系统要求

1、以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心数据为基础,建成完善智慧监管系统。并对建成完善后系统PC端的政府端口、协管端口,系统手机端的政府端口、协管端口、企业端口,微信公众号(包含公众查询等)进行维护升级;2、建设明厨亮灶互联网+系统,在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与市场监管部门两端搭建智慧+监管系统,实现线上远程巡查、食品溯源、远程抓取违法行为、智能预警、大数据分析等功能;3、后期因省市级要求,需修改智慧监管系统和明厨亮灶互联网+系统的,中标人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这两个系统。

(二)其他要求

1、智慧监管系统和明厨亮灶互联网+系统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同时,中标人需协助采购人申报这两个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2、建设维护这两个系统的设施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如:控制中心的大屏幕、基站、话筒、扩音器等资产)。

三、其他服务

1、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1名法律顾问(不在50名协管员之内);

2、中标人提供2名食药专家作为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在50名协管员之内),为采购人提供技术保障;

3、中标人每年在国家级媒体上宣传不少于2次采购人食药监管工作亮点宣传报道;

4、开展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原材料快速检测,每半年不少于全覆盖一次;

5、公益短信推送。供应商利用智慧监管系统联系、网络通信单位向辖区食药经营企业、居民定期推送“创城”及“食药安全”等公益短信。每月至少推送1条,全年推送不少于130万条;

6、每年组织开展4次不同业态的食药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含桌面推演,每年不少于一次大型演练);

7、每年组织开展8次不同环节、业态的食药安全知识、业务培训;

8、组织开展8次食药安全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大型宣传);

9、拍摄/制作食品药品科普短视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每年拍摄/制作的短视频不少于12集;

10、食药监管系统、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信息采集记录仪数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1)建设基站,供应商要保障数据的存储和安全性。(2)租赁云应用服务器,必须保证内存至少在8核16G,网速在100M以上,同时搭建防火墙等网络安全系统,保证数据安全。

四、其他未尽事宜或临时性工作,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人员工资、材料费、各类税费、管理费用、设备维修维护费用、办公场所费用、车辆使用费用、设备试验检测费用等本项目包含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费用,并保证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需求,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做尽职调查,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中标人服务效果评价

建立对中标人的服务效果评价机制,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奖惩。中标人服务效果评价分为满意、较满意、良好、一般、不满意,评价参照合肥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具体方式和措施如下:

采购人在全市排名

采购人在开发区排名

评价结果

措施(扣除中标价百分比)

前8名

第1、2名

满意

不扣

前8名

第3名

较满意

1%

前8名

第4名

良好

2%

后5名

第1、2名

良好

2%

后5名

第3名

一般

3%

后5名

第4名

不满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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