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截至目前全市出租汽车保有量118989辆,其中巡游出租车14319辆、网约出租车104670辆;每日营运车辆5.1万辆,其中巡游出租车日均服务0.6万辆,网约出租车日均服务4.5万辆;日均为市民提供服务次数达76万次,其中巡游出租车约日均服务量6万车次、网约出租车日均服务量70万车次。交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各级政府文件精神,在现有信息化基础上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杭州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充分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提高交通运输生产安全水平、提升数智化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赢造良好的公众出行环境,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出租车管理和执法保障服务相关经验的供应商,对出租汽车行业监测与分析服务、管理保障、执法保障等提供第三方监管服务,由供应商建立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安排的各项管理和执法保障信息服务相关的工作。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杭州市出租车行业监管和执法保障信息服务项目,建立良好的配套系统环境和管理体系,通过高效的数据分析模型,为管理部门提供行业运行、营运数据、行业运力、场站枢纽、司机收入、运行等的监测和分析服务;实现向企业提供详细营运情况报表,并实现车辆更新、设备故障维修等审批和互动;实现对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等提供车辆跟踪、数据分析和统计报表等保障服务和事件处置工作;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数字化执法效率和应用水平,发挥执法信息化运用的作用,实现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违法违章信息的动态掌握,对交通执法精确打击提供数据支持;以车辆营运、违章数据为依据,为企业、司机和执法部门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和分析服务,为执法工作提供相对应的依据。
三、服务范围和对象
杭州市出租车行业监管和执法保障信息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杭州市市区所有出租汽车,包括行业分析服务,管理保障服务,执法保障服务,服务平台建设等管理和执法保障服务。主要服务对象为乘客、司机、出租车经营者和政府管理部门。
四、项目技术要求
1.出租汽车行业运行分析服务
1.1 以杭州市出租汽车统一平台数据为主要依据,以出租汽车运营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乘客出行行为作为分析对象,对出租企业运力供给、运输服务、行业运营、经营成本、行业监管、行业宣传等内容进行分析。
1.2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出租车各类精细化、专业化数据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定位数据、营运数据、乘客OD流向、车辆单次营运时长分析、日营运时长分析、车辆营运效率等多维度精细化数据监测服务。
1.3 对出租汽车行业运行状况和特征进行全面与科学把握,进一步研究城市交通拥堵、打车难、服务水平、运营效率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1.4出租车整体流向与道路拥堵情况辅助决策,以出租车定位数据和营运数据为基础,通过各类数据算法方法计算每日出租车的整体路段流向、小区流向等OD流向,统计出整体出行规律,从而为城市道路拥堵现状分析和缓解道路拥堵提供辅助决策。
1.5分析情况形成季和年行业运行发展报告,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2.行业营运情况监测服务
2.1行业营运异常情况监测
综合分析出租汽车行业车辆营运数据,对行业营运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分析可能成因,并向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分析建议。建立营运数据统计和月、季度、年营运情况分析报告,上报相关业务部门,重大异常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2.2特殊时段营运情况监测服务
根据国家重要节假日及我市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开展行业运行情况监测,对期间内的行业整体进行专题分析,同历史同期建立对比机制,并实时展示开展监测,形成专项分析报告。并建立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城市重大活动和区域异常预警机制,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分析可能成因,并向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分析建议。
2.3特殊区域营运情况监测服务
根据行业整体运行情况,通过供需热点程度,选择确定出租车需求旺盛的特殊区域,建立电子围栏,根据阶段性需求变化,实现特殊区域动态管理,并对确定的特殊区域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对区域内的供需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同历史同期建立对比机制,并实时展示开展监测,形成月、半年、年专项分析报告。并建立特殊区域异常预警机制,出现较大幅度变动的,分析可能成因,并向管理部门提出相关分析建议。
3.行业运力需求及规模监测服务
3.1出租汽车乘运需求监测服务
针对区分不同时段、重要区域,分析对出租汽车的乘运需求,形成运力供需热力图,进行可视化实时展示,并向驾驶员实时推送重点区域需求信息。
3.2出租汽车运力规模监测服务
分析杭州市主城区出租汽车保有量、行业运力规模需求,形成季和年或不定期的专题分析报告,提出运力规模调整的建议方案。
3.3 从业人员数据监测服务
针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以服务状态、在岗情况等维度进行数据监测,提供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4.场站枢纽数据监测服务
