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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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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7040000277188 文档页数:81页 所需下载券:10
“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项目

 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内容

“一村三名”即丽水市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1、“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

(1)服务区域为:峰源乡夏庄村、峰源乡西坑村、雅溪镇库川村、老竹镇梁村村、老竹镇曳岭脚村、老竹镇沙溪村、碧湖镇堰头村等7个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碧湖镇。

(2)防治范围与防治重点:传统村落以村落建成区为防治范围,以村落建成区内的传统建筑和村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为重点;历史文化名镇以核心保护范围为防治范围,以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名树古木为重点。

(3)治理对象:防治范围内的所有白蚁危害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普通建筑、构筑物及名木古树、行道树、草坪灌木等园林植被。

2、“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建成“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全生命周期系统,实现与“丽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共通,并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有关要求。

二、工作内容

1、白蚁综合治理。对本项目服务区域内进行蚁情调查、制定技术方案、防治施工、检查维护、效果验收等工作;日常村民反映的白蚁灭治工作;白蚁活动盛期每年不少于2次责任范围内的全面检查、灭治;房屋建筑、木构件等进行修缮的需使用药物预防处理工作。

2、信息化建设。在“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过程中,完成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管理、数据采集、危害调查、方案制定及审核、综合治理(灭治及预防)、回访、竣工验收等系统建设的各个模块,涉及施工用药、监控安装、监控检查维护、电子档案、领导驾驶舱、三维展示等相关内容。

3、应急性或上级交办的事件处理和其他工作;

4、保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做到文明、及时、主动服务。

三、工作目标

1、传统村落的白蚁治理效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治理范围内的传统建筑白蚁危害等级按《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评定不高于I级;

(2)治理范围内的其他房屋建筑白蚁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

(3)治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白蚁危害等级按《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评定不高于I级;

(4)治理范围内的其他园林植被白蚁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

2、历史文化名镇白蚁治理效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治理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白蚁危害等级按《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 51253评定不高于Ⅰ级;

(2)治理范围内的其他房屋建筑白蚁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

(3)治理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白蚁危害等级按《建设工程白蚁危害评定标准》GB/T51253评定不高于Ⅰ级;

(4)治理范围内的其他园林植被白蚁危害率下降90%及以上。

3、“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建成“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全生命周期服务各项功能模块,实现全流程系统化管理、精细化掌控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构建“一村三名”白蚁防治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库。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响应《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DB33/1017-2004)、《房屋白蚁监测控制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3/T 1108-2018)、《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

1、对拟投入白蚁综合治理项目组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白蚁防治专业技能证书(白蚁防治专业技能证书发证单位为全国、省白蚁防治中心、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资料员1名。

(3)项目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3人,并具有白蚁防治专业技能证书(白蚁防治专业技能证书发证单位为全国、省白蚁防治中心、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配置有白蚁防治施工机械设备与保障质量安全的技术装备,有环境安全的药物专储仓库。

2、成交供应商配备要求

(1)场地及仓库要求:在合同签订前需提供至少一年的莲都区城区范围的办公用房和莲都区范围的仓库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并提供详细信息(地址、人员名单、联系电话)。

(2)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用汽车1辆,车辆的使用需响应采购人实际要求,以及配备必要的白蚁防治设备、工具、药物、统一工作服、劳保用品。

(3)白蚁防治药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其中农药登记证上的防治对象应为白蚁,施用方法应与技术要求吻合。

(4)白蚁监控装置,须具有注册商标、公司企业标准、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和生产企业产品使用授权书的合格产品。

(5)白蚁综合治理所使用的药物、监测控制装置等经采购单位核准后实施。

3、施工要求

(1)施药前必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了解古建筑保护相关规定,熟悉施工器械的使用、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并熟知所用相关产品的安全要求。监测装置应避免安装在含有化学药剂的土壤中、地下管线上面或附近,应减少对原环境的破坏和对白蚁的干扰。

(2)施药时要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注意人身安全和环境污染,特别对古建筑不得造成影响。灭治期间要避开节假日人流高峰期,并且须放置安全施工警示标志。对古建筑白蚁防治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程序。

(3)因供应商使用药物不当或操作不规范等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人身安全、环境污染、树木损坏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宣传与培训

在项目服务区域内依靠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白蚁防治一线操作、施工管理等人员的培训,重点围绕传统村落白蚁防治技术导则和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实施专业化技能学习,提高操作水平,确保治理成效。

5、建档要求

各村落、名镇分别建立一档案。对传统村落每间古建筑,碧湖镇核心区每间保护建筑进行入户蚁害调查,填写调查情况表、拍摄图片、填写蚁害治理情况表,进行内容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每户的调查情况表上必须有住户确认签字、联系方式,以备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查档案情况。

五、信息化建设要求

1、对拟投入项目组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网络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ICT高级工程师HCIP等资格。

(2)项目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信息系统安全专业认证(CISSP)、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等资格。

2、“一村三名”白蚁综合治理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流程建设

“一村三名”白蚁综合管理系统基于手机APP、WEB端,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数据采集、危害调查、方案制定及审核、综合治理(灭治及预防)、回访、竣工验收等流程,涉及施工用药、监控安装、监控检查维护、电子档案、领导驾驶舱、三维展示等相关内容。把“互联网+技术”融入白蚁综合治理工作中,实现全流程系统化管理、精细化掌控的信息化工作新格局,构建“一村三名”白蚁防治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库。

