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为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清华大学教育理念,充分发挥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办学优势,促进浙江省和嘉兴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辐射带动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4月,嘉兴市人民政府、南湖区人民政府、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三方签订协议,共同筹建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嘉兴学校下辖二个部,分别是高中部、小学初中部,其中高中部,即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中(筹)是嘉兴市人民政府所属纯公益事业单位。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具体位于南湖区万兴路2776号,占地面积约153亩。学校设计规模84个教学班,明确“按照国内一流学校的标准投资建设”,硬件设施“10年不落伍”。学校于2021年9月开始招生。
二、参数技术要求
1.提供样品内容:序号8初中学生课桌椅1组和序号9小学学生课桌椅1组。
2.样品式样、材质、尺寸规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上不得显示与供应商相关的任何标志、标识,如发现有,样品分按零分处理。
3.样品送达时间:2022年7月14日14时至17时,2022年7月15日9点30分前(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拒收。
4.样品送达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样品陈列区,交由采购人按规定签收(送样品相关人员须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查报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
5. 其他要求:样品将作为评标参考,未递交样品的或样品数量不全,样品分为零分。
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供应商将其样品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由采购人自行处理;中标供应商样品封存,作验收依据。
1、中标供应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2、产品应符合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GB/T 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3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所用板材均经国家绿色环保认证,成品甲醛释放量达国家标准。
3、质量跟踪检测:采购人有权组织专家或委托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货物生产过程及交付货物(验收)进行抽检,其中对货物生产过程检测第一次为所投产品主要原材料(板材、油漆)到货时以及定制家具大样成型后,随机抽检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抽检内容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第二次出厂检查各部件喷漆后是否平整、牢固、光滑、色泽一致、漆面光亮、无划伤,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抽检内容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若存在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连续二次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上报财政局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次抽检检测结果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准,所有抽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含检测、验收不合格),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全部的检测费用)。
4、产品的完好性: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完整的、有效的、功能齐全的产品,并且必须是高质量的、工艺精良和包装完好的产品,所有的部件必须无任何缺陷。
5、供货时提供的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定证书(抽检)及主要原材料如板材、封边条、粘合剂、油漆、五金、钢材等的相关质保书。
6、供应商必须按设备配置要求发货的同时提供相应配件。
四、商务条款
质保期 |
1、质保期:5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超过质保期的,实行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的供应。 |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出现故障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需上门维修的,则4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如维修时间超过1周,免费提供备件及备品服务,保证采购人正常运行。 |
交货、安装、验收时间及地点 |
1.交货及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3天内采购人进行方案的确认,确认后30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生产、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在交付30天内组织验收。 2.交货及验收地点:嘉兴市清华附属嘉兴实验学校万兴路2776号。 3.中标供应商安装完毕后须进行卫生清理,破损修补,其他货物等破坏的须进行相应赔偿。 |
验收条件 |
中标供应商将所供货物安装调试后并通知采购人到场,由采购人负责验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使用板材的环保等级检测报告以及成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该项目全过程质量和环保第三方检测单位由采购人确定,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样品在安装现场随机抽取。合同货物从验收合格次日起1个月内,出现非采购人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中标供应商予以调换。 采购人有权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货物生产过程及交付货物(验收)进行抽检,其中对货物生产过程检测第一次为所投产品主要原材料(板材、油漆)到货时以及定制家具大样成型后,随机抽检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抽检内容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第二次出厂检查各部件喷漆后是否平整、牢固、光滑、色泽一致、漆面光亮、无划伤,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抽检内容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若存在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连续二次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并上报财政局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每次抽检检测结果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为准,所有抽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含检测、验收不合格),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全部的检测费用)。 |
履约保证金 |
无 |
报价要求 |
报价应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服务、税金等在内的所有价格,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列明而在本项目实施中需要添置的任何软硬件和实施费用,缺项、漏项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40%预付款;其余合同款在中标供应商通过验收,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提供易损零部件备件(包括螺丝、脚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