依据出租汽车卫星定位和运营的实时数据,监控进入每个场站枢纽的出租汽车轨迹,并读取进场、下客、上客、出场等关键时间,统计分析该监控场站枢纽的送达量、空车数、等待时间、平均空驶距离、发车量、平均运距、平均行程时长、预估车费等重要供求大数据。
5.行业收入水平监测服务
建立完善的驾驶员收入支出分析模型,综合比对数据分析和实地调查结果水平差距,跟踪比较全市城镇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差距情况,形成月、季和年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收入分析报告,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6.行业运价水平监测服务
建立相关因子对运价水平影响的曲线分析模型,跟踪历次运价调整后驾驶员收入、班费等变化情况,形成月、季和年出租汽车行业运价水平分析报告和运价变化影响专项分析报告,上报相关业务部门。并为出租车行业运价政策制定和根据运价机制调整运价提供数据测算服务。
依托杭州市出租汽车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分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车辆三类对象,提供在线服务质量扣分通知,确保管理对象及时知晓了解服务质量考核分值情况,同步定期将扣分信息推送给行业管理部门。
对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信息跟踪,定期进行提醒,在本年度考核扣分情况将临近于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一对一提醒;实时统计分析车辆和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计分情况,对临近于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提醒;对服务质量考核分值已计至0分的驾驶员,进行跟踪关注,通报经营者,提醒其按规定完成再教育,同步定期将扣分信息推送给行业管理部门。
7.3服务质量考核情况监测
对行业服务质量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按照违章类型、违章区域、处理部门、违章频次、违章对象等维度,全面展现阶段性行业服务质量整体情况,按月、季度、年的周期,形成分析报告,供管理部门和企业查阅。
1.行业维稳保障服务
1.1行业舆情信息监测
收集微信、微博、报纸、新闻网站、知名自媒体、出租车企业、驾驶员等渠道有关出租车行业的舆情,按照舆情分级处理机制,形成月、季度、年舆情分析报告,遇重大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送相关部门。
1.2行业稳定情况监测
从行业整体、重点企业、典型驾驶员等角度,分析行业稳定指数,形成月、季和年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形势分析报告,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1.3维稳事件处置信息支持
提供7*24小时车辆非正常聚集动态监测服务,异常情况实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并根据相关业务部门要求,为事件处置提供相关信息服务,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和涉及车辆实时情况,按事件形成处置报告。
2.城市文明创建保障服务
城市文明检查工作每年分成省测、国测两次,安排有经验、有技术、责任心高的人员进行负责配合文明检查保障工作。
2.1根据城市文明检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驻点设备,并做好系统保障。
2.2保障车辆巡检,配合完成保障车辆巡检工作,为进行实时及历史数据查阅提供重要支撑。
2.3迎检信息发布,通过车载设备进行迎检信息发布,做好宣贯工作。
2.4建立相关信息交流群,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快速准确。
2.5保障人员及驾驶员人员培训,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好人员培训。
2.6每日工作简报,总结汇报工作,做好工作台账。
3. 应急处置保障
在突发紧急事件时,能第一时间提供支持,比如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服务支持。提供7*24小时车辆动态监测和调度服务,根据相关业务部门要求,为事件处置提供相关信息上传下达服务,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和涉及车辆实时情况,按事件形成处置总结报告。
4.疫情防控保障
组织开展疫情专题培训工作,形成培训日志,为出租企业、经营者进行疫情管理工作提供培训服务。配合制作培训文档并配合做好文档发布、下载、更新工作。
4.2.疫苗、核酸统计分析服务
组织出租企业、经营者开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数据采集、校验、统计工作,并按月、季、年等周期,形成统计报表,供管理部门和企业查阅。针对未接种、未核酸情况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分评分工作。
4.3.短信提供服务
开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短信预警提示,并做好短信预警台账工作。
4.4.车辆场所码赋码服务
按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出租汽车场所码一车一码赋码工作,包括不限于场所码申领、更新,并做好场所码档案管理工作。
4.5.业务咨询服务
设立对外服务电话,开展业务咨询服务。开展线上业务咨询、指导工作,并做好服务台账制作,对各类问题采集、统计、分析,并形成月、季等报表上报管理部门。
5.重大活动保障
在重大活动时,能第一时间提供人员和技术服务支持,比如重大体育赛事、重大会议事项等重大活动保障服务支持。
5.1 重大活动前期,组织人员进行保障事项培训工作,日常开展监控跟踪软件、数据报表分析软件的培训工作,同时形成培训日志,为重大事项的保障提供有效的培训支持。
5.2 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配合管理部门完成活动过程中安排的工作内容,包括车辆定位跟踪、过程数据分析、活动定制报表等各项工作内容,听从管理部门的指挥、配合管理部门工作。
5.3 重大活动结束后,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活动期间的各项事宜,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活动期间各类数据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和数据报表,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活动的收尾工作。