(1)项目管理。对拟开展白蚁综合治理的项目进行配置,包括行政区域、类型等相关信息。

(2)数据采集。主要对所实施项目进行倾斜摄影影像获取及三维实景模型制作、全景影像、三维激光扫描等形成全景图。

(3)危害调查。依靠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对全景图中房屋建筑及园林植被进行标注并开展危害调查,通过现场勘察,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并形成房屋建筑或园林植被蚁情调查记录表,上传现场检查图片及对现场做出蚁情危害的等级初定。调查完毕,系统将会对调查记录表进行汇总。若有蚁情危害,则进行白蚁危害治理流程,若无蚁情危害,则进行白蚁预防流程。

(4)方案制订及审核。根据现场的蚁情制订综合治理方案,并提交审核。审核人员根据调查记录表及危害治理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进入综合治理(灭治,药物预防,监控系统预防)流程,未审核通过,则需重新制订白蚁危害治理方案进行再次审核。

(5)综合治理。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对每户及园林植被进行施工记录,主要包括技术措施、药械、施工情况及施工人员、时间等进行记录,上传现场处理图片及相关资料数据。结束后推送至防治单位项目负责人、管理单位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6)定期回访。每年定期对每户及园林植被进行回访,并对蚁害、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由房屋联系人登记相关意见,复查单位进行确认。当居民发现有白蚁现象,可通过移动终端将现场信息(现场照片、视频录像、位置信息、描述信息)报送到系统,系统将蚁情情况报至白蚁服务单位进行灭治,并形成施工记录单,显示灭治情况。

(7)竣工验收。验收时,根据实际情况系统记录技术资料完整性、药械合规性、效果的达标程度、生产安全等内容,形成验收报告。

(8)归档。验收完成后,系统将会对此次项目的调查单,白蚁危害治理方案,审核情况,施工情况,验收情况等进行记录留档保存。

(9)评价。白蚁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村三名”主管单位可对白蚁防治公司工作情况进行评价。

(10)驾驶舱。白蚁防治驾驶舱是以蚁害分析、白蚁预防、白蚁灭治、白蚁种类、监控装置等基础数据支撑所形成的数据可视化载体,通过合理的页面布局,效果设计,将可视化数据更直观、更形象地展现出来。在设计中,秉承着简单高效,优先满足查询效率,信息具有强关联性而不是孤立的数据,具有可比较性,体现趋势及规律的理念。充分利用大数据与可视化数据集成和强大的预测分析,从而提高白蚁防治工作效率,降低蚁情危害。

3、数据交互

实施过程中需要开发数据接口的读取程序,对接白蚁监测设备装置的移动客户端APP端,利用应用网络(移动网络2G、4G、5G、Internet)、应用设备(物联网监测装置)进行数据的读取、检查、利用、展示、管理,实现与白蚁设备公司数据信息的无缝对接,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交互。同时应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互通,符合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数据交互规范,确保提取驾驶舱数据。

注:监控装置位置控制点进行数据地图的展示。装置分为智能、非智能。智能设备,启动扫描,扫描二维码进行记录点位信息传输平台;非智能设备,手动输入点位信息、设备编号,信息传输平台,同时进行位置点的拖拽至地图,进行非智能设备的操作。

4、信息安全保障

系统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因系统与“丽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共通,需确认物理环境、网络边界、主机防护等措施基本齐全,保证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并依据相关标准定期进行安全、合规性扫描,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合规。

5、保密要求

供应商向采购人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属双方共有。供应商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供应商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

供应商应当在项目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采购人,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供应商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6、运维要求

运维工程师的经验足够丰富,人员应保证相对固定。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 2 小时以内,非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 4 小时以内;如果需到现场进行服务,应在接到运维请求后的 24 个小时以内赶到现场。

六、施工进度

1、白蚁危害调查: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开展历史文化街区白蚁危害调查,以区域范围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为重点进行全面调查。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边调查边进行白蚁危害点灭治,尤其是做好散白蚁的灭治,系统填写调查表和灭治施工记录表,完成调查和灭治资料台账制作,提交采购人一份,自留一份。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调查有误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2、技术方案制定:成交供应商应按技术方案编制要求编制,并在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提交方案审核,按审核修正合格后的技术方案、《导则》、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白蚁综合治理,确保工程质量。

3、白蚁综合治理。根据危害白蚁种类选择适宜的白蚁防治技术做好房屋建筑、园林植被的白蚁危害治理及预防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在治理期间,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质量抽查,发现质量问题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4、检查维护。对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定期进行蚁害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白蚁危害情况进行处理控制蚁害;对白蚁监测控制装置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维护,更换饵料或饵剂;对新建、改建、修建、装修的传统建筑的工程及时进行预防处理,对修建的木构件及时处理。

5、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年年底分别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在本年度工作成效基础上谋划好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效果验收,并达到预期效果。并整理完整的台账资料提交采购人一份,自留一份。

七、服务期

1、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其中综合治理期一年、检查维护期二年,系统运维至项目服务期结束。

2、供应商需确保在服务期和后续维护期内,建筑群内无白蚁再生迹象,否则应无条件进行加强治理。若因成交供应商防治不当而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剩余款项按进度进行结算,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综合治理并完成2022年服务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2023年服务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九、安全生产

1、供应商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

2、供应商应为服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十、项目验收

由相关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结合资料核查、现场查勘、装置监测、口头征询等方法,按照《浙江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白蚁防治技术导则》实施阶段性验收、最终验收,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结合综合治理各阶段,对系统开发、建设同步进行验收。

十一、其他要求

1、碧湖镇、堰头村应用智能型监控装置进行蚁害监测。

2、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未按合同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中止合同。对原成交供应商已履约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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