1.1营运违章情况监测与工单
建立出租汽车绕道、计价器异常、营运时间异常、“模子车”、不打表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数据分析模型,比对筛选出可疑车辆,经初步审核情况属实的,及时形成企业整改工单,下发责令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形成处罚工单,上报相关业务部门。
1.2重点车辆营运违章情况监测
按相关业务部门要求,导入重点车辆清单,对重点车辆基础信息、违章信息、卡口信息进行关联分析,监测其营运情况,经初步审核情况属实的违章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并为稽查人员现场稽查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支持。
1.3“克隆车”查处信息支持
按照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向出租汽车下发防伪密标码,通过智能顶灯进行显示,协助现场稽查人员识别非法行营车辆。
根据卡口车辆监测数据,结合车辆卫星定位数据,依靠相关系统,协助执法部门完成克隆车的查处工作。
1.4 规范佩戴口罩专项督查工作
按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司乘人员口罩佩戴情况抽查工作。异常情况实时处置、并做好异常数据备份工作,抽查工作形成报表,并上报管理部门及全行业通报。
2.1 定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出租汽车视频软件、定位软件、营运数据分析软件的培训工作,同时形成培训日志,为执法人员的投诉处理、违章处理提供有效的培训支持。
2.2 配合管理部门在上路稽查、执法过程中,安排技术工程师协同,协助排查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完好情况,针对异常情况,明确问题及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2.3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投诉、信访件以及案件提供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信息、营运信息、路线信息、支付信息及相关音视频等,按需在线浏览和下载。
2.4 按管理部门要求,落实出租企业口罩自查工作,制作自查报表,形成报表上报行业管理部门,不规范情况定期上报,为执法部门提供数据支撑。
(四)服务平台建设
1.根据出租车行业监管和执法保障信息服务的需求,建立行业监管和执法保障服务相关的信息平台,需满足本项目所规定服务的功能、性能、质量等需求。本项目涉及的信息监测服务均由平台系统提供监管结果。
项目整体内容和费用组成:
1.1人力成本,包括项目配套工作人员的人员薪资、项目运行经费、工作服务费用等。人员由乙方提供。
1.2硬件租用费,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办公电脑和运维费。由乙方建设和维护,租给甲方使用。
1.3软件租用费,包括出租车定位监控系统、分数据分析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数据信息应用系统、综合业务查询与报表分析系统等监管信息平台,运维费。由乙方建设和维护,租给甲方使用。
1.4通信成本,包括通讯链路和电话。
1.5房租水电,包括日常办公场地,日常办公产生的水费、电费。
1.6税费,项目结算产生的各种税费,上交国家税务部门。
2. 本项目服务所产生的数据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内容内的数据使用权,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用于非本项目的其他用途。
(五)服务要求
1.情况监测科学规范
行业运行分析、行业营运情况监测、行业运力需求及规模监测、场站枢纽数据监测、行业收入水平情况、行业运价水平监测、行业服务质量监测等服务,监测模型科学、结果合理、监测及时,异常情况处置规范,每出差错一次扣1分,年总扣分不超过20分。
2.管理保障服务周到
行业维稳、城市文明创建、应急处置、重大活动、营运违章情况监测、执法辅助支持等保障服务按要求及时到位,提供的信息与技术支持准确有效,每出现一次服务到位不及时或信息不准确的情况扣1分,年总扣分不超过20分。
3.数据管理安全保密
依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系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供应商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信息保密,保障系统数据及系统运行环境网络安全。发生一般性数据失密事件,每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如对行业管理、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影响,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平稳,本项目所配项目组人员必须满足甲方业务要求,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最终需经采购人确认,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变更服务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中标人用工必须符合《民法典》相关要求,合法用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1、人员规模设计及方案要求
(1)至少配置6个坐席,按照1:3的规模设计16名日常工作人员及运维岗位2人,共计18人。其中2个数据分析岗坐席,7人;1个管理服务岗,3人;2个执法服务岗坐席,6人; 1个运维岗坐席,2人。
(2)日常排班要求:数据分析岗、管理服务岗、执法服务岗:24小时轮转;运维岗:常日班。
(3)制定完善的人员招聘方案和技术门槛要求。
(4)制定完善的人员服务礼仪和业务操作培训方案。
(5)制定与运行管理相关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服务监督业务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6)制定有效的人员激励计划和相关制度。
2、各坐席岗位要求及工作人员要求
(1)数据分析岗
1)坐席岗位要求:
负责出租车行业运行分析、营运情况、运力需求及规模、场站枢纽数据、行业收入水平、运价水平、行业服务质量等监测服务相关工作。实现数据可视化,将数据观点展示为业务过程;完成数据报告,体现数据的价值应用。
2)工作人员要求: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毕业或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
(2)管理服务岗
1)坐席岗位要求:
负责行业维稳、城市文明创建、应急处置保障、疫情防控保障、重大活动保障等管理保障服务相关工作。
2)工作人员要求:
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管理经验和人际交往及协调能力。
(3)执法服务岗
1)坐席岗位要求:
负责营运违章情况、执法辅助支持等执法保障服务相关工作。
2)工作人员要求:
1、良好心理素质:抗压能力较强,积极乐观;工作主动性较强,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业务水平的处理能力;
2、对杭州市情、市貌、行政区划、道路交通情况要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3、对交通行业营运车辆监管有一定了解和熟悉;
4、对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熟悉;
5、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运维岗位
1) 坐席岗位要求:
对出租车服务的硬件、网络和软件进行运维工作:提供日常保障服务(提供每日1次定期巡检工作,通过检查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分析系统日志等,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隐患,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应急响应服务:当软硬件产品以及涉及的业务系统出现故障时,给予的及时的技术故障/问题解决工作。实时关注系统状态:主动性服务工作,通过每日实施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进行故障处理。为了使系统运行的更加稳定、安全提供技术改进建议。
2)工作人员要求: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相关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具备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人员其它要求
1)为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杭州市社保缴纳基数相关规定进行社保缴纳,做到合法用工。人员费用中另请列明工资,餐贴,节假日加班等各种津贴等。以上要求为采购人基本要求,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行业薪资水平,提出更优惠措施,以吸引优秀人才服务本项目。
2)为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并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各投标单位应对人员的薪资水准给予良好待遇,在投标文件应标明对工作人员收入的最低标准和平均标准。
3)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质量意识:注重细节、准确率和态度,寻求持续改进服务;
5)身体健康,所有人员都要经过体检,患有不适合本工作的疾病,不得录用;
6)按要求统一着装,整齐规范,仪容仪表整洁端庄;在指定位置佩戴标志,站姿端正,坐姿稳重。
7)管理人员若干名(岗位设置主管、组长),管理人员要求: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学历证明及工作履历并加盖公章。
3、业务及工作流程要求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业务及工作流程方案。
4、人员培训要求
由中标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培训。采购单位有权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基本话务技能培训、业务技能培训方案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中标,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实施。
5、质保方案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通过监控、抽样、评估、反馈等方式进行质保,在投标单位中提供具体长期服务和应急维护方案供评审。
(一)项目范围
服务范围:杭州市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二)投标人相关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以下类别软件著作权:
(1)出租汽车定位监控调度系统类软件
(2)出租汽车动态监管类软件
(3)出租汽车综合业务查询与报表统计类软件
(4)出租汽车疫情防控管理类软件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MS)、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证书。
(三)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在售后服务期,应采购单位要求,与项目实施单位做好交接工作。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4)本项目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次日即进入售后服务期,由中标单位提供2个月的支持。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2、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4)本服务项目所包括的服务内容内,中标人不得向出租车公司或市民收取任何费用。
3、项目过渡要求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与原公司的交接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并支付前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至交接完成止,该时间段内的相关费用。如未做好工作衔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本项目款项。
4、中标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行业运行分析、营运情况、运力需求及规模、场站枢纽数据、收入水平、运价水平、服务质量等监测服务,行业维稳、城市文明创建、应急处置、重大活动等保障服务,营运违章情况、执法辅助支持等执法保障服务。
行业服务质量监测、行业营运违章情况监测、数据分析、现场执法辅助支持等管理和执法保障服务。
(2)负责服务平台建设,以满足本项目所规定服务的功能、性能、质量等需求。
(3)负责光纤通信和电话的通信链路保障。
(4)提供的服务需要满足情况监测科学规范、管理保障服务周到、数据管理安全保密等要求。
(5)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人员,负责采购人的一切合作事务,确保该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6)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办公场地、耗材、工作服等。
5、保密要求
中标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中标单位必须与其员工均对本项目所签协议及补充协议、附件等所有内容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直至上述内容被双方共同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中标单位必须与其员工均对对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数据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私自对外传播、公开及用于非本项目的其他用途。
六、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运营场地是否在杭州主城区范围内(或承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新设运营场地),交通便利,场地面积及功能区域划分与本项目相符,不少于100平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2)验收方法:验收小组验收。
(3)验收小组组建方式:项目验收负责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相关专家和用户代表按相关规定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实施具体的验收活动。采购人可以邀请其他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推选一名组长,主持验收小组的工作。
(4)验收流程:
1)项目验收负责人根据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并准备验收材料并通知各验收参与方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联合验收,包括采购人、供应商、验收小组、其他验收参与方等。
2)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验收方案独立开展验收,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公开验收信息。验收小组可以对验收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验收小组对验收方案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经采购人同意。
3)供应商配合验收工作,并就验收实施过程中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澄清。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报告采购人。验收报告应当根据验收方案制作,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报告载明的结论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结论。
5)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责令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依法及时处理。整改结束后,由供应商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验收组织机构重新验收。
(1)年度考核
1)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年度工作总结。采购人于2023年6月底前组织召开年度考评会,听取供应商服务完成情况总结介绍,对供应商提交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情况开展询问、调查、核实后,提出考核意见。
2)考核结果及应用
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90分及以上的,采购人应全额付款给供应商;达不到90分但大于等于80分的,扣除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达不到80分但大于等于70分的,扣除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达不到70分但大于等于60的,扣除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5%。
对年度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供应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1)满足所有采购需求及响应文件承诺;
2)拟投服务团队人员全部到位,与响应文件人员信息清单一致;
3)项目验收资料齐全;
4)年度考核。
(1)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服务成果未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验收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要求期限内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已经无法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技术和服务组织方案;
(2)项目功能的细化和完善情况;
(3)交通数据处理能力;
(4)硬件配备;
(5)组织实施方案;
(6)质量保障措施;
(7)过渡措施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